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庭审直播这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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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庭审直播这些年

2024-07-13 18:4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国庭审直播这些年

2020-07-30 09:04:00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庭审公开的形式不断完善,从最早的广播、电视再到目前的互联网直播,便利性、交互性不断提高;从最早的单向收看到目前可以通过留言、评论、回看等形式,加强了公众的参与感

 

法治周末记者 孟伟

“最近下饭的视频竟然是看中国庭审公开网的庭审直播。”

“观看庭审直播一直在同情被告,糟了糟了。”

“大家无聊的话,可以上中国庭审直播网,随便挑感兴趣的地方法院或者类型案件看,我竟然看了3个小时。”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最近不少微博网友都在关注“中国庭审公开网”,甚至把看庭审直播当作“下饭视频”来推荐。这些声音的背后,可以看到近年来司法公开的透明、便民程度。

近日,中国庭审公开网累计庭审直播突破800万场,(2020)桂行终795号案件成为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直播第800万场案件。

中国庭审公开网是人民法院的四大司法公开平台之一,自2016年9月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截至目前已实现全国4740家法院全接入、全覆盖目标,日均直播量5712场,网站总访问量超过259亿人次。

如今,只要拿起手机或者电脑就可以观看全国各地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

电视直播:按下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启动键

实际上,我国的庭审直播第一次尝试是在24年前。

1993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定经过法院批准,媒体可以进行庭审直播。

《规则》出台3年后,迎来了全国首次电视直播庭审,第一个吃螃蟹的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996年2月14日和2月16日,广州电视台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程直播了“12·22”广东番禺特大劫钞案的庭审现场,这是全国首次电视直播庭审。时任广东省委书记谢非在当年3月1日的省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法庭直击”全场直播番禺劫钞大案是一种好形式,是新的突破,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路子。

彼时的庭审对许多人来说是带着神秘感的,而如此长时间的庭审直播,无论对中国司法史还是对中国新闻史来说都称得上首次。

1998年4月15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法院教育整顿工作座谈会上发表讲话,强调法院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肖扬提出,要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制度落到实处。各类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公民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法律另有规定不予公开审理外,一律实行公开审理制度,不许实行“暗箱操作”,公开审理案件,除允许公众自由参加旁听外,逐步实行电视和广播对审判活动的现场直播,允许新闻机构以对法律自负其责的态度作如实报道。

此后,部分法院与电视台一起探索电视直播的道路,第二只靴子落在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998年7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十大电影制片厂诉北京天都电影版权代理中心、天津泰达音像发行中心、中影音像出版社侵犯著作权案。中央电视台对庭审全程进行了现场直播,再次通过电视向全国观众现场直播法院庭审过程。

此次庭审电视直播后,国内外新闻媒体给予了积极评价,称“北京市一中院的措施是中国民主法制制度向前迈进的一大步”。而更积极的评价则认为:这是中国法院首次敞开大门,让百姓和媒体现场旁听庭审,从此按下了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的启动键。

不过,电视直播庭审的方式在法律界引起了些许争议,部分声音主张不宜开放庭审直播,认为“在直播情形下,镁光灯的闪烁、媒体人员的走动,会影响法官的审理和当事人的情绪;媒体人士的倾向性意见,也有可能会影响大众,产生‘舆论审判’的情况”。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王四新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在电视直播的时代,电视台工作人员会到法院进行架机位、录制,确实会存在其他人员在场影响庭审的问题。

“单纯的依靠电视台的技术人员很难大规模开展庭审直播,在遵守庭审纪律上就有困难,加上机位的架设对于显示不同人的地位、揭示庭审过程的情况等都会有不同的影响。”王四新说,这些都需要专门的力量来处理,但由于需要大规模的投入,在当时的情况下各地方法院很难实现。

图文直播:标志着庭审直播的常态化

沉寂几年之后,庭审公开的形式从电视直播慢慢转向图文直播。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中国法院网。2005年5月,中国法院网开办了中国第一个庭审网络图文直播栏目,开始探索图文网络直播的方式。

实际上,在中国法院网开办图文直播栏目之前,2003年4月,北京法院网就率先尝试了图文直播“非典第一案”——北京市民张某某谎称患有非典(SARS)持刀威胁一售货员案。

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发《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其中明确,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2013年8月22日至26日,备受关注的“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通过人民微博平台和新浪微博平台进行了直播,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实名认证的新浪官方微博发布了151条微博、近16万字的图文,让公众及时了解庭审过程和案件信息。

此次法庭审理创造了万人刷网的网络奇观。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2013年8月29日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26日18点,人民微博平台@济南中院共发布薄案相关微博内容151条,新增粉丝51余万,总阅读数达5.2亿,总转发数68045次,总评论数44333条;在新浪微博平台共得到637811次转发和38219条评论。

多年积累沉淀之后,直播庭审从地方法院单打独斗走上了国家统一规划的高速路。

2013年12月,由中国法院网开办的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开通,公众在家里点击鼠标,就可以看到来自全国各地法院一些案件的庭审实况。

时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曾对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的开通给出高度评价,他认为,设立庭审直播平台是中国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有了这个平台,意味着庭审直播将面对更多公众,而设立‘庭审回顾’和‘庭审预报’这两个栏目,则标志着庭审直播的常态化,最大限度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庭审直播平台的设立进一步显示了中国司法机关在司法公开方面自我改革、自我革命的决心。”

王四新认为,图文直播与电视直播属于两种概念,但以薄熙来案为例图文直播显示了法院强大的掌控力,“薄熙来案使用图文直播的形式公开审判过程,在这背后配备了强大的案件处理人员特别是文案人员。用文字直播的形式法院能够掌握主动,在审判中避免了一些极端情况”。

