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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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23-2024-2学期课程考试安排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公共基础课程考试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其他课程考试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二、考试编排 各学院通过“江苏海洋大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考试编排。 学生登录“江苏海洋大学教务在线”查询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查询方式:“江苏海洋大学教务在线”→“江苏海洋大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课程考试查询栏内输入学号)。 三、考试工作要求 (一)考前宣传教育 各学院要开展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解读《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认定办法》的规定和相关要求,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对监考教师、任课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试题或试题答案。 本学期期末考试继续开展诚信考试,学院可在部分班级、部分课程设立无人监考考场。学院须在考试前向教务处申请并备案。 (二)考试命题 1.理论课程以试卷形式(含网络化形式)的期末考核,在考试前两周,提交系(教研室)负责人及分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的《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审核表》(附件1)、试卷样卷、标准(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由学院随机抽取一份作为期末考试用卷,从剩余试卷中随机抽取一份作为补考用卷。 2.对于采取论文、作品设计与制作、实践技能操作等非试卷命题的课程,必须明确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非试卷命题审核表》(附件2),经系(教研室)负责人及分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实施,相关资料存档备案。 (三)考试过程组织 1.考试资格审核 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做好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对取消考试资格的,考试前1周通知学生本人。 2.考生准备证件 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证件丢失的学生,应提前到所在学院开具证明,证明上必须贴有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严禁用校园卡等替代证件。 3.选派监考教师 各学院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公共基础课程、网络化考试课程期末考试安排选派监考教师,并向监考教师发出书面监考通知,下达监考任务。各学院将监考教师安排表于考试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做好专业课程监考教师选派工作。 4.考前领取试卷 课程考试时,任课教师必须到场,负责处理试卷卷面问题。公共基础课程试卷由监考老师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苍梧校区设在文通楼106;通灌校区设在明德楼111;宋跳校区设在敦行楼109)。网络化考试课程所在开课学院在考前将考生名单和考场情况记录表送到考试机房,承担网络化考试的监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考试机房。 5.考场纪律要求 监考教师须佩戴监考证,在考前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和《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情况记录表》(附件3)。监考老师要按考试监考须知要求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规范考场板书,板书内容如下: (1)诚信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 (2)考试科目、考试起止时间、考生座位安排的具体内容。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按提供的学生名单顺序把试卷整理好,认真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情况记录表》并上交到指定地点。 学生应按规定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照监考教师安排就座。迟到30分钟以上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未交卷且未经监考教师允许擅自离开考场的,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 6.校院两级巡考 期末考试期间,实行校、院两级巡考制度。校级巡考组由校领导、学院党政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院级考试巡考由各学院组织。 (四)试卷批阅、成绩录入及试卷存档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期末考核后5天内完成成绩录入,并打印、提交课程成绩单。成绩单经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后,提交系(教研室)负责人审核,一式3份存档,1份由开课单位单独保存,1份随课程试卷保存,1份交教务处保存。 四、考试工作保障 1.后勤管理处、信息化中心、通灌校区管委会和宋跳校区管委会做好考场桌椅检修、钟表校核等工作,并保障考试期间的正常供电。 2.信息化中心做好考场信号屏蔽和考试全程监控录像工作。 3.信息化中心、应用技术学院对外语广播电台相关设备进行检修与维护,确保大学英语考试听力播音正常进行。 五、注意事项 1.教务处和各学院分别负责将公共基础课程、其他课程考场教室安排发送信息化中心,保证考试期间考场的信号屏蔽和考试全程监控。 2.学生在考前需查询所修课程的考试安排,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的,必须在考试前提出书面暂缓考试申请(因病须持有医院证明),经任课教师、班主任及所在学院领导审批、教务处备案后生效。无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考试开始后递交的暂缓考试申请无效。 4.各学院要做好试卷命题、审核、印刷及考试组考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试卷印制由承印商专人负责,要全程监控,印制完毕后要当场销毁底版及废卷。严禁遗漏、泄漏、私拿、私存试卷,确保试卷印刷、装订、转运过程中的试卷安全保密。 附件:1.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审核表 2.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非试卷命题审核表 3.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情况记录表 江苏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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