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座大中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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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座大中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公布

2024-04-25 06: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汛期将近,4月18日,湖北省水利厅公布今年我省279座大中型水库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包括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

湖北省水利厅要求,各地要以书面形式将工程情况和履职要求告知相关责任人,确保各责任人能够知职履职。此外,各地还要逐库落实小型水库4类责任人,向社会公示。所有水库都要在大坝等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责任人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湖北省防汛形势总体复杂严峻,必须做足应对极端灾害天气的准备。当前,我省即将进入汛期,水库防洪是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水库安全责任人要迅速进岗到位,尽快熟悉水库信息,熟悉应急抢险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大中型水库安全 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和湖泊(水务)局,厅直水库管理单位:

为贯彻全国水库安全度汛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水库安全运行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函〔2019〕145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各地报送的2019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安全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若责任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继任人员即为新的责任人。相关单位要及时作出调整,并报省水利厅备案。

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将工程情况、履职要求告知相关责任人,确保各责任人能够知职履职,各地要逐库落实小型水库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和巡查4级责任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在大坝等明显位置设立责任人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当前,我省即将进入汛期,请水库安全各类责任人迅速进岗到位,既要“有名”更要“有实”,熟悉水库基础信息,掌握工程安全现状,熟练水库应急抢险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要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9年度湖北省大中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

(责任编辑 黄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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