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挂牌出让一幅殡葬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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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挂牌出让一幅殡葬用地

2023-06-14 07: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福清挂牌出让一幅殡葬用地 来源:乐居买房2023-06-13 18:09:04

6月13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2023年度第二次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将于7月3日至7月14日挂牌出让宗地2023挂-05号地块,该地块位于龙江街道,为特殊用地-殡葬用地。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度第二次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融土挂告字[2023]02号

  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

  宗地2023挂-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用地者有不良记录的除外。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3年6月19日8时0分0秒至2023年7月11日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2023年7月3日8时0分0秒至2023年7月14日16时0分0秒。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挂牌交易起价及加价幅度

  2023挂-05号地块挂牌起价为人民币800万元,加价幅度为50万元。

  以上价款不包含耕地占用税、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上税费由土地竞得人自行缴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定保留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址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查看挂牌出让相关信息,并自2023年6月19日8时0分0秒至2023年7月11日16时0分0秒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注册、申请网上交易竞买资格,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网上交易。

  3.竞买人在网上注册申请竞买宗地时,应同时扫描上传下列文件(须以中文书写),提交给出让人进行审核确认:(1)《竞买申请书》;(2)《竞买承诺书》;(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个人身份证明);(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到账的截至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16:00前(以到账为准);(6)《现场踏勘确认书》。

  4.竞买人在提交注册信息资料之前,须详细阅读《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本次挂牌交易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竞买人对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出让人咨询;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挂牌交易文件和宗地现状无异议。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于成交当天与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持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料和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以及《成交确认书》,到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存档,并办理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出让金缴纳方式:分两期,第一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总价款的50%,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115日内缴纳剩余的50%价款。

  7.交地时间:2023挂-05号成交之日起4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8.其他要求:

  (1)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优化经营性公墓审批服务的通知》(闽民事[2012]154号)文件要求,竞得人必须按照文件规定取得福州市民政局准予建设的行政许可决定。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取得经营性陵园开发建设资质,并严格按照审批标准实施规划建设。若3个月内未能取得经营性陵园开发建设资质的,则取消该宗地竞得资格,解除合同,无息退回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2)竞得人必须按《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相关标准规划建设或提供管理房、骨灰寄存处、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等配套实施,且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满足上述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具体功能布局以福清市民政局最终审批方案为准。

  (3)因该宗地处于福清市殡仪馆馆区范围内,竞得人开发建设须确保不影响殡仪馆日常经营活动,具体施工建设方案由福清市民政局审核确认并做好建设期间协调配合。

  (4)地块内的弃土、渣土原则上在满足地块平整的前提下,多余部分应无偿运往市政府指定地点进行消纳。

  9.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内容(包括各项协议)详见挂牌文件,本公告与挂牌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85158259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11.保证金缴纳银行:

  户名: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账号:350501618107000017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2)账号:41177653031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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