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面积水灾案件查勘方法及步骤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查勘记录表 大面积水灾案件查勘方法及步骤

大面积水灾案件查勘方法及步骤

2024-01-03 09: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3. 先“容易”后“复杂”

对于受损的情况简单明了,损失较小,与保户在短时间内容易达成协议的可先查勘定损;对标的重量多、损失金额大,情况负责的可缓一步处理。

4. 先“高价”后“低价”

先看价值高、影响大、非标准的财产,可尽快施救,降低损失;后看价值低、大宗、标准化的财产。

0 3

查勘步骤: 一看二清三查四定

参照前述“四先四后”查勘方法的原则,具体查勘是按照“ 一看 二清 三查 四定”的步骤开展现场查勘工作。

一看,就是咨询查看现场

查勘理赔人员到现场以后,要全面细致地查看洪灾现场,并详细地记录查勘情况,如警戒水位、保户坐落的地理位置、防汛设施、渍水深度、有无水质污染、冲垮房屋建筑物的面积、受损物资的种类、数量,金额,是浸泡、过水以及浸泡时间、原材料、商品包装状况、灾时抢救、灾后施救情况及效果。

二清,就是要逐一清点受损物资的数量

理赔人员在查勘现场的同时,要求保护根据受损物资的品名,种类、受损程度分门别类进行清理,并填报损失清单,然后根据报送清单进行全查或抽查进行核实。

复核时,应要求保户的人员在现场协助,我们来复核,并约定好复核方法及授权签字确认等事宜。复核时,要按大的方针、方法复核,这样很快会完成现场清点工作。同时要粗中有细,抓大放小。

如果标的损失扩大风险高、施救很急,则可以与被保险人共同排除、清点,以清点后共同确认的数据作为被保险人报损及损失核定数据。

现场清点注意事项:

先报损,后清点要求被保险人制定专人配合清点先整体后局部先观察后动手先易变难损先重点后一般先容易后复杂寻找共识,避免冲突欲擒故纵,抓大放小多沟通,勤反馈让被保险人签章确认。

主要清点方法:

实际清点法:逐一点数

机器设备存货 (价值较高的,体积较大的,容易区分的,总量较小的)

技术推算法:称重、测量、抽样

称重法:

体小量大、同质散乱,如小五金,先选择一定数量进行称重,然后全部称重,相除可推算出数量;

测量法:

建筑物,通过测量尺寸计算出重量、体积等数值;

散堆物资(如煤、石灰、矿产品等)、散装液体类,先测量计算出体积,再乘以比重,得出重量;

同规格、总量大,片状材料(如纸张、玻璃、钢板等),先测量出一定疏漏的叠放高度,在测量出总高度,相除得出总数量;

抽样法:

面广量大,如电网查勘,根据报损抽样查看,计算出损失比例,与总报损相乘,得出核损数量;

还原法:

标的被冲走、流失,参照未损部分的堆放方式、面积、高度等,进行还原、推算。

类比替代法:

以零部件替代产品

破碎的灯泡、灯管,清点灯头数量,可以进行替代;

家具(如床垫、沙发等)火灾,清点弹簧数量,可以计算替代

以未损替代受损

两台同型号规格的设备,一台被火烧,可参考未损设备进行清点替代;

以容积替代数量

电子元器件、螺钉等体积细小产品,可承装在固定容器内,清点出盛装数量,以容器数量替代产品数量。

设备的水灾查勘注意事项

水浸时长; 设备运行状态, 开机、关机; 是否是正常停机; 询问当班人员是谁,发生事故时,当班人员是否在现场; 需要了解当班人员所采取的措施; 对受损设备进行有系统的损失记录; 要对水灾造成机器主要受损的部位:机械部分、电器部分、电子部分进行仔细勘察; 根据设备功能与维修不了解自行修复的可行性9. 根据受损情况,需要制造厂检测、提供修复技术的设备,提供防锈保护措施,控制损失(生锈)范围。

设 备电控部分施救措施

电子设备遭受水渍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简便的可行方法通风、干燥。 有污渍的,必须尽快先以清水清洗; 清洗完毕后,尽快干烘,防止高温和潮湿的环境,控制生锈的条件。不具备干焙条件的零部件,尽早更换,避免引发生锈现象; 检查线路连接点,防止松动或灵敏度下降,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大部分的电路板如果不出现锈蚀现象,是不会受影响,但需要及时处理; 修复后,满足安全条件下,通电。通电会提高电器设备的温度,防止生锈。