视频直播:庭审公开工作进入新阶段

在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开通之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开启了网络视频直播的先河。

2007年4月,浙江省高院对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联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海上货运代理合同欠款纠纷进行二审公开审理。据统计,庭审期间,有5000多人登录网站观看实况直播,不到一天,就引来18万次点击量。

紧随其后的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4月8日,上海一中院通过东方网现场直播英国雷茨饭店有限公司与上海黄浦丽池休闲健身有限公司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庭审过程,庭审实况同时通过中国法院网和人民网进行了网络图文即时传输与无延时视频直播。

2016年7月1日,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线试运行,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对所有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在该网站实行互联网直播。据悉,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庭审直播观看量达3343.5万次,点播观看量达3亿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

同年9月26日,中国庭审公开网正式开通运行,要求全国各级法院在该网站公开庭审活动。标志着法院庭审公开工作进入新阶段。

一些广受关注的重大案件,通过视频直播的形式向公众公开。

20年前的“家电枭雄”顾雏军在2005年因虚假披露财务信息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08年,顾雏军被判有期徒刑10年。在被关押7年后,2012年9月,顾雏军获减刑出狱。之后他便提出申诉,认为之前的判决错误,请求改判无罪。

2018年6月13日至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巡回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顾雏军等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

由于顾雏军再审案件备受社会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庭审活动通过中国法院网、中国庭审直播网、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及官方微博进行全程图文直播,直播中,不仅包含了庭审的全部内容,更将庭审中的诸多细节,如被告人哽咽、审判人员维持法庭秩序等囊括其中,十几万字的庭审实录,直观、全面、生动地展示了庭审实况。

这场长达15个小时的庭审,创下了当时国内案件第一天持续审理最长时间的记录。

截至2018年6月14日晚12点,最高人民法院新浪官方微博设置的#顾雏军案再审#话题阅读量达1908.2万,最高人民法院头条号的浏览量突破了500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的直播页面浏览量达到276万。

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诉讼研究会研究员赵华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庭审公开的形式不断完善,从最早的广播、电视再到目前的互联网直播,便利性、交互性不断提高;从最早的单向收看到目前可以通过留言、评论、回看等形式,加强了公众的参与感。

探索中稳进:对司法人员提出更高要求

近几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着力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不断推进庭审直播工作,取得优异的成绩。

6月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4(2020)》中披露,2019年,全国法院庭审直播次数大幅度提升,达到390.3771万次,直播率33.2%,相比2018年提高17.4%。

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例。1月,广州中院获评“优秀直播法院”。实际上,从“12·22”广东番禺特大劫钞案以后,广州中院就没有停止过研究直播庭审的脚步。

据悉,自2017年起,广州中院连续3年直播案件数在全国中级人民法院中排名第一。仅2019年,广州中院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就累计直播案件19489场。

在王四新看来,在公众监督之下的庭审更有利于保障司法审判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具有普法和示范效应,在直播庭审的过程中法官、律师要讲述法理、引用法条,对于任何收看庭审直播的人来讲都是一堂法制教育课;还具有样本意义,法律从业者通过直播可以看到法官对同类案件的处理思路进行业务研究,而且对完善司法规则、规范司法体系等也有所助力”。

赵华认为,庭审以直播的形式公开,有助于消除人们对于司法“黑箱”操作等误解,让公众对于司法公正有更直观的认识,“直播庭审能够体现司法公正、公开、透明等原则,能够起到良好的普法作用以及舆论监督效果”。

然而,直播庭审是落实审判公开制度的有力推手,更是检验司法人员业务水平的一把“双刃剑”。

此前备受关注的“快播案”公诉人就曾因此备受质疑。

2014年4月22日,据群众举报,播放软件快播涉嫌传播淫秽信息遭警方调查。2014年6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对快播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年8月8日,快播负责人王欣在逃往境外110天后被抓捕归案,经国际司法合作渠道由相关国家移交中国警方。

由于快播软件受众数量庞大,备受网民关注。2016年1月7日至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对“快播案”庭审通过视频进行了直播,总时长达到20多个小时。直播期间累计有100余万人观看视频,最高时有4万人同时在线。

庭审法庭询问环节,控辩双方便展开了激烈争论,快播公司及王欣等高管均称无罪,且指出公诉人多处“常识性错误”。“公诉人列举了这么多证据,在我看来有很多常识错误。公诉人通过搜索关键字说明快播和色情网站有关系,这是不合理的。”对于公诉人的陈述,王欣表示,“公诉人存在很多逻辑错误,互联网常识错误,以及偏见。”

此外,王欣对每次证据提取的视频数量都不一样提出质疑:“即便有第4次提取,色情视频可能也越来越多,即便全部是色情视频,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中国有多少人同时在看色情视频?这合乎逻辑吗?这明显不合乎逻辑。”

最终,被告单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被告人王欣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王四新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公开审理快播案有很好的警示作用,“快播受到多数青年人的支持,在一审宣判后就有很多人表示支持快播方。二审直播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计算机技术的了解不全面,存在知识缺口。在舆论上出现向快播方的倾斜,最终给案件的判决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基于此类情况,王四新建议要加强对整个直播流程的事先预判,“在直播前对案件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或者舆论方向提前做好应急预案,防止极端情况出现”。

赵华认为,直播庭审有利于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公众观看的热情持续增长使得社会舆论监督的力度空前加大,对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等都提出更高的要求”。

责编: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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