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航空行李和付费行李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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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航空行李规定
一、免费行李额等级标准
湖南航空付费行李规定
一、预付费行李额使用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预付费行李额是旅客通过乘机前估算托运行李重量并预先付费购买的相应行李额度。预付费行李额需在航班起飞60分钟(不含)之前购买,如您客票已办理值机,需取消值机后再购买。 2.每位旅客最多可购买50KG预付费行李额,5KG为一个销售等级,不得按每公斤进行销售。 3.提前预购的付费行李额度,采取"多不退,少需补"原则,旅客办理托运手续且乘机后,预购的付费行李额度即为已使用,多购买的行李额度将不予退还。例如:您预购的10KG付费行李额,实际托运行李为5KG,则剩余5KG的费用不予退还。若托运行李重量超出预购的付费行李额度,可在机场补交超出部分行李费用,超出部分按逾重行李费收费规定执行。旅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购买预付费行李额,原预付费行李额可通过原购买渠道申请退款。 4.预付费行李额仅适用于当次航班托运行李,购买前请合理规划托运行李重量。如需增加预付费行李额度,请在值机之前联系原购买渠道、湖南航空客服热线400-833-7777或湖南航空直属柜台进行购买。 5.预付费行李发票,请在当次航班到港后联系原购买渠道或联系湖南航空客服热线进行咨询开取。 6.预付费行李额使用规定适用于销售日期为2022年07月05日(含)以后的国内客票。 7.本行李规定仅适用于湖南航空实际承运航班,代码共享航班、合作互售航班、合作航司联程航班均按实际承运航司标准执行。 (二)退票规则 1.自愿退票 1) 航班起飞前,且客票未办理值机手续,可通过原购买渠道申请全额退款;当客票已办理值机时,需先取消值机后再通过原渠道申请全额退款。 2) 航班起飞后,但客票未使用,可通过原渠道申请全额退款。如客票是未使用状态,可在预付费行李票填开之日起一年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退款。 3) 若客票已正常使用,默认所购预付费行李额产品在乘机当天行李额为已使用,不予退款。 2.非自愿退票 1)预付费行李额产品可通过原购买渠道办理退款,不收取手续费。 2)若发生航班备降等特殊情况时: ①航空公司已协助旅客到达目的地或旅客中途自愿放弃行程的,不予退款; ②若航空公司出现备降等情况导致旅客被迫终止行程并未到达目的地且无后续措施的情况下,旅客购买的预付费行李额产品可办理全额退款。 (三)变更、签转规则 1.变更:当客票发生变更,原客票号不变时,预付费行李额可随客票直接变更;原客票需换开时,预付费行李额需在原渠道申请退款后,重新购买。 2.签转:旅客购买的预付费行李额不可签转至其他航空公司。 二、预付费行李收费规则 乘坐湖南航空航班的旅客,如您所购客票无免费行李额需托运行李时,可提前购买预付费行李额,预付费行李按航距、行李重量区间进行定价,预付行李收费规则如下表所示: 渠道 航距(KM) 行李额售价(元) 单价 (元/KG) 5KG 10KG 15KG 20KG 25KG 30KG 35KG 40KG 45KG 50KG 客服热线、直属柜台、微信小程序、OTA旗舰店 0-800 (不含) 30 60 90 120 150 180 210 240 270 300 6 800-1600(不含) 40 80 120 160 200 240 280 320 360 400 8 1600以上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500 10
三、逾重行李费收费规定 乘坐湖南航空航班的旅客,如您在机场办理行李托运时票面免费行李额及所购的预付费行李额不足时,需为超过部分支付逾重行李费,根据规定正常逾重行李费为经济舱全价机票的1.5%,目前湖南航空为了降低旅客出行成本,提供了差异化服务,值机柜台逾重行李费为折扣价格,逾重行李收费(元)标准详情如下表所示: 航距 现场逾重行李 收费标准 备注 0-800公里(不含) 12元/KG 逾重行李重量小数点四舍五入后取整,以公斤为单位进行计费 800-1600公里(不含) 14元/KG 1600公里以上 16元/KG
四、登机口非托运行李收费规则 超规行李(超规行李指超过旅客所购客票对应舱位所包含的免费非托运行李额或免费托运行李额部分的行李,包括超重行李、超尺寸行李及超件行李)不允许携带入客舱,若未在值机柜台按规定托运,将超规行李带至登机口,导致行李无法运输等后果需旅客自行承担。仅在条件(时间、安全、行李大小等情况)允许范围内,登机口按照300元/件进行收费后,方可办理行李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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