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旗变迁史:从黄龙旗到五色旗再五星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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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旗变迁史:从黄龙旗到五色旗再五星红旗

2023-07-30 09:2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核心提示:中国自有国旗以来,三个被国际广泛承认的政权分别为清朝、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于近代中国局势动乱,在当时的领土上亦有大量不受中央政府控制的区域自立旗帜,如满洲国等。

国旗作为现代国家的象征方式,自从国家诞生之日起伴随着其出现了,记得印象最深的就是电视剧《三国演义》里面的三个大旗,白底镶褐边的"蜀",白底镶黑边的“魏”,白底镶黄边的“吴”。但是这仅仅是为了在战争中分辨敌我的一种工具罢了,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旗,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国旗出现应当是在清朝末年。

国旗为代表主权国家的旗帜,是近代西方主权国家出现后的产物。中国封建时代一般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历代皇朝既没有也不需要“国旗”。

国旗起源于西方,因此中国从秦汉至清末是没有国旗的。但历朝历代都有朝代旗。当时统治者深受阴阳五行学说影响,旗帜讲究朝代五行之德轮转,每个朝代有各自的标志颜色,比如:宋朝尚木德,服饰以绿色为主,元朝尚金德(金克木),服饰以白色为主,明朝尚火德(火克金),服饰以红色为主,清朝尚水德(水克火),服饰以黑色藏青色为主。朝代旗以各自朝代的标志颜色为底色,旗面中央一个白色圆形被称为白月光,周围用装饰色饰以飞火焰,白月光内用黑色隶书写明本朝名号。例如明朝,红旗,黄飞火焰,白月光,中间斗大的黑色“明”字。

我国开始用国旗是在19世纪晚清时期,因发现在外交场合无旗帜代表中国,在窘迫的情况下,清朝政府才开始颁布正式的、现代意义的国旗。

中国自有国旗以来,三个被国际广泛承认的政权分别为清朝、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于近代中国局势动乱,在当时的领土上亦有大量不受中央政府控制的区域自立旗帜,如满洲国等。今天我们一起来认识中国自晚清到新中国成立之间的国旗变迁。

晚清时期的中国旗帜

黄龙旗

黄龙旗中国正式确立的第一面国旗是在清朝晚期出现的。

1840年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列强的侵入,原来闭关自守的清王朝同各西方列强的交往日益增多。李鸿章在同西方列强谈判、签约、通商、互派外交人员等外交活动中,看到西方列国庄严悬挂国旗,而中国却无旗可挂,深感有失“天朝威仪”。于是上奏慈禧太后,提出在外交场合中需要有代表大清国的旗帜,请求颁制国旗。慈禧就命李鸿章负责设计图案。经过多方征集筛选,李鸿章上呈了八卦旗、黄龙旗、麒麟旗、虎豹旗等多种方案,供慈禧太后选定,最后决定使用黄龙旗为大清国国旗。并于1888年(光绪14年)《北洋海军章程》颁布与确认本为海军旗的“黄底蓝龙戏红珠图”为大清国旗(俗称“黄龙旗”)。

黄龙旗(大清帝国,北京,1890-1912)

黄龙旗在1912年1月10日,清朝政府被推翻后由五色旗取代。

而在1917年7月1日,发生“张勋复辟”事件。张勋、康有为等迎清朝末帝爱新觉罗·溥仪出御太和殿,改民国六年为宣统九年。张勋受命为议政大臣、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黄龙旗又在北京城出现。此次复辟仅历时十二天即告结束。1917年7月12日,段祺瑞率军入京,张勋遁入荷兰使馆,爱新觉罗·溥仪再次退位。黄龙旗又被废除。

黄龙旗从三角形到长方形的转变

三角黄龙旗(大清帝国,北京,1862-1890)

三角黄龙旗由于军舰必须悬有政府的旗号以供辨识。清廷于1862年(同治元年)以“三角黄龙旗”做为官船的旗号(注:有说黄龙旗的设计概念来自于清朝八旗中正黄旗的旗帜)。到了1881年(光绪七年)9月,在英国定购的“扬威”、“超勇”两艘巡洋舰回国后,由于三角形的旗与西方各国军舰上的国旗皆不相同,为和国际接轨,李鸿章经清廷批准制定了北洋水师军旗的质地、章色,并将黄龙旗改为长方型。旗为羽纱质地,正黄色,用羽纱镶嵌青色五爪飞龙,龙头向上,分为大小四号,头号横长1丈5尺6寸,宽1丈6寸5分;二号横长1丈3尺9寸,宽9尺5寸;三号横长1丈1尺5寸,宽7尺6寸;四号横长9尺6寸,宽6尺三寸。军旗提督用五色长方旗,诸将用三色长方旗,上角饰以锚形。

