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落实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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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落实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

2023-03-24 17: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相关单位:

  日前,省住建厅印发了《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闽建安〔2023〕1号)。请各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设(代建)单位依法承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专业队伍以及其他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有限空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法承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严禁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和监护管理。危险性较大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有安全员和作业监护人员“双到位”指挥。

  三、有限空间作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全部标识、危险作业全部审批、作业合同全部报备、作业人员全部培训、防护设备全部配齐等“五个全部”要求,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四、有限空间作业应制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发生险情时,应严格按照应急预案或相应处置流程,科学有序救援,杜绝盲目施救。

  附件: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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