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59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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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59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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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 第二十八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1、请问有限空间和有限空间作业分别是什么意思? 2、若未在有限空间设置警示标识,有限空间作业时张贴了警示标识,这样属于上述处罚项吗?咨询时间: 2021-06-15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1.有限空间作业指在有限空间内开展的生产作业活动。2.企业未在有限空间设置警示标识属于59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应处罚行为。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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