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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5 07: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河豚鱼因其肉质鲜美,民间自古以来就有“舍命吃河豚”的传言。许多地方有食用河豚鱼的风俗,因而常有食用引起中毒者。在我国,北起辽宁、河北,南至福建、浙江、广东等地每年因食用河豚鱼而引起的中毒事件不断,以春季高发。河豚鱼主要产于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地区,淡水、海水均有分布,各地有不同的别名,因体形似豚,常在河口捕到,故江浙一带称其为河豚。山东称“艇巴”,河北称“蜡头”,福建称“街鱼”,广西叫“龟鱼”,而广东叫“乖鱼”或“鸡抱”。有的地方又叫吹肚鱼、气泡鱼、连巴鱼及台巴鱼。可引起中毒的河豚鱼有9种。河豚鱼主要含有河豚毒素、河豚酸、卵巢毒素和肝脏毒素,其中河豚毒素是一种非蛋白的强神经毒,局部麻痹作用比可卡因强16万倍,其毒性较氰化钠大1000倍,0.5mg即可致人中毒死亡。一般在春、夏季及卵巢孕育阶段毒性最强,以卵巢、睾丸和肝脏为主要有毒部位,其次为肠道、血液、鳃、肾及皮肤等,肌肉和血液中也含有毒素。河豚毒素性质稳定,加热和盐腌均不能使其破坏,用高温烹煮也不能将其破坏;早期认为河豚毒素是由动物身体内制造出来的,但后来的一些研究发现,毒素来自能够生产河豚毒素的海洋细菌,河豚鱼等海洋动物经由食物链吃到污染有这些细菌的食物后,因其自身对河豚毒素具有高度的抵抗性,并不出现毒害作用,而把毒素蓄积在体内,人们食用了这类动物后就会引起中毒。河豚毒素在体内的主要作用是干扰神经肌肉之间的传导,所以会造成肌肉麻痹,可导致呼吸衰竭而中毒身亡。误食有毒河豚鱼后半小时至数小时内即出现手指、口唇、舌尖麻木或刺痛,然后出现口渴、恶心、呕吐、腹泻,呈水样便,重者有便血。并有四肢无力、口唇、舌尖及肢短端麻痹,继而全身麻痹,甚至全身瘫痪。表现为运动失调,酒醉状态,眼睑下垂,四肢乏力、瘫痪,严重时言语不清,呼吸困难,瞳孔散大,甚至呼吸麻痹、脉搏缓慢、血压下降、心律失常等。病死率高达40~60%。一般而言,死亡多发生在食用后6~24小时;误食河豚鱼后要立即催吐,可用刺激舌根、咽部人工催吐;但要注意河豚毒素可在极短的时间内造成肌肉麻痹,所以在出现症状后就不要再施行催吐了,因为这种情况下催吐易造成窒息,危及生命。最重要的是密切注意患者的呼吸情况,立即送至附近医院。

预防河豚鱼中毒的最根本措施是渔民捕捞时必须将其剔除,不要让其流入市场;严禁出售、加工、销售河豚鱼;同时加强宣传,提高高发地区的公众对河豚鱼的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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