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再次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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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函〔2024〕2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退役军人厅、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完善我区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改善居住条件,切实解决居民上下楼困难,积极推进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23—2027年)》和《广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第一次征求意见各单位反馈情况,我厅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印送给各市、县(市、区)、各单位征求意见。请各市、县(市、区)、各单位于2024年1月19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谢勇,0771—236833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012室。 附件:⒈《广西壮族自治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23—2027年)(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⒉《广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⒊各市县、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表(删减后 部分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9日 文件下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23—2027年)》.doc附件2:《广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3: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表(公开).doc关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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