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融资指南•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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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企业融资指南•深度

2024-07-09 11: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如何在结构性行情中开展投资布局?新浪财经《基金直播间》,邀请基金经理在线路演解读市场。

来源:崇利论市

粤开证券研究院新三板研究负责人、策略分析师  殷越

执业编号:S0300517040001

粤开证券研究院新三板分析师  魏彬

执业编号:S030051808000

新三板可以通过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以及其他多样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在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环境之下,新三板的地位和作用凸显,本文将对新三板的主要融资方式以及近年来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受到深改政策利好提振,新三板市场有望持续回暖,对企业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未来无论从指数还是融资规模来看,新三板市场都具备上升空间。

新三板企业股权融资 

(一)定向增发融资。新三板定增融资制度安排较灵活,是新三板市场最主要的企业融资方式。据全国股转公司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新三板挂牌公司累计直接融资规模超过5000亿元,其中多数来自定向增发。包括已摘牌公司,2013年至2019年,共有6524家公司完成定增融资,平均累计融资规模为7978.87万元。同时不少A股公司参与新三板公司定增,这是A股市场和新三板市场互联互通、相互衔接的重要体现。截止2020年3月底,总共有196家上市公司参与过新三板公司定增发行,新三板IT和互联网企业占到被参与企业数量的三成,战略新兴产业和轻资产公司更容易受到上市公司的青睐。

(二)优先股融资。优先股是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利益。2015年9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细则(试行)》发布实施,优先股试点正式启动。截止2019年年末,累计有60家新三板公司发布了优先股发行预案,32家公司最终完成优先股发行,融资总规模28.09亿元。但由于发行门槛较高及企业认知有限,新三板优先股发行进展缓慢。

新三板企业债权融资 

(一)双创债融资。2017年7月,《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截止2019年末,累计有近70家新三板公司发布了双创债发行方案,总共成功发行过27起双创债,累计融资规模仅有29.36亿元。在定向增发新政引发市场升温及精选层公开发行预期火爆的形势下,市场留给双创债的关注度有限。但双创债发行仍将作为新三板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是新三板市场除定增以外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

(二)可转债融资。可转债融资与中小微企业的风险特点和融资需求相匹配,无论是在企业利润尚未充分释放的发展初期,还是在业绩快速增长的阶段,都有助于投资人获得长期投资收益。目前,新三板可转债融资方式主要有双创可转债和非公开可转债。由于定增存在较为明显的套利空间;发行人仍面临着还本付息的压力;短期并不能实现财务成本的下降,可转债关注度较定增略弱。政策扶持下,新三板市场发行可转债的公司数量和规模仍有望实现突破,未来同时兼顾股性和债性的混合型可转债比例会逐渐升高。

(三)企业债融资。截止2019年末,新三板总共有110家公司公布过各种企业债825只,发行规模接近3700亿元。其中,同业存单发行数量最多,占据了总量的六成。银行、证券、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的企业债发行数量占到全部企业债数量的八成以上,发行规模占到总发行规模的九成以上。

(四)中小企业私募债与私募可转债。自2015年10月后,中小企业私募债并入公司债的范畴,不再单独备案。私募债的高级版本——私募可转债对企业而言能够满足融资需求,对投资机构而言也能够提供稳定的退出渠道,或将是今后新三板投融资的一个重要方向。

新三板企业间接融资

(一)股权质押融资。截至2019年年末,正在挂牌的新三板公司当中,有2289家公司使用过股权质押进行融资,占挂牌企业总数的26%,已经摘牌的新三板公司中,有1095家公司使用过股权质押进行融资,占到摘牌企业总数的24.4%。股权质押手续相对简单,受到新三板企业青睐,但同时股价波动导致的平仓,及大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过大所带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二)银行贷款。新三板成为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渠道,不少商业银行已经形成了囊括间接贷款、债权发行、股权融资等全面的业务体系。截止2019年末,新三板总共有1800余家公司公布过将近3800次申请各类银行贷款公告。申请贷款金额普遍在1000万元以内,但部分优质企业可以申请到数千万乃至上亿元的银行贷款。

