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6.22”洪灾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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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6.22”洪灾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2024-07-08 04: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二)做好水毁农田及其配套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水毁农田在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及时调整设计方案,统筹安排修复工作;水毁农田在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范围外的,对于轻度损毁的农田和沟渠动员群众加快清淤疏通、加固修补恢复通水,确保农田灌溉。(责任领导:蒋润书,责任股室:农田建设与农垦股)

(三)做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恢复重建工作。茶叶办负责茶叶企业加工厂和茶叶受灾核灾的统计工作,并指导开展生产自救工作。乡村产业发展股负责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受灾核灾的统计工作。县科工局负责食用菌企业及小微企业的受灾核灾的统计工作和恢复重建工作。(责任领导:陈秋萍,责任股室:茶叶办、乡村产业发展股)

(四)统筹做好晚稻生产工作。出台晚稻集中育秧及机插机抛奖补办法,加快恢复受灾农田的水利灌溉设施,确保晚稻育秧及移栽顺利进行。(责任领导:邝茂平,责任股室:种植业管理股、农机事务中心)

(五)做好农作物救灾补损办点示范。各乡镇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分管领导各办一个粮食生产救灾补损示范点,具体内容是早中稻田间管理、晚稻集中育秧和早稻收割、旱粮作物改制改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带种植示范。(责任领导:邝茂平,责任股室:种植业管理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华瑶族自治县“6.22”洪灾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周润润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蒋星辉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欧阳章于任主任,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农业灾后重建日常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三个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各乡镇的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第一组负责小圩镇、大圩镇、水口镇、湘江乡、未竹口乡、码市镇、大锡乡,组长:欧阳章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第二组负责白芒营镇、大石桥村、涛圩镇、河路口镇,组长:陈秋萍(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第三组负责沱江镇、界牌乡、涔天河镇、大路铺镇、桥市乡;组长:邝茂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二)强化统筹调度。各相关单位和县农业农村局及其相关职能股室要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并实行“一日一调度”工作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各责任股室的数据统计汇总和三个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总,并每日18:00前将数据汇总表和工作情况书面材料报县应急管理局邮箱。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和县农业农村局及其相关职能股室要主动作为,积极投入到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如果工作上出现推诿扯皮、流于形式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调度、监督情况上报,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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