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提货券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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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马提货券使用规则

2024-06-03 18: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盒马提货券使用规则

购券人或使用人在购买、使用盒马提货券前,请认真阅读本规则内容,务必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条款以粗体标注,请重点阅读。当购券人或使用人在购买、使用盒马提货券时,即已就本规则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阅读,对规则的全部条款均无任何疑义,并对本规则涉及的权利义务、责任限制及免责条款的法律含义准确无误的理解,并同意遵守本规则规定的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所称“盒马提货券”为不记名以纸券等为载体的实物券或以密码、串码等为载体的虚拟券,不可挂失,有效期为自激活之日起36个月,仅能在激活并绑定“盒马”APP账户后使用。提货券在过期前三天会自动向系统发起延期申请,每次延期有效期为一年,可循环;券内资金余额不计利息。不可循环充值,单张盒马提货券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

本规则所称“购券人”指以日常生活消费为目的、直接通过本公司或“盒马”APP或盒马鲜生门店等盒马官方渠道购买盒马提货券的消费者,包括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下合称为单位)与自然人(以下称为个人)。

本规则所称“使用人”指将已激活的盒马提货券与本人“盒马”APP账户绑定、并使用绑定后的“盒马”APP账户、在本规则约定使用范围内兑付商品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条      本规则所规定的盒马提货券所载附的任何权益,在盒马提货券售出后,该权益的权利主体仅指购券人。盒马提货券售出后,当购券人、使用人分别为不同主体时,使用人所享有的盒马提货券相应的使用权限视为已经购券人合法授权。

 

第二章  盒马提货券的购买

 

第三条      购券人应直接通过本公司、“盒马”APP或盒马鲜生线下门店等盒马官方渠道购买盒马提货券,如购券人在盒马官方渠道以外购买盒马提货券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购券人或使用人应当自行承担损失。

 

第四条      购券人一次性购买10000元(含)以上盒马提货券的,购券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券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供本公司进行登记。

购券人为单位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购券人为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警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通行证、护照等。

以上身份信息及证明文件应为购券人本人/本单位、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证明文件,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或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明文件。

   

第五条      购券人购买盒马提货券时不支持叠加使用盒马礼品卡、盒马提货券、福利券、优惠券等支付。单位一次性购买盒马提货券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个人一次性购券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或单位、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券的,本公司将不收取现金,购券人通过银行或支付宝方式付款。

 

第六条      购券人以任何支付方式购买盒马提货券的,本公司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在使用人使用盒马提货券内金额支付购买商品时不再开具发票。

购券人需要签订书面购券协议的,请向本公司提出需求,本公司将与购券人签订书面购券协议。

   

第七条      购券人在购买盒马提货券时,应当检查实物券是否完好、虚拟电子券是否能成功绑定,如发现损坏或不能绑定的,应在购买当时明确提出要求更换。

 

第三章  盒马提货券的激活及使用

   

第八条      购券人或使用人可持盒马提货券在本公司线下门店或“盒马”APP上使用。使用范围以“盒马”APP或门店公告为准,购券人可通过9510217客服电话“盒马”APP进行查询或点击查看。

本公司调整盒马提货券的使用范围前,将在“‘盒马’APP首页-规则中心”进行公示,购券人或使用人因使用范围调整要求退券的,适用本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九条      购券人通过“盒马”APP购买的,支付完成后,盒马提货券自动激活,并在订单详情页面展示提货券券号和密码信息;购券人通过线下门店现场购买的,在购券人现场支付完成,本公司确认购券资金到账后,盒马提货券自动激活。

 

第十条         盒马提货券必须在激活并绑定“盒马”APP用户账户后方可使用,且在绑定“盒马”APP用户账户后,不能解绑,不能重新绑定,不能跨“盒马”APP用户使用。

 

第十一条    使用人应在本规则约定范围和方式使用。使用人未按本规则或购券协议使用盒马提货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下,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盒马提货券的使用,并有权要求购券人或/和使用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有):

(一)购券人或使用人未按本规则或购券协议购买或使用盒马提货券的;

(二)购券人或使用人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诚实信用原则对所持盒马提货券进行交易的;

(三)购券人或使用人在购买、使用、挂失、补/换、退券时存在欺诈或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行为、或获得不正当利益的;

(五)本公司依法核实购券人/使用人身份信息及盒马提货券交易信息等,遭拒绝的;

(六)购券人/使用人有其他损害本公司及第三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第十三条    购券人或使用人可以通过“盒马”APP进行查询余额及消费明细业务。

 

第十四条    盒马提货券不得透支使用;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取现金。

   

第十五条    使用人使用盒马提货券购买商品后需要退货的,资金将退还至使用人盒马账户绑定的原盒马提货券内。原盒马提货券不存在或退货后券内资金余额超过本规则第一条规定的限额的,应退还至购券人名下的其它盒马提货券中,购券人名下无其它盒马提货券的,将退还至使用人盒马账户余额内。

 

第四章  盒马提货券的挂失及补券

   

第十六条    购券人或使用人应妥善保管盒马提货券及其帐号、密码、相关身份信息。盒马提货券不可挂失,遗失不补。因购券人或使用人保管不善,导致盒马提货券遗失、灭失或被他人冒用、恶意篡改、恶意挂失冻结等情形的,应当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因非人为毁损、使用人盒马账户无法使用或其他非购券人或使用人原因导致盒马提货券无法使用的,购券人或使用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购买凭证和无法使用的提货券到本规则规定的可使用线下门店场所办理补券。

 

第六章  盒马提货券的退券

   

第十八条    购券人或使用人符合以下情形或本公司终止盒马提货券业务的,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公司可提供免手续费退券服务:

(一)退券时提供的身份信息与购券时预留的身份信息应一致;如购券人与使用人不一致,购券人办理退券的,还需要提供附使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的使用人同意退券签字确认书;

(二)退券人应出示并交还购券原始发票原件以及相关的付款凭证;

(三)退券的盒马提货券未被消费使用;

(四)实体券应完好,且卡号密码覆盖区应未刮开或毁损;

(五)退券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且需留存退券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退券卡号、金额等信息;单位退券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退券申请和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或其他单位有效身份凭证)、代理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六)实体券退卡应至现场办理,不接受电话或网上退卡。

(七)虚拟券退券需联系线上客服电话9510217进行核实后办理。 

 

第十九条    购券或使用人办理退券的,盒马提货券的余额将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至原购券银行账户;如原购卡银行账户注销的,则退至办理退券的购券或使用人提供的本人名下的其他银行账户中。

 

第二十条    银行转账形式购买的盒马提货券商品,由于其特殊性,无法进行退换。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购券人或使用人个人信息的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未经购券人或使用人同意,本公司不会将购券人或使用人个人信息用于与盒马提货券业务无关的目的;如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本公司提供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任何由本规则引起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一致,有关盒马提货券以及本规则相关解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提交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惯例执行,本公司与购券人另有书面购卡协议约定的,遵从其约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本公司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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