(三)“新三板投融通”服务。2019年4月,全国股转公司上线“新三板投融通”平台,助力解决新三板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股转公司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7月19日,“新三板投融通”线下累计服务挂牌公司60余家。

新三板资产证券化融资

截止2019年末,累计已有19家新三板公司发行了27只各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合计募集资金超过300亿元。其中租赁公司成为新三板资产证券化发行的主体和先行者,2018年是新三板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发行高峰期。

深改提升新三板活力,融资规模具备上升空间

精选层及转板制度的推出为新三板市场带来了活力。2019年12月27日,全国股转公司所制定的第一批业务规则发布实施,标志着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正式落地实施。截至4月10日,已有120家挂牌公司发布公告,明确向市场传达了申报精选层的意愿。

随着新三板深改的持续推进,新三板融资市场回暖,年内增发预案次数增幅超过增发实施增幅,为后续增发打下基础。2020年1-3月增发预案增幅均高于增发实施次数,一季度增发预案次数环比增长超过30%,是自2015年二季度新三板创下2100高点以来,第一次环比大幅增加。且预案次数同比增长50%,增发预案募集次数实现同比环比双增长。三板成指与增发水平呈现一定的相关关系,市场景气度回升,融资规模具备上升空间。受到深改政策利好提振,新三板市场有望持续回暖,对企业的吸引力也会进一步增强,未来无论从指数还是融资规模来看,新三板市场都具备上升空间。

风险提示:政策进度及效果不及预期;经济下行压力增大

以下为正文部分

随着经济改革的持续推进,我国的经济结构日趋多元化,中小企业迅猛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城乡就业人员数77586万人,其中私营、个体就业人数37413万人,占比约为48.22%。从主营业务收入看,2018年规模以上中小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59.03万亿元,占我国全部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56.25%。

在民营经济加速扩张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目前我国多数中小企业往往存在盈利能力较弱、未来发展前景不确定性较高等诸多短板。以新三板企业为例,根据万得统计,在8736家披露2018年年报的挂牌公司中,营收超过1亿元的公司数量为3530家,占比约40%;归母净利润超过1500万元的公司数量为1723家,占比约20%。

从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来看,内源融资的融资规模较为有限,而外源融资又存在融资约束较多、融资成本较高等问题,中小企业的融资供求矛盾较为突出。在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环境之下,新三板的地位和作用凸显。新三板扩容之后,凡是符合挂牌条件的企业都可以选择在新三板挂牌,这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进一步的便利。

新三板企业融资用途主要有以下方面:

超过半数企业融资的主要目的是补充流动资金,这也是中小企业挂牌新三板最直接的目的诉求;

为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融资也是新三板企业融资的重要目的,就融资功能而言,融资资金应更多的投入到实体项目中去,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针对新三板独特的交易制度,做市交易企业还需要面向做市商融资,为做市商提供做市库存股;

部分新三板企业还需要为寻求主动并购股权或资产使用定增提供所需资金;

另外,偿还银行贷款、偿还债务也是新三板企业融资的主要用途,用以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

企业在挂牌新三板之后可以通过定向增发等股权融资,发行公司债、可转债等债权融资,以及其他多样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下面我们就对新三板的主要融资方式以及近年来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

一、新三板企业股权融资

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主要有定向增发、发行优先股等。

(一)定向增发融资

与主板市场相比,新三板定增融资制度安排较灵活,是新三板市场最主要的企业融资方式。定向增发又称为非公开发行,即上市(挂牌)公司向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据全国股转公司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新三板挂牌公司累计直接融资规模超过5000亿元,其中绝大多数来自定向增发。

