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公益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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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9 14:2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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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持: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张豪

海报设计: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倩

咨询人:小郑

请问什么情况下可以工伤赔偿?听说工作中发生心梗等意外,如果抢救超过48小时就不能算工伤了?必须是在工作中或者工作场所发生意外当场死亡才可以获得赔偿,是这样的吗?

解答人: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黄泽宇

所谓“抢救超过48小时就不能算工伤”的说法,实际上指的是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在该规定中,“48小时”一般是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为起算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作为认定死亡时间的依据,即对于抢救超过48小时而死亡的人员,原则上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但是,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所体现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在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时,应当作出对劳动者有利的解释,而不能完全机械地以死亡证明书来认定职工的死亡时间。

有时候对劳动者抢救超过48小时,医生尽最大努力去抢救,但最终未能挽回劳动者生命。对于此类情况是否应认定为工伤,还应当结合具体的案情进行综合认定,而不应仅机械适用“48小时”的限制条件。

综上所述,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亲属对于相关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权利。

编辑:郭文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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