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服务国家能源安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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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服务国家能源安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05 18:0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印发《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服务国家能源安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发〔2022〕5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现将《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 服务国家能源安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9日

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服务国家能源安全的实施方案

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事关国计民生和能源安全。《国家中长期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1—2035年)》《国家“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国家“十四五”煤炭清洁开发与利用规划》明确统筹推进蒙西、蒙东、陕北、山西、新疆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为充分发挥新疆煤炭资源富集优势,做好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这篇大文章,统筹服务国家能源安全和新疆自身发展对煤炭的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是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初级产品供给保障”;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夯实国内能源生产基础,保障煤炭供应安全”;在十三届人大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既要有一个绿色清洁的环境,也要保证我们的生产生活正常进行”。历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支持新疆建设国家“三基地一通道”,赋予了新疆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的重要使命。“十三五”期间“疆电外送”累计外送电量3064亿千瓦时,“疆煤外运”6939万吨。特别是2021年新疆能源输出大幅增长,外送电量1223亿千瓦时,外送煤炭4387万吨,为保障全国能源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是充分释放煤炭先进优质产能的有效途径

“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不会发生根本改变。新疆煤炭资源禀赋具有埋藏浅、开采条件简单、生产成本低等优势,以往由于新疆远离煤炭消费中心市场,煤炭运输成本高,限制了新疆煤炭产业发展。近年来,随着“疆电外送”第一、第二通道建成,出疆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新疆煤炭参与中东部地区市场消费程度不断增加。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可进一步充分释放我区煤炭先进优质产能,增强全国煤炭安全供应保障能力。

(三)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是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要推动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疆特色优势产业,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能源特别是煤炭的保障。哈密、准东是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规划建设的煤电基地、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加快以准东、吐哈等地为重点的煤炭资源开发对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资源、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优势区域聚焦,形成规模化、集群化现代产业基地,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总体目标要求,以保障煤炭供应安全为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解放思想,主动作为,推动煤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供应安全稳定、利用清洁高效、开发绿色智能的煤炭发展新格局,为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保障。

(二)基本原则

——增产增供,服务国家。充分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围绕国家“三基地一通道”建设,坚持先立后破,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需定产,最大程度挖掘生产潜力,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大型现代化煤矿,增产能、增产量、增储备,有效支撑“疆电外送”“疆煤外运”、煤制油气战略基地等重大战略实施,服务和保障国家发展大局。

——统筹推进,有效衔接。结合各地煤炭资源禀赋、煤种、开发现状等情况,与消费市场、铁路运力相衔接,统筹煤炭产运储销,优化存量、布局增量,最大程度提升煤炭产量,筑牢国家能源安全基石。

——安全高效,清洁低碳。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煤炭由燃料向燃料原料并重转变,实现煤炭行业绿色转型发展。

——创新驱动,协同发展。以煤矿智能化发展为引领,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现代信息技术、绿色低碳创新技术与煤炭行业深度融合。

——共享发展,保障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效保障区内电力、供热企业等民生用煤需求,同步保障兄弟省区煤炭供应。以煤炭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让能源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自治区全面加快推进国家给予新疆“十四五”新增产能1.6亿吨/年煤矿项目建设,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在新增煤炭产能规模方面给予支持,煤炭先进优质产能充分释放;持续优化煤炭结构,煤矿平均单井规模稳步提升;加大煤矿生产投入,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及应急体系,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全面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生态文明矿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推进煤炭企业风光水储等领域联营业务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开采水平进一步提升。

专栏1 自治区“十四五”煤炭产业发展目标

总量方面:煤炭产能4.6亿吨/年以上,煤炭产量4亿吨以上。

集约高效方面:大中型煤矿产能占比95%,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100%。

安全绿色方面:煤层气开发利用量1亿立方米,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量0.1亿立方米,煤矸石综合利用率75%,矿井水综合利用率80%,土地复垦率60%,原煤入选率80%。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

积极做好自治区“十四五”煤炭工业发展规划与国家“十四五”煤炭清洁开发与利用规划、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等衔接,加快推进有关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和报批,科学指导各地做好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支撑“疆电外送”“疆煤外运”、煤制油气战略基地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专栏2 自治区矿区总体规划编制及修编

