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也能“以旧换新”?宁波“换新购”房产新政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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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的住房“换新购”模式计划由市房协牵头实施,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联手参与该活动。 1.签署协议,明确房源。 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房“放心买”认购协议,同时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优先卖”协议,明确买进和售出房源意向。 2.锁定房源,优先售卖。 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如30天-90天),开发企业为购房者锁定意向房源,经纪机构通过“优先卖”服务,帮助客户通过线上流量倾斜、经纪人线上线下聚焦推广,加速房子销售,缩短二手房售出周期。 3.成交与否,履行合同。 若二手房在约定时间内售出,则购房者按约定流程办理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手续; 若二手房在约定时间内未售出,则开发企业按约定退还新建商品住房认购金,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风险。 举个例子—— 假如购房者想要买新房,自己有一套二手住房还未出售。 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一方面可以与房企签订新建商品住房“放心买”认购协议,购房者支付一定的认购金,房企给购房者保留一定期限的房源。 另一方面,购房者与中介机构签署二手房“优先卖”协议,自己这套打算出售的房子可以让中介机构优先出售。 如果房子在约定时间内售出,购房者按约定流程,办理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手续;如果没有卖出,房企退还认购金。 这个模式可以缩短交易周期,促进“买新卖旧”“卖小换大”,加快满足居民住房改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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