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本科核心课程建设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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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本科核心课程建设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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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本科核心课程建设指导意见 北京大学本科核心课程建设指导意见北京大学本科核心课程建设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北京大学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校发【2016】66号)的精神,2016版本科教学计划包括四个部分:公共与基础课程、核心课程、限选课程、通识与自主选修课程。上述四部分课程分别约占毕业总学分的30%、20%、30%和20%左右。其中,凝练与建设核心课程是本次教学计划修订的重点工作之一, 也是推动本科课程建设,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的关键。

一、核心课程的定义

核心课程是指各院系(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凝练的最重要的专业必修课程。这些课程应以该专业基本的理论知识和实验(实践)能力要求为主要内容,是反映该专业水平的重点课程。

二、核心课程的建设情况

本科教学综合改革以来,各院系初步完成了对专业核心课程的梳理和凝练,从专业课程角度明确了对学生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学生在完成各专业毕业所需最低专业学分要求的基础上,可以开展更加多样化的自主性深度学习,构建个性化的知识体系和能力素质结构。部分院系的核心课程不仅包含本院系开设的课程,也包含其他院系开设的课程,特别在一些交叉学科专业中,这一特点更加明显。专业核心课程的明确,也为辅修和双学位教学计划的修订、本科教育项目(含交叉学科)的设置奠定了重要基础。

核心课程凝练初步完成以来,学校和各院系加强了核心课程的建设,在师资、经费、助教等方面都给予了重点支持。但是也出现了各院系专业核心课程门数、学分数不平衡,不同院系在核心课程上的投入不均衡的情况。核心课程是本科教学改革的重点,为了进一步凝练核心课程,集中力量重点建设核心课程,提升核心课程质量,特对近期工作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三、核心课程建设指导意见

各院系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进一步凝练核心课程、加强核心课程建设的方案。方案须细化核心课程建设的目标、措施、步骤和完成时间。

(1)核心课程一般应包含以一级学科为基础的课程,且“一级学科核心课程”占核心课程总学分/门数比例应不少于30% 或在10学分以上。

各院系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以一级学科为基础的核心课程设置和建设方案”。方案包含具体设置哪些课程,以及每门课程的内容、学分、学时、师资、开课学期、主要教学方式等具体内容。

(2)在核心课程建设中,应认真思考院系人才培养目标及相应课程设置,防止原有课程的简单拼接,着力打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优质核心课程。

(3)学校鼓励院系根据自身实际,在不扩大核心课程总学分数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每门核心课程的学分,同时可以将新生讨论课等部分小学分(1-2学分)的课程包含在核心课程之中。

(4)在核心课程的建设中,鼓励小班研讨课、翻转课堂等教学方式,鼓励教学团队建设,鼓励院系开设平行班、循环班等有利于学生选择的教学安排,鼓励建设英文课程。

(5)院系在教学资源、师资配备、助教安排以及教师课时费等方面应向核心课程倾斜。

北京大学教务部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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