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尽快批复吐鲁番沙尔湖,哈密淖毛湖(修编)、三塘湖(修编)等矿区总体规划;争取生态环境部尽快批复塔城和什托洛盖等矿区规划环评(修编),并根据规划环评意见修改完善总体规划上报国家审批。

结合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适时启动昌吉准东大井、五彩湾、西黑山,哈密大南湖以及吐鲁番黑山等矿区总体规划修编。

(二)优化煤炭资源开发布局

坚持安全、环保、效率并重,统筹煤炭资源禀赋、开发强度、市场区位、配套转化、环境容量、输送通道等要素,加快优化煤炭产业开发布局,大幅提升煤炭先进优质产能比重,为以沙漠、戈壁、荒漠地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煤电项目以及准东、哈密煤制油气战略基地提供煤炭资源保障,为增强全国煤炭跨区域供应保障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专栏3 自治区煤炭资源开发布局

全区预测埋深2000米以浅煤炭资源量2.19万亿吨,累计查明煤炭资源量4500亿吨。

准噶尔区:包括昌吉州、塔城地区等地,累计查明资源量约2747亿吨,占全区查明资源量的61%。煤种以长焰煤、不粘煤和弱粘煤为主,是优质的动力、煤化工以及民生用煤。要根据现代煤化工、煤电产业布局,结合特高压通道煤炭需求,充分利用存量产能,统筹准南煤田中小煤矿整合,促进煤炭资源集约开发。

吐哈区:包括吐鲁番市、哈密市等地,累计查明资源量约1407亿吨,占全区查明资源量的31%。煤种以长焰煤和不粘煤为主,是优质的动力、煤化工以及民生用煤。要统筹“疆电外送”“疆煤外运”、现代煤化工示范项目,有序建设配套煤矿,打造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推进区域煤炭集运中心建设。

库拜区:主要为阿克苏地区,累计查明资源储量约46亿吨,占全区查明资源量的1%。煤种以气煤、瘦煤、焦煤为主,是优质的炼焦和配焦用煤。要以消化现有存量项目为主,原则上不再布局焦煤项目,重点满足南疆民生用煤需求。

伊犁区:主要为伊犁州,累计查明资源储量约273亿吨,占全区查明资源量的6%。煤种以长焰煤、不粘煤为主,是优质的动力、煤化工以及民生用煤。要坚持生态优先,煤炭生产以满足区内现代煤化工项目和民生需求为主,同时保障博州煤炭供应。

巴州及南疆三地州:主要包括巴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及克州,累计查明资源量约26亿吨,占全区查明资源量的0.6%。煤种以长焰煤、不粘煤为主,是优质的动力、民生用煤。要根据资源条件,适度新增产能,提升煤炭就地供应保障能力。

(三)科学谋划“十四五”规划建设煤矿项目

聚焦“疆电外送”第三通道、大型央企现代煤化工工程、“疆煤外运”以及区内民生等用煤需求,加快建设资源条件好、竞争能力强、安全保障程度高的大型现代化煤矿,增产能、增产量,夯实煤炭供应基础。实施“十四五”规划建设和储备煤矿项目动态调整机制,督促企业加快产能置换、规划用地等前期手续办理,对2023年6月底前未取得核准手续的规划建设煤矿项目,及时调出规划并将腾出指标用于储备煤矿项目建设。对分期建设项目,待一期项目实现80%以上产能时,争取国家启动二期项目建设。

专栏4 “十四五”规划建设煤矿项目

准噶尔区:昌吉州“十四五”新增产能5860万吨/年,其中,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一号露天矿产能核增1000万吨/年、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矿产能核增500万吨/年、中联润世露天矿产能核增400万吨/年、红沙泉二号露天矿一期1000万吨/年,五彩湾矿区三号露天矿产能核增600万吨/年、四号露天矿一期1000万吨/年,大井矿区南露天矿产能核增500万吨/年,塔西河矿区美丰矿井120万吨/年,水溪沟矿区水溪沟井田150万吨/年,昌吉州准南煤田资源整合项目590万吨/年。塔城地区“十四五”新增产能480万吨/年,其中,和什托洛盖矿区博尔托洛盖矿井120万吨/年,塔城白杨河矿区骆驼包北矿井120万吨/年,塔城地区准南煤田资源整合项目240万吨/年。

