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宁市广太镇自来水厂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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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发改行审[2021]187号 关于普宁市广太镇自来水厂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普宁市广太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广太镇自来水厂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广太镇的供水体系,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普宁市广太镇自来水厂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代码:2112-440000-04-01-604891)。 二、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铺设DN200引水管道3525.523m,引水管道沿金坑水库—胶南村—金狮池村—广太镇水厂布设;铺设DN300出水管道2156.925m,出水管道沿广太镇水厂—金狮池村—大寮村—广太镇人民政府布设;项目包括土方、明挖管道施工、钻管施工、井室、支墩、管件及工作坑等工程。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54.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96.83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6.01万元,预备费用21.6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 项目施工总工期为3个月。 五、其它事项 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 附件: 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广太镇自来水厂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 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 察 核准 设 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监 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 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普宁市广太镇自来水厂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112-440000-04-01-604891),项目估算总投资454.4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含安装工程)费用396.83万元,勘测设计费用17.86万元,监理费用8.04万元,其他费用31.7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准本项目不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建设。 审批部门盖章 2021年12月17日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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