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模板图片 ›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3-035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2023年6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内容已分别经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签署〈展期协议书三〉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内容。 3.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9、议案11-1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 (2)作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议案11-13进行投票。 (3)上述议案15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议案15进行投票。 (4)上述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15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5)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王震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的表决权利。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加盖委托人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6月27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3030712 传 真:010-8303071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卞乐研 (四)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6”,投票简称为“学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章或签字: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3-036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邵涛先生、范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邵涛先生、范锐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邵涛先生、范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邵涛先生、范锐先生原任期均为2022年4月19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截至本公告日,邵涛先生、范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亦没有特别向董事会补充说明的情况。辞职后,邵涛先生、范锐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邵涛先生、范锐先生任职期间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