吐哈区:吐鲁番市“十四五”新增产能2100万吨/年,其中,黑山矿区黑山露天矿产能核增300万吨/年,库木塔格矿区一号露天矿一期500万吨/年,沙尔湖矿区二号露天矿一期500万吨/年、九号露天矿一期500万吨/年,克布尔碱矿区十二号矿井150万吨/年、墨龙煤矿150万吨/年。哈密市“十四五”新增产能6500万吨/年,其中,大南湖矿区二号露天矿产能核增300万吨/年,淖毛湖矿区白石湖二号露天矿产能核增900万吨/年、三号露天矿产能核增500万吨/年、岔哈泉一号露天矿600万吨/年、马朗一号煤矿一期500万吨/年,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矿二期1000万吨/年、石头梅二号矿井800万吨/年、库木苏一号矿井500万吨/年、条湖一号矿井1000万吨/年、条湖七号矿井400万吨/年。

库拜区:阿克苏地区“十四五”新增产能250万吨/年,其中,俄霍布拉克煤矿产能核增100万吨/年,阿艾矿区北山中部矿井150万吨/年。

伊犁区:伊犁州“十四五”新增产能800万吨/年,其中,伊北矿区四号矿井产能核增150万吨/年、二号露天矿产能核增200万吨/年、八号矿井一期300万吨/年、窄梁子矿井150万吨/年。

巴州及南疆三地州:巴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及克州“十四五”新增产能300万吨/年,其中,巴州阳霞矿区塔里克区一号井120万吨/年、卡达希区一号井120万吨/年,和田地区布雅矿区一号井二期60万吨/年(扩建至90万吨/年)。

兵团:兵团“十四五”新增产能130万吨/年,其中,呼图壁白杨河矿区106团煤矿产能核增60万吨/年(核增至180万吨/年),和什托洛盖矿区屯南煤业四分公司一号井二期70万吨/年(扩建至120万吨/年)。

  (四)积极推进“十四五”规划储备煤矿项目产能释放

对符合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的储备煤矿项目,有关地(州、市)人民政府要督促企业加快开展煤矿地质勘查等前期工作,自治区积极争取国家以需定产新增我区煤炭产能规模,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对需编制(修编)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的储备煤矿项目,有关地(州、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矿区地质勘查程度,充分论证生态环境、安全等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合理划分井田,抓紧推进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修编)和报批,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专栏5 “十四五”规划储备煤矿项目

准噶尔区:昌吉州储备产能2800万吨/年,其中,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二号露天矿二期1000万吨/年、英格玛矿井800万吨/年,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矿二期1000万吨/年。

吐哈区:吐鲁番市储备产能1770万吨/年,其中,库木塔格矿区一号露天矿二期500万吨/年,沙尔湖矿区二号露天矿二期500万吨/年、九号露天矿二期500万吨/年,克布尔碱矿区克尔碱矿井150万吨/年、七泉湖矿区新域煤矿120万吨/年。哈密市储备产能3170万吨/年,其中,大南湖矿区七号矿井二期600万吨/年,淖毛湖矿区马朗一号煤矿二期500万吨/年、英格玛二号矿井300万吨/年、东三号煤矿400万吨/年,沙尔湖矿区五号露天矿一期500万吨/年,巴里坤矿区纸房矿井600万吨/年、段家地矿井150万吨/年、石炭窑煤矿120万吨/年。

伊犁区:伊犁州储备产能390万吨/年。伊北矿区五号井150万吨/年、界梁子北矿井240万吨/年。

兵团:兵团储备产能240万吨/年,其中,和什托洛盖矿区努肯泥沃特格煤矿二期120万吨/年(扩建至180万吨/年)、嘎顺乌散煤矿二期60万吨/年(扩建至120万吨/年),呼图壁白杨河矿区小东沟矿井二期60万吨/年(扩建至120万吨/年)。