新三板定增市场在2015年-2017年新三板大扩容时期迎来了爆发。融资总规模从2014年的132.09亿元跃升至2015年的1216.17亿元,企业融资热情和市场认购热情被迅速点燃,新三板公司单笔募资额较高的定增实施也多来自于这个阶段,这个阶段也可称为新三板发展过程中的第一个黄金时期。

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二级市场交易额逐渐下滑以及三板指数回调导致流动性收紧,二级交易市场的清淡又逐渐传导到一级融资市场,流动性收紧使得市场投资者和投资机构认购定增后难以退出变现,同时认购定增后公司股价还面临下行风险,因此2018-2019年成为了新三板定增市场的冷却期。

与新三板类似的是,由于受到再融资政策等因素影响,近年来A股定增市场同样出现了先升后降的情况。2019年A股市场定增融资规模不足2016年最高峰的一半。

从新三板公司参与定增的公司数量来看,2015年-2017年同样是企业定增热情最高的时期。其中2015年实施定增的挂牌公司数量甚至超过了没有实施定增的挂牌公司数量。随后两年尽管新三板仍处于大扩容时期,但参与定增的公司数目并没有明显提升。2018年新三板市场热度明显下降,实施定增公司数量减少,九成左右的挂牌公司对定增保持观望状态。 

根据东方财富choice统计数据,包括已摘牌退市的公司在内,自2013年至2019年,总共有6524家公司完成过定增融资,平均每家公司累计融资规模为7978.87万元。其中累计融资规模超过100亿元的有2家,累计融资规模在10亿-100亿元的有50家,累计融资规模在1亿-10亿元之间的有1030家,累计融资规模最高的是九鼎集团(157.87亿元)。此外还有6760家公司从未利用定增进行融资,比例占到总量的半数左右。

A股上市公司参与新三板公司定增,为新三板市场注入资金,是A股市场和新三板市场互联互通、相互衔接的重要体现。从定增发行的认购方来看,不少A股上市公司通过新三板定增这一渠道,投资参股新三板公司,成为了新三板市场运行七年以来的一大亮点特色。

多家公司参与新三板定增发行,部分公司多次参与定增发行。根据东方财富choice统计,不包括上市证券公司(定增买入做市库存股)在内,截止2020年2月底,总共有196家上市公司参与过新三板公司定增发行。其中用友软件、欣旺达、片仔癀等32家上市公司参与过两次新三板公司定增,银江股份、新华网、新北洋等8家上市公司参与过三次新三板公司定增发行。

从被参与对象来看,新三板IT和互联网企业占到案例数量的三成,战略新兴产业和轻资产公司更容易受到上市公司的青睐。196家上市公司认购新三板公司定增金额合计170.5亿元,其中华谊兄弟认购英雄互娱定增融资和华邦健康认购颖泰生物定增融资金额均超过了10亿元,认购金额超过1亿元的定增案例还有32起,多数上市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认购定增份额。

(二)优先股融资

优先股是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利益。

2015年9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细则(试行)》发布实施,优先股试点正式启动。自2015年9月至2019年,累计有60家新三板公司发布了优先股发行预案,32家公司最终完成优先股发行,融资总规模28.09亿元。由于多重因素制约,新三板企业优先股发行进展缓慢:  

首先,新三板企业发行优先股门槛较高。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细则(试行)》及《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规定,新三板企业发行优先股有诸多限制:向符合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优先股;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二百人,且持有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如存在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等监管文件规定的情形,不得发行优先股。高门槛降低了发行方及认购方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了市场的活跃程度。

其次,新三板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挂牌公司和投资机构,对优先股的认知程度依然不高。在经过多年的沉寂后,新三板优先股发行在政策指引和宣传培训方面仍有待强化。但与新三板不同的是,A股市场优先股发行融资相对活跃,2019年优先股发行融资规模还创下了历史新高。

二、新三板企业债权融资

进行债权融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新三板债权融资产品使用较少,近年来,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监管机构不断做出新尝试。早在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在创业板、“新三板”、公司债、私募债等市场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新三板市场在运行过程中也先后推出了双创债、可转债等创新型债券融资产品,丰富了新三板市场的融资方式,为挂牌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

