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事关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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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请注意 2024年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有调整 调整1:关于缴费基数 自2024年1月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 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医保退休一次性补足年限月补缴基数 暂按4494元执行 调整2:关于缴费比例 自2024年1月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恢复为8% 个人缴费比例为2% 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 按照9%执行 温馨提醒 请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注意缴费金额的变化,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以免影响职工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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