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发票开具渠道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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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发票开具渠道再优化

2023-06-05 04: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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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工作安排,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以及增值税纸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发票)。原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即税控专用设备,包括税务Ukey、金税盘、税控盘)开具纸质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可切换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路径: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2022年第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试点全面扩围工作安排的通告》(2022年第13号)

一、电子发票

如需开具电子发票,

新办纳税人与已纳入试点的纳税人应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不再领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即税控专用设备,包括税务Ukey、金税盘、税控盘)开具电子发票。

数电票优点

01

“去介质”——无需使用专用税控设备

02

“赋码制”——无需进行发票申领,发票信息生成后,系统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

03

“授信制”——无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纳税人可在给定的总额度内开具任意额度与任意份数的发票

04

“自动交付”——数电票电子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

05

“征纳互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右下角提供“征纳互动”功能,纳税人在开票、受票等过程中可进行在线咨询

二、纸质发票

如需开具纸质发票,

01

新办纳税人或首次申领纸质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发票,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即税控专用设备,包括税务Ukey、金税盘、税控盘)开具纸质发票。

02

其他试点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安排切换增值税纸票开具渠道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完成切换后,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发票,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即税控专用设备,包括税务Ukey、金税盘、税控盘)开具纸质发票。如有问题,可点击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右下角“征纳互动”功能进行在线咨询。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供稿:珠海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制作: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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