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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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19: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征集2023年江西省双碳领域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江西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以及《江西省标准化条例》等文件精神,江西省碳达峰碳中和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双碳标委会)开展2023年江西省双碳领域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与节能降耗、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碳排放核算、碳排放核查等领域相关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2.碳足迹、碳管理、碳金融、碳普惠、碳达峰、碳中和、低碳评价等领域相关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3.其他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二、申报条件

全省行政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检验检测及认证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社会团体、生产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均有资格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三、申报要求

1.填补本领域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空白;

2.具有一定的行业/领域先进性、创新性,能够促进技术进步,引领行业发展;

3.响应行业内一定数量企业群体健康发展的共同需求与诉求,鼓励多个市场主体联合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计划申报地方标准的单位填写《江西省双碳领域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见附件1,每个项目填写一份建议书)和地方标准草案(模板见附件3);计划申报团体标准的单位填写《江西省双碳领域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见附件2,每个项目填写一份建议书)和团体标准草案(模板见附件4)。产品和技术类标准应提供已鉴定或验证的材料、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测试报告及其应用情况和效果等材料(如有);

2.请于2023年8月6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双碳标委会秘书处邮箱:[email protected],秘书处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双碳标委会;

3.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申报立项作为常态化工作,申报单位可依据前期的调研情况随时提出立项申请,双碳标委会将定期组织汇总上报。

五、联系方式

1.电话:鞠小霞 18170994563、陈超凡18870023020

2.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江西省双碳领域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2.江西省双碳领域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3.江西省地方标准模板;

4.团体标准模板。

          《关于征集2023年江西省双碳领域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江西省碳达峰碳中和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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