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是什么法系?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法国属于什么文化体系 法国是什么法系?

法国是什么法系?

2024-07-15 02: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Nov02法国是什么法系?时间:2019/11/02 07:02 | 分类:知识问答

以下文字资料是由(历史新知网www.lishixinzhi.com)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问题一:法国是什么法系 法国是欧陆法系

问题二:都有什么法系,各个国家分别是什么法系 大陆法系 概念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大陆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以罗马法为历史渊源,以民法为典型,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大陆法系包括两个支系,即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法国法系是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蓝本建立起来的,它以强调个人权利为主导思想,反映了自由 ... 时期社会经济的特点。德国法系是以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强调国家干预和社会利益,是垄断 ... 时期法的典型。 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和地区除了法国、德国外,还包括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大陆国家,也包括曾是法国、西班牙、荷兰、葡萄牙四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如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等及中美洲的一些国家, ... 统治时期的旧中国也属于这一法系。 特点 (1)全面继承罗马法:吸收了许多罗马私法的原则、制度,如赋予某些人的 ... 体以特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所有权的绝对性,取得财产的各种 ... ,某人享有他人所有物的某些权利;侵权行为与契约制度;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结合制度等。还接受了罗马法学家的整套技术 ... ,如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人法、物法、诉讼法的私法体系,物权与债权的分类,所有与占有、使用收益权地役权以及思维、推理的方式。 (2)实行法典化,法律规范的抽象化概括化。 (3)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一般不承认法官的造法功能。 (4)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法学创立了法典编纂和立法的理论基础,如自然法理论、分权学说、民族国家理论等,使法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任务由法学家来完成。 英美法系 概念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英国法系,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英美法系首先起源于11世纪诺曼人入侵英国后逐步形成的以判例形式出现的普通法。 英美法系的范围,除英国(不包括苏格兰)、美国外,主要是曾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国家和地区,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缅甸、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地区也属于英美法系。 起源: 英美法系起源于英国。普通法一词(mon Law),是相对于在各地区的地方贵族的法庭而言,由英格兰国王指派的专职法官巡游各地,推广相对统一的国家法律。这一做法主要始于亨利二世,被认为是对于欧洲旧有司法制度的重大变革。由于国王的法官力求在全国范围施行较统一的司法尺度,于是开始重视对于过往案件的参考,英国的案件报告系统逐渐形成,也成为后来法律系统的重要基础。 普通法的格式和程序非常严格,由于程序上的违规,导致案件不得不接受看似不公平的结果。英格兰之后又出现了与之区别的“衡平法”(Equity),放宽了对于形式和程序的要求,但是由不同于普通法的法院系统受理。功利主义学派创始人边沁(Bentham)认为普通法不是合理设计的结果需要改革,一开始未被英国法官和律师所接受,但1873年到1875年的《司法法》大幅简化法院组织和司法诉讼程序,宣布普通法与衡平法系统正式合并,结束了两种法制并立的局面。合并后的法律统称为普通法,但是其中某些细节仍然有保留衡平法与原普通法的差别对待,废除使用多年繁琐的令状制,让英国法律现代化。 这种采用大量判例的法律体系是英国社会内部自生自发的产物、是经验主义的结果,因此许多具体的法律制度在注重逻辑概念体系的大陆法系人士眼里,普通法显得比较繁杂、不成体系。这种法系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公序良俗和最广大的社会大众的公平认知作为判案的基础,因此“形散而神不散”。最初是通过英国(以及后来的美国)的文化影响......余下全文>>

问题三:德国和法国属于什么法系? 德法都是大陆法系,也可以称欧陆法系,罗马法系,成文法系。

问题四:中国法律与法国法律有什么区别 非常的复杂!涉及到很多方面的比较问题。 根本的还是一个是 ... 制度下的法律,一个是 ... 制度下的法律! 可以给你说的是这个问题没人能准确的给你回答!因为问题总要有切入点,你问的如此宽泛谁能回答你!

问题五:瑞士、法国、意大利分别是属于哪个法系的国家? 应为大陆法系。 更多讯息,请点击: ip-law.恭c/

问题六:德国属于什么法系 为什么 德国属于大陆法系,是大陆的代表国家之一。还有一个是法国。 大陆法系的主要特点有: 1、法律表现形式以制定法为主。判例、习惯法等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渊源。 2、法律一般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编纂法典,辅以单行法律。例如《德国民法典》、《德国基本法》(宪法)、《德国刑法》。 3、法官没有创制法律的权力,只能依法办案。 4、在法律推理形式和 ... 上,主要采取演绎法。 5、诉讼鼎式上主要是纠问式。 德国法律符合上述特征。而且德国的法律发展是大陆法系形成的过程中的重要部分。当然,判断一个法律体系是否属于大陆法系不能机械地按照上面五个特点去判断,还要考虑很多别的因素。

问题七: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什么区别? 法系是指根据法在结构上、形式上、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以及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和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进行的基本划分。 ... 国家有两大法系,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罗马日尔曼法系,是承袭古罗马法的传统,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欧洲大陆上的法、德、意、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和拉丁美洲、亚洲的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英、美、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均属于英美法系。近几十年来,英美法系国家也制定了大量成文法以作为对习惯法的补充。目前世界上大约有26个国家法律属英美法系,除英美两国,其余主要是英联邦国家,大陆法系又称为成文法,其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以法典为第一法律渊源,法典是各部门法典的系统的综合的首尾一贯的成文法汇编。世界上大约有70个国家法律属成文法系,主要分布在欧洲大陆及受其影响的其他一些国家。 两者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渊源不同。 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 ▲第二,法律适用不同。 前者习惯用演绎形式,后者习惯用归纳的形式。 ▲第三,判例地位不同。 前者不是正式渊源,后者是法 ▲第四,法律分类不同 前者分为公法和私法,后者分为普通法、平衡法 ▲第五,法律编纂不同 前者倾向法典形式,后者倾向单行法 ▲第六,诉讼程序不同。 前者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后者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具有抗辩式的特点,同时还存在陪审团制度。 ▲法系这种分类不能提示法的本质,但有助于促进法律文化的了解与交流。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历史上差异显著,但二十世纪以来,这种差别开始缩小。 2.我国在旧中国时代属于大陆法系,在新中国时代则不属其中任何一个法系,自成一个独立的法系,叫做 ... 法律体系,但比较接近于大陆法系。别忘了,我国至今没有一部民法典啊! 3.苏联是大陆法系。

