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文件)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师职务任职条件(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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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师职务任职条件(试行) 等文件的通知 各单位: 《泉州师范学院教师职务任职条件(试行)》、《泉州师范学院实验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试行)》、《泉州师范学院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条件(试行)》和《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业绩成果认定办法(试行)》,已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并经院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泉州师范学院教师职务任职条件(试行)》 2.《泉州师范学院实验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试行)》 3.《泉州师范学院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条件(试行)》 4.《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业绩成果认定办法(试行)》
泉州师范学院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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