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交接班(本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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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交接班(本部使用)

2024-07-17 13: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交接班记录表

药品名称:_________规格:剂型:基数:

使用部门:

使用年度: 年月日

启用日期:年月日

保存期限至:年月日

(保存期限:3 年)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表使用说明

1、值班柜才需要填写交接班记录。周转柜管理人员更换时只需工作交接,在账本上做交接记录即可。

2、因不同医院班次及药品品种不同,所以各医院可以参照本交接班记录表设计合适自己的记录表,但内容应包含本交接班记录表的内容,形式或格式可变。

3、单位、基数、临时增减基数、已用(消耗)数量、剩余数量、处方用量全部以最小计数单位(片、支)计算。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为了严格麻醉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的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 品种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机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麻醉药品具体品种另列) (三)使用麻醉药品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科主任填表审请,考核 合格,院长批准,医务科将审批表副页及签名字样送药剂科备案,方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冲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方医生名章清楚可见;配方时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五)因工作需要,留存指定基数麻醉药品的科室,其管理均应按本制度执行。 因治疗而使用麻醉药品后,须补充基数时,应持处方(如为注射剂应随带空安培)送交药剂科换药;注射剂处方和空安培二者缺一不得换药。 (六)对晚期癌症病人因剧痛而需麻醉药品止痛者,凭“麻醉品 专用卡”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卡由医院保存,病人凭身份证道医院挂号,开方 取药;发药部门应详细记录发药的数量及发药时间。专用卡的使用期限为二个月,过后仍需使用者,须重新办理换卡手续。 (七)严格麻醉药品管理。禁止非法使用、转让或租借麻醉药品。麻醉药品要 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红色)、专册登记。麻醉药品要实行交接班制度。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有权拒绝发药,并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等表格

附件: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 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验收缺损登记本(药库专用) 3.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药库专用) 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药房、临床科室使用)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汇总表 6.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表 7. 医疗机构疼痛诊疗专用病历(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8-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本(适用于注射剂和贴剂) 8-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登记本(适用于口服制剂) 8-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回收登记本【临床科室(病区)专用】 9.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合格药品登记表 10.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毁登记本 1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登记本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1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药房专用) 1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麻醉科专用) 1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销毁登记本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附件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 第()本 年月日~年月日 _________医院药学部门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表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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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缺损登记本 (药库专用) 第()本 年月日~年月日 _________医院药学部门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全椒县人民医院 采购员岗位职责 1、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做好印鉴卡得申领工作。 2、按有关规定到指定得医药公司采购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采购得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指定医药公司用专车送到药库,协助保管人员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得质量与完整性。 3、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4、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5、在验收中发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存在缺少、缺损现象得,应与保管员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剂科主任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保管员岗位职责 1、与采购员一起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工作,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得质量与完整性。 2、认真填写“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验收缺损登记本”。 3、门诊、病区调剂室领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保管员必须认真核对、检查,并请领用人员协助校对,数量当面点清,及时办理出库、

入库手续。 4、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得出库统计,报采购员及科主任,协助做好采购计划工作。 5、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得日常养护工作。 门诊药房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2、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登记本(适用于口服制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本(适用于注射剂与贴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合格药品登记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登记本”、“疼痛诊疗专用病历登记本”等表格得登记工作。 3、检查核对“疼痛诊疗专用病历”就是否书写规范、内容就是否齐全。 4、检查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就是否按规定要求书写。 5、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得日常养护工作。 住院药房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2、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登记本(适用于口服制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本(适用于注射剂与贴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麻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与保管制度 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存放要设立专库或专柜,专库和专柜要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 二、专柜要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四、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一、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二、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三、患者无偿交回的不再使用的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医疗机构按照上述规定销毁处理。

一、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发现骗取、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进,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定期报送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内容变更情况应当及时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变更备案。 四、医疗机构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发文)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管理机构。 2、凡有麻醉药品储备量的部门(药库、药房、病区、手术室)都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3、要把麻醉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4、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建立麻醉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并规定定期检查的周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建立麻醉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 一、《印鉴卡》由医疗机构或药学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二、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 三、《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四、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麻醉药品采购制度 一、药库保管人员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制定申购单(一式两份),并由采购人员、药剂科负责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各项签字和印章应与印鉴卡印鉴一致。 二、药品采购人员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 三、采购麻醉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购买麻醉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严禁用现金采购。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只限于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四、医院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而药剂科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麻醉药品验收制度 一、麻醉药品入库实行双人验收。 二、麻醉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三、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四、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五、入库验收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手术室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制度

麻醉手术室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 交接班制度 1、每曰晨由药品护士清点保险柜内麻醉药品及处方并与住院总医师签字交接。 2、每日晨将各手术间预领麻醉药分发给手术间麻醉医生并签字确认。 3、每日下午由药品护士收取当日麻醉药品处方并送药房取药。 4、每日下班前药品护士与住院总医师共同清点保险柜内麻醉药品及处方并签字确认。 5、周六,日及节假日由各班次值班医生负责管理清点麻 醉药品,并填写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本。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1、麻醉科药品专人领取、保管。定期检查,如有变质、过期及时处理。 2、药品按基数领取,放入药厨内,随用随取,保证供 应,用后开方。 3、药品有专人每日检查,统计药品数量,确保药品消耗、回收、计价吻合。 4、药品使用做到过期药品不用、标签丢失不用、瓶盖松动不用、说明不详不用、变质混浊不用、安剖破损不用,名称模糊不用,确保用药安全。 5、麻醉药品,按基数领取,按麻醉药品五专刀管理规定由专人专柜保管,专人发药、统计处方、回收空药瓶及剩 余药品。 6、节假日及夜班实行品清点交班制度,每班对药品进 行清点,发现问题及时与品管理者联系,查清原因及时处理。 7、麻醉药品严格按照适应症由麻醉医师按需使用。 &麻醉科所用药品全部由医院从正规途径进货,若有 需要由科室申请,医院购买,任何人不使用自购药品。 9、麻醉药品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需以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归还。