(一)双创债融资

双创债是指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发行的公司债券。2017年7月,《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文件明确指出,试点期间,重点支持对象包括已纳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挂牌公司。 

双创债有助于挂牌公司在初创阶段股权融资较难操作的情况下解决融资难问题。由于新三板许多创新创业属性挂牌公司属于中小微企业,仍处于企业发展创业初期阶段,再加之创新业务模式导致盈利能力较弱且不稳定,因此此类企业在股权融资时对融资价格和估值与投资机构经常存在较大分歧。而发行双创债无需经历价格谈判过程,也无需面对二级市场的定价和投资者退出难题。

同时,双创债的发展也面临一定的困境,当前中国的信用债市场存在信用利差要求较高,市场流动性较低等突出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双创债出现的初期新三板市场对其期待较高,但之后也随着市场关注度下降慢慢沉寂下去。

根据东方财富choice统计,截止2019年末,累计已有近70家新三板公司发布了双创债发行方案,总共成功发行过27起双创债。其中2017年13起最多,2018至2019年合计发行13起。双创债发行累计融资规模仅有29.36亿元。 

展望今后,真正满足发行条件的企业较少,在定向增发新政引发市场升温乃至今后的精选层公开发行预期火爆的形势下,市场留给双创债的关注度有限。但双创债发行仍将作为新三板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是新三板市场除定增以外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

(二)可转债融资

可转债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持有人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另外也可以不行使转换权,一直持有至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可转债融资与中小微企业的风险特点和融资需求相匹配,无论是在企业利润尚未充分释放的发展初期,还是在业绩快速增长的阶段,都有助于投资人获得长期投资收益。目前,新三板市场存在的可转债融资方式主要有双创可转债和非公开可转债两种。

1、双创可转债

在双创债试点指导意见出台后仅隔了两个月,2017年9月,《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出台,标志着新三板市场首次迎来可转债。与双创债试点指导意见不同的是,双创可转债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发行双创可转债的新三板公司必须是创新层公司,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债券并在上交所挂牌转让。可转换债券发行前,发行人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可转换债券的存续期限不超过6年。这体现了分层差异化制度红利,由于可转债具有“股债联动”特点,有望吸引更多投资者进入新三板市场。

然而从双创可转债发行出现至今,这一新兴融资模式在新三板市场并没有形成星火燎原之势,成长速度低于市场普遍预期。从发布发行结果公告来看,截至2019年末,仅有23起双创可转债发行最终成功实施,实际募集资金规模普遍在1000万至5000万元之间。

在再融资模式中,定向增发与可转债发行形成直接竞争关系。在新三板市场导致新三板定增市场规模远远大于可转债发行规模的关键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定增存在较为明显的套利空间。按照规定定增可以锁价发行且基准日选择多样化,底价可以是基准价格的九折,由于流动性问题通常新三板市场定增价格折扣会更多一些。与之相比可转债并不具备价格优势,只能随行就市发行。

其次,可转债属于公司债的一种,发行人还面临着较长时期还本付息的压力。这一压力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间内不可消除,发行人存在后顾之忧。

再次,虽然发行可转债可以实现低成本融资,但在转股之前体现在财务报表上的财务费用仍然需要按照市场利率计提,发行后短期内并不能达到公司财务成本下降的目的。

从审核角度看,整个可转债所需审核时间较长,不确定性较强,发行的进度较慢,不便于中小微企业实际操作。相比之下,定向增发方式受到的监管限制较少,确定性强,进度更快。因此审核与发行节奏也是更多的新三板公司选择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融资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外,新三板不同发债主体公司间状况也参差不齐,同时,与A股市场相比,新三板股票二级交易市场流动性较弱、成交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多种因素交织的结果使得新三板双创可转债在诞生伊始便遇到了供需严重不平衡的局面,企业有发行需求但难以寻觅到认购者,新三板双创可转债发挥的作用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2、非公开可转债

