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仑区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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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仑区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函

2024-07-07 20: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51号)《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落实中央巡视反馈市场监管领域信访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市监消〔2021〕93号)及《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教终民〔2021〕9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印发的《北仑区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函告你们,请予以配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3日

北仑区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精神,强化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历文化学科类培训机构,下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涉培训机构监管的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培训市场氛围,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整治重点和任务

1.无证办学。坚决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有照(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或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对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其办证;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或者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

2.安全隐患。全面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消防、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房屋建筑质量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

3.违规收费。严查未指定和使用学费专用账户、学费汇入个人帐户或公司总部帐户;严查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或60课时,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暗藏不公平条款或不按合同约定退费;严查违规担保向学员推荐第三方金融机构培训贷款分期支付学费;严查未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退费规定,以及未开具合法票据;严查抽逃、挪用学校注册资金和学费收入等行为。

4.虚假宣传。坚决查处培训机构打着“名师”“名校”“中考/高考命题”等虚假违规宣传行为。严厉打击以0元价、超低价等手段促销,恶意竞争,严重影响教育培训行业的生态。对存在虚假广告或招生宣传不规范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5.违规教学。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严查校外培训机构师资资质。坚决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6.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2021年4月至5月)。

1.对无证办学排查。4月下旬至5月底,由北仑校外培训机构联谊会理事单位根据前期划分片区进行排查,重点排查针对中小学学科培训的无证无照、无证有照培训机构,并于5月31日前,由北仑校外培训机构联谊会汇总后报区教育局职成学前教育科陈老师,联系电话:89383969。(具体排查内容见附件一)

2.对有证办学排查。4月下旬至5月底,由区教育局相关科室按照不同的职责分工组成联合整治工作组对区域内有证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排查。(具体职责见附件二)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1年6月至8月)。6月上旬区教育局将联谊会及教育局联合整治工作组上报排摸情况进行汇总,拟定整治时间表、线路图,同时,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治的组织多部门召开协调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各部门职责见附件三)。7-8月,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按照“规范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的总体要求,针对前期排查的重点问题,在短时间形成整治执法高压态势,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家长关心、社会关注、政府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三阶段:巩固深化(2021年9月至11月)。对照整治任务清单,查漏补缺,督促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治的问题,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见行见效,持续巩固整治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逐步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监管机制。11月下旬将整治总结报告上报宁波市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工作专班,精心谋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集中整治。

2.强化部门协同。要充分利用教育行政执法事项移交综合行政执法的契机,主动联合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查证,移交执法查处。建立健全发现线索-联合取证-执法查处的闭环管理体系。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税务等部门,注重横向配合、纵向联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联合整治时间节点,各部门参加人员原则上不能请假,确需请假的需有本部门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3.注重活动实效。区教育局也将全面部署推广使用校外培训机构一站式服务平台,10月底前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全部入驻平台。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发挥“双随机”抽查、年检年审等监管作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管理,注重信用管理记分制的结果运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增加机构违法违规成本。

4.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各类媒体营造有利舆论氛围,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选择正规培训机构。各部门根据相应职责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公布和爆光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名单。

附件:点击下载.docx

1.北仑区无证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排摸情况表

2.北仑区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行动相关科科室责任清单

3.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执法依据

4.北仑区校外培训机构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

5.北仑区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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