黄龙旗意义

黄色及龙都是大清皇帝的象征,以黄龙旗做为国旗有“朕即国家”的意思。而据五行学说,认为中央属土,黄色。以黄色代表中国。

国民政府时期的旗帜

国民政府时期所制定之国旗。此时期内包含了各种势力所创制的国旗,但因抗日时期由侵华日军扶植的政权多与国民政府名称相似且多不被承认,故予以区隔。

五色旗

五色旗(中华民国,南京-北平,1912-1928)

五色旗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1月成立。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孙中山虽倡导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中华民国国旗,但五色旗原为清朝海军一二品的官旗,革命党革命时期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多用此旗。因此五色旗在国民心中具有崇高地位,各界一致认同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则被订为海军旗。

1912年1月10日,临时参议院通过专门决议,使用五色共和旗(或称五色旗)作为国旗,含“五族共和”之义。同时通过的还有十八星旗为陆军旗。1913年(民国二年),青天白日满地红被订为海军旗。除了上述三种使用上较普遍的旗帜外,其他地区亦使用其他的旗帜。此时五色旗亦被用作海军舰艏旗。

五色旗由红、黄、蓝、白、黑组成,分别象征中国汉、满、蒙、回(穆斯林)、藏五大民族。另有一说五色旗是根据清朝的五色官旗改变而成。而此五色也是五行学说代表五方的颜色。

五色旗由于产生于革命时期,对当时民众影响很大,在国民心中具有崇高地位。正是因为这样,它又被当时各军阀所利用,托革命之名,成为笼络人心的工具。

最后其中国国旗的地位于1928年(民国十七年)12月17日,国民党北伐成功后,被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取代。1935年后的各种政权不再采用五色旗(除了附日的傀儡政权外)。

在民国政府废除五色旗后,五色旗变成了抗日战争时期亲日政府的代表旗帜,满洲国旗就是由五色旗衍生设计外,其他像”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北平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前身)或南京的”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等政权都采用五色旗为基本元素。

2004年7月14日,总统府资政,台湾作家柏杨提出修改国旗,恢复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

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中华民国,南京-重庆-南京-台北,1929-至今)

青天白日满地红为中华民国1929年后的国旗,由“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提议,将陆皓东设计之青天白日旗置于红底旗帜的左上角而来,经国民政府立法定为国旗,并在北伐征战结束后颁行全国。《中华民国宪法》于第一章总纲第6条明定“中华民国国旗定为红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青天白日满地红旗采用蓝、白、红三色。

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的历史,可说是一部中华民国的开国史,它所代表的含意如下:青色代表光明纯洁、民族和自由;白色代表坦白无私、民权和平等;红色代表不畏牺牲、民生和博爱。白日的十二道光芒,代表着一年十二个月,一天十二个时辰;也象徵着国家的命脉,随着时间的前进永存於世界;更鼓舞国人与时俱进,自强不息。而中国国民党的党旗正是我中华民国国旗左上角的青天白日部分。

中华民国国旗涵义

国旗要素

色彩涵义

形状涵义

抽象涵义

青天

民族自由

蔚蓝无际、纯洁和平的自由追求

中华民族光明磊落、崇高伟大之人格

白日

民权平等

①白日光芒,示民主自由光华四射;

②光芒尖锋,示革命精锐为民前锋;

③十二道光芒如同表针,示中华与时俱进自强不息,以及礼义廉耻与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四维八德精神。

光明坦白、大公无私之心地与思想

红地

民生博爱

①鲜血满地的革命先烈;

②遍满国土的博爱精神

①牺牲奉献、勇敢奋斗的革命精神;

②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博爱精神

 

“青天”象征中华民族光明磊落、崇高伟大的人格和志气;青色象征自由,也代表民族主义。

“白日”象征光明坦白、大公无私,指示人们要有光明洁白、毫无污点的纯正心地与思想;白色象征平等,也代表民权主义。

“红地”象征革命党的热血,指示人们要有牺牲奉献、勇敢奋斗的精神;红色象征博爱,也代表民生主义。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时值同盟会创立之次年冬季,孙中山在会议中提议将青天白日旗定为中华民国国旗;但黄兴认为,青天白日旗与日本国旗类似,且色彩过于单调。于是孙中山有了加入红色的构想。当时同盟会南洋分会副会长张永福之妻陈淑字(一说淑宗)依此构想缝制了四种国旗,分别为下列的草案一至草案四。其中草案三的旗帜于同盟会广东历次起义中普遍采用,故1925年(民国十四年)改编所属各军为国民革命军时,特选该旗为军旗。

