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旅行通知单和行程单区别 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2024-07-11 19: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温馨提示:

1.本申请界面为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开具界面,以下简称电子行程单。试点期间,电子行程单开具仅面向财政部备案的试点企事业单位(白名单范围内)。

2.电子行程单适用范围为南航销售的784开头的国内电子客票机票款(不含国际客票和BSP中性代理人销售客票)。旅客在所有行程全部结束后,自乘机之日起的180日内,可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

3.请您完整填写单位抬头、开票人手机、邮箱地址等信息,否则将会导致开具失败或者无法正常接收我们发出的邮件。

4.当您的电子行程单成功开具后不得作废,请务必填写正确的信息,如单位抬头有误请与95539联系。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