问题八:中国的法律是属于什么法系的? 大陆法 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civil law system)、罗马-日耳曼法系或成文法系。在西 ... 学著作中多称民法法系,中国法学著作中惯称大陆法系。指包括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仿效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它是西方国家中与英美法系并列的渊源久远和影响较大的法系。 古代罗马法反映和调整了罗马奴隶制社会高度发达的简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法律关系,以完备的法律形式维护私有制。中世纪中后期,罗马法在欧洲传播较广,从而产生了一些熟谙罗马法的学者和官吏。近代资产阶级在推翻封建制度以后,比较完整地采纳罗马法的体系、概念和原则,加以修改和发展,以适应 ... 的需要。1804年拿破仑按照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口号以及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和自由竞争的原则,亲自指导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就是这一法系中最典型的立法。德国统一后的法律虽然带有封建残余性质,但是,1896年的《德胆民法典》在立法原则和立法技术上都更为精细完备,也是大陆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之一。 大陆法系的特点,论者所见不一,概括地说来有:①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强调成文法典的权威性。虽然也允许法官有自由裁量的余地,并承认判例和习惯在解释法律方面的作用,但一般不承认法官的造法职能,强调立法是议会的权限,法官只能适用法律,决案必须援引制定法,不能以判例作为依据。②比较强调国家的干预和法制的统一,尤其在程序法上如此。例如,许多法律行为需要国家的鉴证、登记,检察机关垄断公诉权,庭审时采取审问制,以及法院的体系统一,等等。③重视法律的理论概括,强调法典总则部分的作用,这是罗马法的一种传统。英美法系至今没有如大陆法系那样严密的理论概括,法令也只着重分则。④注重法典的体系排列,讲求规定的逻辑性、概念的明确性和语言的精练。当然,这些特点都只是相对而言的。 随着欧洲一些殖民国家的向外扩张,大陆法系也扩及拉丁美洲、非洲、亚洲等地。由于源流不同,大陆法系大体又可分为法、德两个支系,法国、比利时、荷兰、意大利、西班牙和拉丁美洲各国属于前者;而德国、奥地利、瑞士和日本等国则属于后者。在同一法系各国中,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有的国家具有较大的特点。例如,日本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便受到美国法很大的影响;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各国又有其某些固有的特征;荷兰则形成了所谓罗马-荷兰式法律制度

问题九:纱蠓ㄏ档^e是什么? 西方社会存在两大法系,一是大陆法系,一是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为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罗马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在欧洲大陆,后扩大到拉丁族和日耳曼族各国。历史上的罗马法以民法为主要内容。法国和德国是该法系的两个典型代表,此外还包括过去曾是法、西、荷、葡四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以及日本、泰国、土耳其等国。旧中国 ... ... 的法律,大陆法系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形成了两个支流。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到18世纪至19世纪时,随着英国殖民地的扩张,英国法被传入这些国家和地区,英美法系终于发展成为世界主要法系之一。英美法系中也存在两大支流,这就是英国法和美国法。它们在法律分类、宪法形式、法院权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 两大法系在法律历史传统方面或者也可以说是它们两者在宏观方面的差别: 1、从法律渊源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具有制定法的传统,制定法为其主要法律渊源,判例一般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除行政案件外),对法院审判无约束力;而英美法系具有判例传统,判例法为其正式法律渊源,即上级法院的判例对下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有约束力。 2、从法典编纂传统来看,大陆法系的一些基本法律一般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而英美法系一般不倾向法典形式,其制定法一般是单行的法律和法规。当代英美法系虽然学习借鉴了大陆法系制定法传统,但也大都是对其判例的汇集和修订。 3、从法律结构传统来看,大陆法系的基本结构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传统意义上的公法指宪法、行政法、刑法以及诉讼法;私法主要是指民法和商法,英美法系的基本结构是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从历史上看,普通法代表立法机关(协会)的法律,衡平法主要代表审判机关(法官)的法律(判例法),衡平法是对普通法的补充规则。 4、从法律适用传统来看,大陆法系的法官在确定事实以后首先考虑制定法的规定,而且十分重视法律解释,以求制定法的完整性和适用性;英美法系法官在确定事实之后,首先考虑的是以往类似案件的判例,将本案与判例加以比较,从中找到本案的法律规则或原则,这种判例运用 ... 又称为“区别技术”。 5、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两大法系也存在一些传统的差别,如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即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的作用,英美法系倾向于当事人主义,即控辩双方对抗式辩论,法官的作用是消极中立的。 6、从职业教育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在律师和法官的职业教育方面突出法学理论,所以大陆法系自古罗马以来就有“法学家法”的称号;而英美法系的职业教育注重处理案件的实际能力,比如律师的职业教育主要通过协会进行,被称为“师徒关系”式的教育。

本文标题:法国是什么法系?

本文地址:https://www.lishixinzhi.com/aa/2092544.html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