1912年(民国元年),虽然时任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曾倡议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中华民国国旗,但由于五色旗原为清朝海军一、二品的官旗,加上在革命党革命时期江苏、浙江、安徽等多省均使用此旗,故五色旗在国民心中具有崇高地位,以致

于各界一致认同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则在1913年(民国二年)被订为海军旗。

五色旗初期虽获各界普遍认同,但北洋政府当权后政局混乱,其中不乏许多被视为丧权辱国的作为,致使五色旗声望由盛转衰,日趋低落。这间接导致 1925年(民国十四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于广州成立时明令废止五色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成为南方政府的国旗.随后国民党北伐成功统一全中国,于 1928年(民国十七年)12月17日立法通过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中国的正式国旗,颁行全国使用,以全面取代五色旗和十八星旗。1935年后的各种政权不再采用五色旗(除了抗日战争时期附日的傀儡政权之外)。此后,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一直在台湾作为国旗,并沿用至今。

以下是中华民国时期各旗帜变迁表:

中国国民党革命时期国旗

青天白日旗

青天白日旗1893年(光绪19年)秋天,革命党人陆皓东居住于尢烈的听涛阁,设计了“青天白日旗”。两年后,孙中山在香港举行兴中会的首次干部会议,通过了以青天白日旗为革命军旗,此后多次起义皆以此旗为标帜号召。

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后,以青天白日旗为党旗。国民政府北伐成功统一全中国后,以青天白日旗为海军舰艏旗(舰艏是军舰的船头)。

中华民国国旗和中国国民党党旗

不要搞混了中华民国国旗和国民党党旗

十八星旗

铁血十八星旗

十八星旗原是湖北革命团体共进会的会旗。1907年8月间,焦达峰、刘公、孙武等一批在日本的中国同盟会会员,筹组湖北共进会,任务是谋划准备在长江中游的反清武装起义,议定以十八星旗为会旗。

1911年9月,在同盟会推动下,两个革命组织文学社和共进会召开联席会议,策划于10月10日晚7时左右发动武昌起义,并组成领导起义的总指挥部,以及确定十八星旗为起义中的指挥旗帜。

1911年10月11日(武昌起义胜利翌日),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府(俗称“湖北军政府”)正式宣告成立,并使用十八星旗作为其政府代表旗帜。

1912年1月10日,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通过决议,以五色共和旗(即“五色旗”)为国旗,以十八星旗为陆军旗,海军旗则是一种以十八星旗为基调的旗帜。

不过北洋政府很快就停止使用十八星旗,以五色旗为陆军旗,以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海军旗。

1928年(民国十七年)12月17日,国民政府立法通过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中国的正式国旗,颁行全中国使用,全面取代五色旗和十八星旗。

十八星旗意义

十八星旗全称铁血十八星旗,由红黄黑三色组成,红底与黑九角象征“血”与“铁”,即革命须抱铁血主义;黑九角内外两圈各九颗共十八颗圆星,代表关内当时清廷允许汉族居住的十八个行省;星呈金黄色,表示与满清对立之汉族炎黄子孙。

此旗只有代表汉人居住的18个行省,是因为晚清时期的革命家对革命有“上下两策”,上策是革命政府收复清朝的全部领土;下策是革命政府收复中原十八个汉族人省份的主权,把满蒙疆藏“出卖”给列强,以换取他们对革命的支持。清朝政府直到19世纪为止只准许汉族在十八个内地省份居住,这十八个省是直隶(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浙江、安徽、江苏、江西、福建、四川、陕西、甘肃、贵州和云南。不允许汉族随便迁入居住的有关外的满洲(东三省)、西藏(青海)、蒙古(内外蒙)、新疆。当时革命党人的“野心”并不大,只想“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就是在十八个省份中恢复汉人的主权,西藏(青海)、蒙古(内外蒙)、新疆和满洲(东三省)的主权都可以放弃。是以后来有人认为“十八星旗”,是大汉族主义的旗帜。

