杭州杀妻案凶手被判死刑!杀人犯的生平经历该被详细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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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案凶手被判死刑!杀人犯的生平经历该被详细报道吗?

2024-07-06 05:3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创 小北 北京大学出版社 收录于话题#热点聚焦2#新闻1

法网恢恢!7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许国利故意杀人案,判处其死刑。

图源:新浪新闻

这件一年前轰动全国的“杭州杀妻案”,终于迎来结局。

但时至今日,大家提起许国利——这个残忍杀害妻子、并对外淡定宣称妻子失踪的“恐怖丈夫”时,依旧会被他作案手段之残忍、心理素质之可怖,吓出一身冷汗。

案发前,面对记者的采访,许国利显得非常淡定

这件事能够引发如此大范围的关注,除了案件本身的毛骨悚然,媒体报道的力量不可或缺。种种揣测、渲染、深挖的言论,值得我们如今重新思考。

01

“离奇”案件背后的纷乱舆论场

还记得,“杭州女子失踪”的新闻一经传出,媒体蜂拥而上,抓住许国利所说的“一个人她出不去的”做文章,暗示妻子与情人夜间私奔,随后又对“如何从密室中逃脱、如何避开监控”展开了火热的讨论……

对此案“离奇”和“伦理”特质的渲染,瞬间吸引了大众的眼球。

部分媒体报道标题↑

待许国利落网后,警方并未披露案件的具体细节,给大众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这一阶段,舆论主要聚焦于“许国利的作案动机”,很多媒体都不约而同地追溯了许国利的童年经历,认为不幸的童年给其反社会行为种下诱因。

近期死刑判决公布后,类似的新闻再次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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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媒体报道摘录

媒体在案件侦破过程中,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我们需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

一方面,将一场看似寻常的失踪案变成了全民关注的大新闻,为公安部门施加了一定的舆论压力;破案过程中,媒体采访也为案件侦破提供了很多线索;这都是媒体所发挥的积极的监督作用。

另一方面,不管是为了博人眼球买还是为了还原真相,媒体不吝笔墨地去描述受害者和嫌疑人的“生平经历”,也为许国利的杀人动机提供了多种解释……

这就牵扯到大家一直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在明确杀人犯死刑的情况下,发掘其背后的动机还有意义吗?

对公开恶性杀人事件的加害者展开报道、并面向社会公开分析其犯罪原因,这究竟是媒体的责任和自由,还是媒体权利的滥觞?

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说,我们作为舆论中的个体,又是否应该围观一个杀人凶手的生平经历,参与“全民破案”大讨论呢?

02

媒体是否会成为“二次加害者”?

2018年播出的韩剧《过来抱抱我》,反映了追逐热点的媒体成为加害者的工具,对受害者施加二次伤害的现象。

剧情走得是韩剧爱恨纠葛、酸爽虐恋路线:男主的父亲是具有反社会人格的连环杀人犯,最后一次作案杀死了女主角的父母,随后被男主角举报入狱。

从此,男女主角各自改换身份,隐姓埋名生活;风波看似过去,但媒体一直没有放过这个新闻热点。

在一位著名记者的帮助下,这位杀人犯父亲竟然成功出版了封面印着自己头像的自传!自传中,不仅详细地披露自己的作案经历,还公布了被害者和自己孩子的个人信息。

杀人犯表达了自己忏悔的心情,并从童年经历中分析了自己走上歧途的原因,声称“我和正在阅读这本书的你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过来抱抱我》中杀人犯出版的自传

在男主看来,父亲在自传中提到的童年经历影响是一派胡言!实际上,父亲并没有受到过社会的伤害,只是在为自己的行为开脱。

这部剧想要表达的一个观点是:“恶不是养成的”,不是所有的恶行都能从原生家庭中找到借口。比如男主人公,即使生活在父亲的阴影下,也依然长成了一名正直善良的人。

剧中,自传一上市便销量狂飙,给凶手带来了丰厚的版税受益,但同时也给受害者和凶手的家属造成了难以计量的伤害。

与此同时,记者们如闻到血腥味的秃鹫,在巨大的利益和关注度面前,肆无忌惮地消费死者、消费悲剧、吃人血馒头:

