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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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8 17:2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招标条件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海园区二期建设工程已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温开经〔2022〕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人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海园区二期建设工程C-06地块软基处理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933.3595万元,建设规模:C-06地块建设用地面积20.4237万平方米,本次软基处理面积约17.6万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温州龙湾二期南单元C-06地块。

2.2本次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等;具体包括:(1)设计部分: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包括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施工图变更、设计联系单等),总体工程设计协调等所有工程设计内容;(2)采购部分:包括工程建设范围内所有工程材料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3)施工部分: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4)总承包其他费部分(包括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和工程总承包专项费):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测绘、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苗木迁移、现有道路管养和保洁、保通道路管养、构件运输路径中按规定需进行的评估、保通所需的交通协管员聘用(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施工图阶段的各项评估、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内容。注:具体以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以及合同为准。

本次招标控制价2933.3595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包括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相关图纸审核、施工手续相关办理和工程施工工期等所有工期。

2.4其他:

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发包人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项和第(2)项资质,或组成联合体具备以下第(1)项和第(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具备①或②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岩土设计甲级;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2)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2)联合体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2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其他要求: /。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如联合体成员2家均有承担施工工作的,可以为任意1家的业绩)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包含处理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软基处理工程施工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以兼任;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日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三)其他: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在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未绑定CA锁或未注册的投标人,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15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评定分离

6.1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十八家路31号

联系人:周先生、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728389、8655673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高新区科技园(蒲州街道)兴区路55号北航大厦6楼

联系人:张先生、郭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109952、88870803、18968769796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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