(五)加强煤炭资源绿色开发

全面推进煤炭清洁生产,完善矿区资源、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机制,因地制宜推广保水开采、充填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强化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煤矿企业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坚持煤矿瓦斯先抽后采、应抽尽抽,快速提升产能产量,实现规模化开发利用。积极开展煤田火区治理工作,预防煤田火灾,有效保护煤炭资源。

专栏6 自治区煤炭绿色发展体系

煤矿绿色开发:重点研发井下采选充一体化、绿色高效充填开采、无煤柱连续开采、矿区地表修复与重构等关键技术装备,革新开拓开采方法,推广应用纯水液压支架、煤矸石井下回填技术等成熟技术。

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统筹资源勘查、设计建设、生产加工、退出与再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通过保护、恢复、增汇和改善自然资源管理等方式,着力提升矿区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

煤层气(煤矿瓦斯)规模化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准噶尔盆地东南缘、塔里木盆地库拜地区煤层气勘探开发;以准南煤田阜康矿区、库拜煤田拜城矿区为重点,建设阜康四工河、大黄山、拜城铁热克等煤层气(煤矿瓦斯)示范工程。

  (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有序实现采煤智能化、掘进远程操控、井下重点岗位机器人替代和智能卡车无人驾驶。实施重点矿区煤矿重大灾害普查,落实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煤矿安全改造、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智能化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支持力度。

专栏7 自治区煤矿安全建设项目

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昌吉州准东大井矿区南露天矿、二号矿井,以及乌鲁木齐市乌东煤矿,阿克苏地区俄霍布拉克等智能化建设煤矿项目。

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昌吉州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矿、西黑山矿区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矿,伊犁州伊北矿区四号矿井、潘津工业煤矿,阿克苏地区阿艾矿区榆树岭煤矿、榆树泉煤矿等安全改造项目。

  (七)推进煤炭资源优化配置和整合

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管理,推动已有探矿权勘探进度,依法有序推进“圈而不探、探而不采”探矿权退出。充分衔接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有序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净矿”出让、精准出让。支持和鼓励煤炭企业按照区域、煤种和市场进行兼并重组,促进煤炭资源连片规模开发,提升大型煤矿、大型煤炭企业、大型煤炭基地的产能比重。

(八)加强煤炭储备运输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为主体、地方政府储备为补充,产品储备与产能储备有机结合的煤炭储备体系,重点在煤炭资源匮乏的南疆地区布局建设一批储煤基地。进一步挖掘兰新线、库格线、临哈线、敦煌线及乌准线等铁路运力潜能,加快实施将淖线、伊阿线等铁路,推动150万吨/年以上煤矿铁路专用线建设,实现煤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散转集”。

(九)深化煤炭行业改革

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煤炭交易市场建设,依法发展多元化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品种。严格执行中长期合同制度,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持续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退出一批灾害严重、资源枯竭的煤矿。鼓励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发展大型综合能源集团,提升煤炭企业竞争力、创新力,发挥国有企业在能源保障中的骨干作用。

(十)建立健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不断建立健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变化。在发电侧,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在用电侧,进一步增加电力市场交易主体数量、扩大交易规模,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

(十一)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核心装备自主研发和重大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完善煤炭科技创新体系。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煤炭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跨领域深度合作和协同创新,支持共性技术研究,促进创新要素高效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发挥地方人民政府主体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做好项目调度、问题梳理、跟踪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兵地双方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区煤炭开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二)强化规划和方案实施管理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并及时做好方案动态监测、评估调整。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地按照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对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按国家规定取消项目。

(三)提升行业服务管理水平

加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管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规划实施、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及项目审核、运行调度等工作;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做好煤矿安全监管以及与煤矿安全生产紧密相关的安全设施设计和初步设计审批、生产能力核定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负责做好煤炭资源优化配置、矿业权办理、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做好煤炭矿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审核等工作。

(四)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提升行业诚信水平。建立健全煤炭企业信用记录,形成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机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五)做好宣传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舆论引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积极宣传煤炭在能源保供、转型升级、推动能源革命、加快能源结构调整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我区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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