他们闯入凶手善良的前妻开的小饭店,穷追不舍地追问各种私人信息,逼得无辜的她和女儿不断搬家;

记者追问无辜的前妻和女儿

他们得知凶手的儿子——男主人公竟然以优异的成绩从警察大学毕业,成为了一名刑警后,冲进学校颁奖典礼的现场,向全国观众披露已经更名改姓的男主人公的近况;

而隐姓埋名的女主人公此时已经成为了明星,也多次被公开逼问父母被杀害当日的细节,迫使她一次次回想事发当日的画面……

持续为杀人犯发声的媒体人们,其实并不相信自传里所写的内容,但看中了其中的新闻价值,便丝毫不考虑受害者的情绪和凶手家属的隐私。

自认为正义的记者

不管是赚得盆板钵满的出版社,还是“披着正义调查外衣作恶”的记者,难道不都是在用文字对逝者进行“二次杀害”吗?

剧中不断闪烁的摄像头,成为了媒体过度窥探的象征。当密集的摄像头对着镜头发出一道道闪光,观众也会感受到强烈的不适感。

这是对所有人的质问:作为这些媒体的受众,观看他们发布的内容,是否也是一种残忍?

毕竟,媒体需要的正是关注的目光。所有给他们报道眼神的观众,都是在用审视的目光为其推波助澜。

现实生活中也不乏类似的场景。

2018年,几家著名媒体的记者公开发起“寻找汤兰兰”的活动,质疑声称自己遭到家人和村民强奸的少女“把全家人送进了监狱”,公开少女的信息,呼吁案件重审,最后迫使被警方保护、改换身份过上新生活的少女站出来发声。

“寻找汤兰兰”新闻原文截图

媒体利用了公信力,对案件中的受害女孩进行了公开宣判,最后发现是一场乌龙。但事已至此,女孩好不容易才走向平静的生活,又一次遭到了破坏。

“汤兰兰们”所遭受的二次伤害和心理创伤,谁负责来安抚和赔偿呢?

让我们回到许国利一案,很多媒体只是了解到许国利年幼时母亲去世,便将他的犯罪行为诱导性地和“童年创伤”等关键词拼贴在一起。

但是,有多少人从未曾在原生家庭中受到过伤害?是否所有的问题都可以追溯到童年经历?如果一味武断地合理化罪犯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对受害者及其亲人的再次伤害?

怀着或猎奇、或探究、或消遣的心理的我们,时刻需要警惕:津津乐道于这些报道时,很有可能也成为了加害者的“帮凶”。

03

罪犯有发声的权利吗?

关于“我们是否要了解杀人犯的生平”的问题,很多人抱有不同的看法。

2019年台湾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通过核心人物“律师王赦”,从相反的角度进行了讨论。

全剧一开场,王赦就因为替无差别杀人案的凶手李晓明辩护,而被愤怒的抗议群众泼粪。

即使李晓明已经被宣判死刑,且本人已经放弃了上诉,只求速死,王赦依然坚持寻找对李晓明有利的证据,为其辩护。

《我们与恶的距离》截图

这不是这位律师第一次为刑事案件中的加害者辩护。

他曾多次担任患有精神疾病的嫌疑人、强奸犯的辩护律师,因此常常被理解成为了名利而为虎作伥的帮凶。

但实际上,作为人权律师,王赦所获得的薪水微薄,甚至难以负担家庭。他坚持为刑事案件中的加害者辩护,是因为心中怀有特别的对正义的信念。

他认为,在法治社会,必须提供给罪犯说话的机会,这样才能摸清造成犯罪的根本原因,防患于未然。

王赦拥有一个不愉快的童年,也曾差点因为一念之差走上犯罪的道路。个人的经历使他认为,善与恶之间不是截然对立的,犯罪者可能原本并不是坏人,而好人在伸张正义的时候可能会变相成为施暴者。他相信,善恶有可能只是一念之间的选择。

在他的劝说下,媒体人刘昭国——同时也是在李晓明无差别杀人案中死去的男孩的父亲,同意借助自己媒体人的身份,为地方政府施加舆论压力,从而暂缓执行李晓明的死刑,以获得更多时间探寻真相▼

最终,当地为了平息民愤,还是在未走完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提前处死了李晓明,王赦在酒后悲愤地质问:“到底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你有标准答案吗?谁有标准答案?”

