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饭店被处罚!涉嫌收餐具费、未明码标价……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明码标价处罚依据 › 多个饭店被处罚!涉嫌收餐具费、未明码标价…… |
更多新闻 尽在“东港发布”视频号 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强化“诉转案”办理力度 以案件查办推动消费投诉处置 有效化解消费矛盾纠纷 现公布3起消费维权“诉转案”典型案例 01 日照市东港区帅泽烧烤店涉嫌收取餐具费用案 5月2日,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收到举报,举报内容为在日照市东港区帅泽烧烤店就餐时该店收取餐具费用。经调查,当事人收取餐具费用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市场监管局依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十)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02 日照市东港区东南海大酒店涉嫌提供服务未明码标价案 5月1日,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投诉内容为日照市东港区东南海大酒店提供服务未明码标价。经调查,当事人提供房间休息服务未明码标价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03 日照市东港区鲸鲨餐厅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5月4日,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旅游市场监管中发现,日照市东港区鲸鲨餐厅现场经营的饮料、烤肠等食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原标题:《多个饭店被处罚!涉嫌收餐具费、未明码标价……》 阅读原文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