铁血十九星旗

铁血十九星旗是铁血十八星旗的变体

1912年(民国元年)1月10日,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通过专门决议以十八星旗为陆军旗。1912年(民国元年)5月,中华民国的临时参议院在北京提出“国旗统一案”,仍然以五色旗为中国国旗,而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海军旗。

但是否继续以十八星旗为陆军旗则受到多数东三省籍的议员反对,因为十八星旗并不包括东三省,也不能代表全中国。于是议员们提出意见修改十八星旗,先是有提议在旗中央加上一颗较大的黄星,以表示中国的统一。

之后又认为中央黄星大有侧重中央之意,忽视地方之意,中央黄星又改成与其他黄星一般大小。成为十九星旗。十九星旗的提案被议会表决通过,取代十八星旗成为陆军旗。1928年12月17日北伐成功后,中华民国中央政府全面废除铁血旗。

中华帝国国旗

洪宪中华帝国旗

中华帝国旗历史

1915年12月,大总统袁世凯将中华民国更改国号为中华帝国,并于12月12日加冕登基为皇帝,将民国五年(即1916年)改为中华帝国洪宪元年,史称洪宪帝制,废五色旗,改为中华帝国旗。但此举遭到大部份中国人民反对,蔡锷等人组织护国军群起讨伐,最后袁世凯于1916年3月22日宣布取消帝制,结束中华帝国。

洪宪中华帝国旗袁世凯洪宪帝制的国旗;据说曾有提议在五色旗上加红日一轮,以表示“五族共戴一君”的含义。

中国共产党革命时期国旗

中华共和国国旗

中华共和国国旗

1933年11月20日,闽变正式爆发,在福州的“生产人民党”及“第三党”举行“中国全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决议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推李济深、陈铭枢、陈友仁、蒋光鼐、蔡廷锴、方振武、黄琪翔等十一人为政府委员,并宣布最高权力机构为农工商学兵代表大会。22日“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宣布成立,以李济深为政府主席,陈友仁为外交部长,蒋光鼐为财政部长,李济深兼军事委员,任何公政为福建省长。改年号为“中华共和国”元年。更改国旗为上红下蓝,中嵌黄色五角星。1934年1月13日,在南京国民政府中央军压境下瓦解,由成立至解散只有53天。在中华共和国时期也被称为福建人民政府,中国国民党则谴责其为叛国的伪政权,确实是。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旗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旗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旗因应第一次国共合作失败,由中国国民党主政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采取军事围剿的方式,不断攻打中国共产党的若干根据地。为抵御国民政府的军事打击,以及加深其红色革命之探索与实践,中共遂仿效苏联的建国模式,以江西瑞金为首都,于1931年11月7日成立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苏维埃性质的国家形式政权组织,后结束于1937年9月22日。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遗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徽

“一苏大会”选举产生了由63人组成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

在国家运作期间,毛泽东、朱德等共63人被选举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成员,其中毛泽东被推举为该委员会主席;随后,临时政府颁布了宪法,制定了国旗,发行了货币,而其实际控制区域常被称为“中央苏区”。此政权之实权不在其政府机构,而是先在中共上海中央局。上海局被国民政府破坏,上海组织领导向忠发等被捕后,实权转移到苏区的政治局常委集体,特别是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此政权并未获得任何国际上的承认。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央苏区在国共内战期间以中央执行委员会旗代国旗,后改以中共红军新军旗作代国旗用。

抗日战争时期国旗

在中国抗日战争时期所制定之国旗。此时期内包含了许多势力成立的政府所制立的国旗,但多数国家均认为其政府是日本在中国境内扶持政权而不予承认。

伪满洲国国旗

满洲国国旗

伪满洲国国旗1932年3月9日,在当时已被侵华日军占领的满洲地区,日本军部策划的满洲国在长春正式成立,年号大同,改长春为“新京”。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为政府执政,郑孝胥为首任国务总理。当时的旗帜参照了革命时期的五色旗,改变而成。

1934年3月1日,“满洲国”正式更名为“满洲帝国”,溥仪改任“皇帝”,年号为“康德”,仍然沿用原样式的旗帜。

伪满洲国国旗,由红蓝白黑黄组成。在旗面的左上方的四色条纹中,红色代表大和族,蓝色代表汉族,白色代表蒙古族,黑色代表朝鲜族。旗的底色黄色代表满族,象征著五族协和,四个民族在满族的统治下联手建立满洲国。这种排列方式也表明了各民族的地位的不平等。实际上,满洲国是日本操纵的傀儡政权,假借其名用来巩固其对东北三省统治的工具。