从这个角度来看,公允的媒体,又有义务为每一个个体提供发声的机会,探讨事实的真相,从而引起人们的警戒,防止悲剧再一次发生。

比如,在著名的“聂树斌冤案”中,被错判强奸妇女、故意杀人而被判处死刑的青年聂树斌,于2017年终于获得了平反。

“巴蜀法眼”记者节特辑:

案件因媒体的不懈努力发声转机

这一结果离不开《河南商报》《南方周末》《新京报》等媒体记者11年以来的跟进报道。

倘若不能激起舆论的关注,这一案件可能会继续石沉大海。

04

众声喧哗中,媒体的“尺度”在哪里?

在“贩卖隐私博取关注”与“探寻真相和正义”之间,有一条微妙的红线。为了掌握好这个尺度,媒体报道恶性杀人事件中的凶手时,应该讲究方法。

曹林在《时评写作十六讲》中,向新闻评论员提出了几条建议,小北认为可以给新闻从业者和阅读新闻的我们提供一些启发。

曹林提出,新闻评论员要有独立判断的意识,关注伪问题背后的真问题,不要跟着记者预设的立场走。

舆论场常常会情绪化地生产一些有着强烈诱惑的伪问题,比如记者写新闻时,为了弄一个大新闻,可能会有先入为主的观念,然后根据这个观念强行做新闻,误导受众。

美剧《新闻编辑室》截图

比如,当杭州女子的亲属以“失踪”名义报案后,很多媒体便选择“私奔”“梦游”“密室逃脱”等离奇的角度,拼贴事件的相关内容,以吸引眼球,结果却误导了读者和观众。

此外,曹林认为,新闻评论员不该过度阐释极端个案。

比如,《过来抱抱我》中的连环杀人犯就属于极端个案,是身上有着极端反社会人格的人制造的血案,并不一定有什么深刻的社会原因。并不是每一起让人震惊的血案背后都有一个深刻的社会原因。

评论者的一个习惯是,喜欢将不可理解的社会问题都推给一个抽象的体制,或套进一个方便使用的“套路”,而不深入个案和事实,去寻找具体个案中的根源,于是就有了很多脱离事实的过度阐释。

媒体总是希望将个案上升到一个宏大的社会问题,有某个“深层次问题”作为根源,并总结为某种共性和规律的东西,比如将许国利案归结到不幸的童年。

但其实,不同的个案,背后有不同的问题,用共同的规律和通用的判断套路去硬套个案,只会扭曲个案和事实,无法形成有效的反思。

过度阐释貌似深刻,却是脱离个案事实的胡说八道,越貌似深刻,离事实越远。

曹林也指出,对于有的案件,不评论反而是理性的体现。当案件还在调查中时,事实并不清楚,一些媒体会在渲染案件的血腥、暴力和恐惧时,把各种符号拼凑在一起,诱导公众去猜测和脑补案件的原因。

有些事件可以靠想象去推理,但像许国利案这种复杂的案件,每一步归因和推理都要建立在确凿的事实基础上,不能根据一鳞半爪的碎片去拼凑出一个自以为是的完整图景,再把自己的分析建立在这种想象上。

因此,在事实不清时,沉住气,不参与评论,不去向混乱的舆论场输送混乱的判断,反而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美德。

毕竟,文字具有巨大的力量,可以成为弱者的支柱,也可以成为伤人的利器。因此,每一个媒体人都要珍惜手中的笔,在需要的时候不吝笔墨,有些时候也要学会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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