设备电控部分施救措施

对没有受潮或外包装明显是干的电子零备件从现场搬到湿度低的环境,减少损失。 对外包装受潮的部分,仔细处理。向观察里面有没有水迹(表明有进水的事实)。塑料包装内有没有水汽或水渍(表明水汽已渗透内包装中);这些都是有问题的。 没有这些现象的部分,必须隔离,与好多部分分隔存放,不能存放在纸箱里,否则会受潮。 应改善存放条件,存放在空调环境中观察。如果操作良好,被保险人会有信心使用。 了解电子零部件的出厂检验标准。

三查,就是核查相关账、证查承保清单、相关帐证

看是否有未保、少保项目; 查受损物资的账务处理,看是否有账外财产代销商品; 查受损物资的明细账卡和记账凭证,看其金额与承保时约定的是否相符; 查购、销(耗)、调、存账目,看该类物资的实有数量,核对受损数量。

四定,即结合“看、清、查”对损失进行合理确定

有物无账不赔如已摊销的低值易耗品、简易建筑等; 有账无物的,如属水渍灾害不赔,如属被洪水冲走的,则应该实数量计赔; 自制设备未入固定资产账的不赔; 赊销、代销、寄销商品以及委托加工材料,如果在承保时的未验收入库的物资不赔; 未保“在途商品”科目或不通过“在途商品”科目核算的货到未验收入库的物资不赔; 假冒商品、残次品、废品不赔;原材料、辅助材料领用后剩余的边角料不赔; 积压商品,视积压时间长短等具体情况,打折赔偿; 总店、总厂已保险,但其他店,分厂资产未并入总店、总厂资产负债表的,分厂分店不赔; 代保管的商品,现场查勘注明、并核实数量及价格,视投保情况核定赔付金额。

0 4

损失数量确定方式

(1)一般性的原材料、商品以清点数为准;

批复企业、仓储单位大批量的物资,一种(类)物资一般要求一次清点,以免发生重计错误。 一个保户如有若干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要集中人力同时进行清点,以免发生错乱。 对清点中发现的残次、假冒商品、废品、积压商品(视积压时间长短),应予以剔除或单独列明数量。

(2)露天散堆物资,如煤、石灰、矿产品等:

根据财产综合险条款的规定,露堆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负赔偿责任的,但如果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在承保时特别约定,还是需要赔偿的。对这一类物资的损失,先测量计算出体积,再乘以比重,求出实际存量,然后根据购销存量计算损失量,计算公式为:

受损重量 = 上期库存 + 出险前购进 – 出险前销售(或耗用)- VP(V为灾后剩余物资的体积,P为物资比重)

(3)易化、易腐和冲走的物资,采取如下几种方法核实数量:

第一、扎差法,计算公式为:

损失数量 = 上月库存 + 出险前购进 – 出险前销售(或耗用)- 未损数量

第二、清点溶解物资的包装,计算公式为:

损失数量 = 空包装数量×包装所载重量

第三、计算容积;食堂、食盐、化工原料等物资可先计算存放容器的体积,测算最大的存储量,然后减去销售量(或耗用量)和灾后实有量,计算出损失数量。

(4)在产品(半成品)损失:

如能清点件数的,则以实际清点数为准; 如不能请数量的,如化工,制药,酿酒等,可根据投料记录,生产工序及产品完工情况计算在产品数量。

(5)房屋损失:

如系洪水冲垮倒塌,计算部分的实际面积; 如系一般性进水,地面及墙面需粉刷维修的,测量、计算实际维修面积; 如地面下沉、墙体温表裂缝需要维修的,可请有关部门鉴定,按维修预算计赔;

如严重裂缝需要拆除重建的,依据三方检测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按全损处理。

如严重裂缝需要拆除重建的,依据三方检测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按全损处理。

0 5

查勘其他相关要求

1.拍照要求

损失的全貌: 包括出险地址、受损单位名称,损失全景、损失标的全貌(多个角度的照片)等 损失的细节: 包括水位照片(不同位置的),标的损失细节、施救的过程、残骸情况,需要拍摄远、中、近景及特写等

2. 查勘记录

记录查勘日期、查勘时标的状况、清点数量,固化损失 记录施救过程/要求,时间要求,明确对于损失扩大的免责 记录要求提供的材料明细以及约定的复勘时间 简图辅助(平面布置图、形状图、损失部位示意图等)

3. 其他注意事项

相关记录要求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必要时,对于未受损标的也要进行清点(严重不足额) 固定资产要核对资产编号

按照损失程度进行分类清点统计‍

按照损失程度进行分类清点统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