2019年8月,全国股转公司联合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共同制定并发布实施了《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明确,新三板企业可以按照规定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并在交易所挂牌转让,非公开可转债制度的出台,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新举措,有利于拓宽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丰富资本形成机制。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截止2019年末,新三板总共有23家公司公布过28份非公开可转债发行方案(不含双创可转债)。

长远来看,随着监管层对可转债的政策支持,兼具低息融资和减持功能的可转债将在我国资本市场,特别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资本市场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使得包括新三板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受益。在政策的扶持下迅速成长和发展,今后新三板市场发行可转债的公司数量和规模仍有望实现突破,未来同时兼顾股性和债性的混合型可转债比例会逐渐升高。

(三)企业债融资

企业债是指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2014年8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精神,证监会发布十项举措,其中之一就是要扩大公司债券发行主体范围,丰富债券发行方式。 

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截止2019年末,新三板总共有110家公司公布过各种企业债825只,发行规模接近3700亿元。其中,同业存单发行数量最多,占据了总量的六成。从发行企业债的挂牌公司性质来看,银行、证券、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成为新三板市场企业债的最重要发行主体,金融企业的企业债发行数量占到全部企业债数量的八成以上,发行规模占到总发行规模的九成以上。

(四)中小企业私募债与私募可转债

新三板挂牌企业还可以发行私募债融资,私募债是指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预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公司债券。私募债融资效率较高,资金用途相对灵活。

2012年5月沪深交易所发布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私募债便在新三板市场悄然兴起。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新三板历史上总共有29家公司发行过31只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计划累计接近10亿元。自2015年10月后,中小企业私募债并入公司债的范畴,不再单独备案。

私募债对企业融资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债券的单一属性,对公司的融资需求依旧有所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新三板公司和投资机构开始将目光投向私募债的高级版本——私募可转债。

私募可转债对企业而言能够满足融资需求,对投资机构而言也能够提供稳定的退出渠道,或将是今后新三板投融资的一个重要方向。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截止2019年末,新三板总共有15家公司公布过私募可转债发行方案(不含终止),且均为2018年5月之后发布。

三、新三板企业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通过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与直接融资不同的是,间接融资还需要偿还借贷的本金和利息,间接融资事项需要挂牌企业发布公告公开披露。

(一)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质押是股东将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从债权人处借入资金的行为。债权人包括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另外也有少量非金融企业。

通过统计,截止2019年年末,正在挂牌的新三板公司当中,有2289家公司使用过或正在使用股权质押进行融资,占到挂牌企业总数的26%,已经摘牌的新三板公司中,有1095家公司使用过股权质押进行融资,占到摘牌企业总数的24.4%。

从正在挂牌企业看,2017年是新三板股权质押的高峰期。新三板正在挂牌的企业总共有2182家公司正在进行或曾经有过股权质押行为,累计质押的股权市值为4640.55亿元。

一些信用良好的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融资行为较为频繁。以九鼎集团为例,公司从挂牌至今已经进行过31次股权质押,累计借贷融资金额超过240亿元。平均每年进行5次股权质押,均为大股东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行为,平均质押率为53.31%。其中,已有22次股权质押完成解押,仍未解押的股权质押次数有9次,质押股权合计占总股权比重为36.27%。

股权质押融资之所以在新三板市场得到广泛使用,其原因主要是一些挂牌公司股东认为定增发行等融资模式手续繁琐,监管严格,而股权质押不需要通过监管层的审核,手续相对简单。

但是,股权质押融资在解决挂牌公司股东资金问题的同时,存在的价值波动风险以及强制平仓风险也不容忽视。尤其在市场不景气股价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下,这些潜在风险会集中凸显。2017-2018年,由于新三板二级市场出现了大幅下跌,由此带来的股权质押风险被集中曝光,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另外,股权质押比例过大的情形不容忽视。由于新三板公司股权较为集中,大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过大可能增大新三板公司违规风险,容易导致新三板公司控制权突然变更,对新三板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业绩、市场价格等各个层面都存在较大影响。 

