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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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的行政区划大致分为四个等级:府、县、镇、村。[1][2] 泰国共有77个一级行政区。第一级行政区在泰语称为“จังหวัด”(changwat),中文译为“府”。全国共有77个一级行政区,其中包括76个府与府级直辖市。[1][2]这77个一级行政区一般划分为5个主要地区,包括北部、东北部、东部、中部与南部地区。每个府都是以其首府(เมือง)名称作为该府的命名。由于早期泰国在府之上还有一级行政区“蒙通”,相等于中国的“省”,故当地华人对比清朝行政区划,用“府”作“changwat”的翻译。 第二级行政区在泰语中称为“อำเภอ”(amphoe),中文译为“县”[1][2],亦有人将其翻译作“大区”或“郡”。其中曼谷的二级行政区总共有50个,不称อำเภอ而是称作“เขต”(khet),但中文仍将其译为“县”[3]。 除曼谷地区以外各府之下有时候还设有“次级县”(กิ่งอำเภอ),又译“次郡”或“支郡”。根据2000年时的统计,泰国全国共有795个县与81个次级县。 第三级行政区(英语:Tambon)在泰语中称为“ตำบล”(tambon),中文译为“镇”,[1][2]亦有人将其翻译作“乡”。 第四级行政区(英语:Muban)是最基层的行政区,在泰语中称为“หมู่บ้าน”(muban),中文译为“村”。[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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