而据1933年2月24日公布的满洲国国务院布告中所示,五色旗中,青色代表东方,红色代表南方,白色代表西方,黑色代表北方,黄色代表中央,寓意以中央行政统御四方。

伪蒙疆政权国旗

“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于1939年9月合并“察南自治政府”、“晋北自治政府”、“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三傀儡政权成立,以德穆楚克栋鲁普为主席,李守信、夏恭、于品卿为副主席,制定以下国旗,并用成吉思汗作为年号。1941年8月4日改名“蒙古自治邦”。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1937年12月14日侵华日军中的华北方面军所扶植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

北京成立,统辖平津和华北等地区。初期采用五色旗,后期将五色旗加上火把及字句。1940年汪精卫成立南京国民政府后便被解散,改为华北政务委员会。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

于1938年3月28日侵华日军中的华中派遣军所扶植的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初期采用五色旗,后期再将五色旗加上火把及字句(与北京临时政府稍有不同)。后来于1940年3月和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并入汪精卫的南京国民政府。

汪精卫伪政权国旗

于1940年至1945年间,在日本侵略军扶持的汪精卫政权所采用之国旗,初期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上方加上三角黄旗,后于1943年2月3日(民国三十二年)将上方之三角黄旗废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旗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五星红旗

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在1949年7月由曾联松设计。其中红色象征革命;五星呈黄色,有象征中国人为黄种人之意。大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星代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即原“士、农、工、商”之所谓“四民”,但依共产主义意识形态,顺序被改为“工、农、士、商”)。四颗小星环拱于大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和人民对党的拥护。

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简称筹备委员会)在北平正式成立,该会的筹备工作包括制定中国的新国旗,并指定由筹备会的第六小组负责。这个小组的成员有16人,他们是:马叙伦、叶剑英、张澜、郭沫若、陈嘉庚、马寅初、蔡畅、李立三、张奚若、廖承志、田汉、郑振铎、欧阳予倩、翦伯赞、钱三强、沈雁冰。

1949年6月16日,筹备委员会的首次会议上,决定成立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小组,并向中国全国发出征稿启事。

1949年7月14日至8月15日,《人民日报》、《解放日报》、《新华日报》等国内各大报刊刊登了筹备委员会征集国旗图案的启事。一个月后,筹备委员会共征集到来自全国各地,港澳及海外地区寄来的应征图案3012幅。

后于9月开议时,审核通过的共有38幅,最后敲定8幅国旗样式作为备选国旗。当时最受欢迎的是草案一的设计。该设计以红底配上黄星,以及一条代表黄河的黄条而成。红底与黄星为征求新国旗设计稿的必备基本要素,黄星代表共产党或中国人民。

但部分人士认为,中国并非只有黄河一条大河而已,于是衍生出另外两个草案:草案二是二黄条代表黄河、长江,草案三则是三黄条代表黄河、长江、珠江。但张治中向毛泽东表示,黄条分割红地,如同国家被分裂,应另选作品。接下来选中了五星红旗。

由上海人曾联松所设计的五星红旗,原本的图样如草案四,构想主要是表现出中国四个主要社会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团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但由于五颗星自上而下排列,似乎隐含阶级地位之分,于是改为环绕大星的设计,并在大星中加入了锤子与镰刀的标志,见草案五。

说草案四是曾联松的作品是错误的

五星红旗原稿太像苏联国旗 差点被否决田汉力保。后来将锤子与镰刀删除,因为一来认为五星红旗中大可不必出现镰刀、斧头,一颗大星就代表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来这样与苏联国旗太相似;三来考虑既已用四颗小星表示工、农、士、商平等,若再加入工人与农民的象征物,似乎又变得不平等了。国旗就此定案。

在全国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五星红旗获得毛周和会议代表一致通过,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的国旗。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第一面五星红旗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升起,标志着五星红旗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中国人民警察警旗

经党中央批准,中国人民警察警旗式样确定。警旗旗面由红蓝两色组成,红色为主色调,长方形,警徽居旗帜左上角。红色体现党对人民警察队伍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彰显人民警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蓝色凸显人民警察的职业特征,代表人民警察对平安的守护。

警旗通用规格共分为四种:(一)长240厘米、宽160厘米;(二)长192厘米、宽128厘米;(三)长144厘米、宽96厘米;(四)长96厘米、宽64厘米。

警旗是人民警察队伍的重要标志,是人民警察荣誉、责任和使命的象征。确定中国人民警察警旗,对于深入推进人民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激励人民警察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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