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门诊慢特病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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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规定病种
共有33个病种,实行限额管理,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其中终末期肾病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乙类药品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首自付比例为0,限额为合规医疗费。
门诊规定病种限额表
其中: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脑血管病后遗症、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征等15个病种已经实行异地直接结算。
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
共10个,实行限额管理(限额为合规医疗费),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乙类药品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首自付比例为0。
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限额表
三、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特定药品
共214个特药,根据药品特征,分别实行限额管理和限治疗方案管理,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乙类药品首自付比例根据不同药品不同政策有差异。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特定药品表
参保人员同时享受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门诊特定药品待遇,累计不超过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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