(二)银行贷款

向银行申请贷款是新三板企业最常使用的融资方式之一,新三板成为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渠道。自2013年起,股转公司就与全国几十家大中型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新三板已挂牌和拟挂牌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除传统的固定抵押贷款、信用贷和股权质押等外,支持创新性融资业务,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并购贷款等,不少商业银行已经形成了囊括间接贷款、债权发行、股权融资等全面的业务体系。

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截止2019年末,新三板总共有1800余家公司公布过将近3800次申请各类银行贷款公告。申请贷款金额普遍在1000万元以内,但部分优质企业可以申请到数千万乃至上亿元的银行贷款。

(三)“新三板投融通”服务

2019年4月,全国股转公司上线“新三板投融通”平台,助力解决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提升市场服务功能。

“新三板投融通”平台基于新三板海量结构化信息数据,通过互联网平台、移动客户端及微信媒介,通过实现银行和企业间的精准对接、投融资分类数据归集、融资方分类数据检索、智能推送与互动、市场综合服务五大功能,旨在进一步强化新三板市场服务能力,提升投融资双方对接效率,降低信息检索成本,助力解决新三板融资难融资贵。

根据股转公司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7月19日,“新三板投融通”线下累计服务挂牌公司60余家,多家挂牌公司与银行达成了合作意向,多数公司已进入授信审批程序。全国股转公司还通过“新三板投融通”举办了多场线下投融资对接活动,充分发挥市场组织者优势,整合市场资源,为挂牌公司融资提供“线上+线下”联动对接服务。

四、新三板资产证券化融资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

2014年12月,证监会放松了企业资产证券化监管,将租赁债权纳入基础资产范围,上交所也形成融资租赁业资产证券化方案指引。随后,挂牌企业融信租赁、福能租赁、顺泰租赁先后启动试水了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融信租赁的“兴证资管—融信租赁一期资产支持证券”还摘得全国民营企业租赁资产证券化首单。

根据东方财富choice统计,截止2019年末,累计已有19家新三板公司发行了27只各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合计募集资金超过300亿元。其中租赁公司成为新三板资产证券化发行的主体和先行者,2018年是新三板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发行高峰期。

五、深改提升新三板活力,融资规模具备上升空间

精选层及转板制度的推出为新三板市场带来了活力。2019年12月27日,全国股转公司所制定的第一批业务规则发布实施,标志着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正式落地实施。以2020年1月1日为初始统计日,创新层企业苏轴股份于1月2日打响了创新层企业冲击精选层的第一枪,随后不断有挂牌企业加入到申报精选层阵容中来,企业申报节奏也在迅速加快。截至4月10日,根据东方财富Choice统计,已有120家挂牌公司发布公告,明确向市场传达了申报精选层的意愿(不包含无明确上市板块且处在基础层的海龙核科)。

随着新三板深改的持续推进,新三板融资市场回暖,以增发为例,年内增发预案次数增幅超过增发实施增幅,为后续增发打下基础。2020年1-3月增发预案增幅均高于增发实施次数,一季度增发预案次数环比增长超过30%,是自2015年二季度新三板创下2100高点以来,第一次环比大幅增加。且预案次数同比增长50%,增发预案募集次数实现同比环比双增长。

三板成指与增发水平呈现一定的相关关系,市场景气度回升,融资规模具备上升空间。受到深改政策利好提振,新三板市场有望持续回暖,对企业的吸引力也会进一步增强,未来无论从指数还是融资规模来看,新三板市场都具备上升空间。截至3月31日三板成指收盘价966.857,为2015年以来24%低分位数,年内涨幅4.10%,3月增发40次,为2015年以来的8%低分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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