麻醉手术室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使 用制度 1. 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由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 书的医师使用并开具处方。 2 .每日晨各手术间配给的麻醉药品由领用医师清点后在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逐日消耗登记本上签名确认。 3 .如配给的麻醉药品不能满足手术需要,需由使用医师开具处方再次领取所需麻醉药,并由药品护士登记在逐日消耗登记本上。 4、麻醉医生开具麻醉处方应遵照麻醉处方各项管理规定,并并填写空白安珀于处方副联上。 5、麻醉值班,住院总医生与药品护士认真交接班,并填写麻醉药品交接班表。 6、保险柜钥匙应由两人分别保管,信用时共同开启。 7、由药品护士填写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本。 &麻醉药残余药品由使用麻醉医生双人核对后将残余药品弃 取,并填写各手术间内残余药品登记本,并双人签字 手术间药品管理制度 1. 每个手术间设有麻醉药品橱应由恢复室护士保管,负责

麻醉药品各类管理制度.pdf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目录 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 (0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 (0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0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 (0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制度 (0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发制度 (06)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07)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09)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10)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笺管理制度 (1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区储存管理制度 (1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1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 (1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 (1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16) 临床科室(护理部门)责任人职责 (17) 药剂科主任职责 (18) 药库保管人员职责 (19) 调剂部门责任人员职责 (20) 调剂人员职责 (21)

处方医师职责 (2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管理 (24)

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 一、管理机构 1、建立(并发文)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由分管院长负责,医 务科、药剂科、护理部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 2、凡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备量的部门(药库、病区药房、病区、)都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 工作。 3、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4、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 检查(规定定期每月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 题和隐患。 6、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二、处方权及调剂权管理 1、执业医师、药师经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考 核合格后,分别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调剂资格(由上海市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 2、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变更 情况及时报院部备案。 3、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签名 留样应在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药房备案。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申请领用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申请领用表 制度》。 2. 本表内容有变动要及时重新申请审批。

附件: 病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 应当指定专职人员(经医院麻、精药品培训并考试合格)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并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制度。处方医师必须是取得麻、精一处方权的职业医师。 2. 各病区根据临床需求申请麻精药品储备基数,由药剂科和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备案后,向各科室发放基数。每季度由“麻精药保管人员”现场对麻、精一药品的基数进行检查,并做详细的检查记录,保管人和护士长应在检查记录表中签字。 3、储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专人负责。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不得漏项,做到帐、物、数量、批号相符。 4、被指定的专职人员应当对该病区的“交接班记录”逐日检查不得有遗漏。 5、患者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使用后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废弃贴剂回收妥善保管,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以及批号。 6、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床号、临床诊断、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7、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院内临床使用并不得经患者传递。 8、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防盗设施。 9、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发放、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出现问题及时查找或者追回并立即逐级上报。 10、患者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如单次使用剂量不足一支剂量时,应将残余量弃去,并填写《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弃去记录表》,操作执行人和护士长双人签字。 11、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各病区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药剂科不得私自处置或增加为基数。

护士交接班内容

护士交接班内容说明 集体交接班 交班者: 1.着装整齐,精神饱满。 2.交班前完成本班护理、治疗工作,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本及各项护理记录。 3.再次查看危重、手术、新入院病人,做到心中有数。 4.整理用物,保持治疗室、护士站清洁。 5.查看病房环境是否清洁、安静、舒适、安全,床单位摆设是否符合标准。 接班者: 接班者应提前15-20分钟到病房与交班者交接科室物品和药品,清点医院所规定的必查物品和药品,并记录签名,如精神麻醉药品、贵重药品、急救物品、医疗仪器等。 交班内容 1.病房动态:包括当日住院患者数、出院(转院、转科)、入院(转入)、手术(分娩)、死亡患者数 2.重点病情:交接本病房重点患者的疾病变化情况及存在的护理问题,如新入患者的姓名、年龄、入院时间、原因、诊断;入院后阳性症状体征;分娩患者的分娩方式; 当日手术患者的生命体征、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术前准备情况;术后患者回

病房时间及生命体征;专科观察、术后治疗;危重患者的生命体征、病情变化,与护理相关的异常指标,特殊用药情况,管路及皮肤情况;死亡患者的抢救经过、死亡时间。 3.检查治疗: (次日特殊检查、治疗)交班护士交待已经接受特殊治疗、检查后患者的病情,并交待当日将准备接受特殊治疗、检查患者的床号、姓名、治疗检查项目、准备情况等,并填写记事本。 4.交接医嘱执行情况:将各项治疗、护理、已完成及未完成的工作向交班者交接。 床头交接班 危重、手术病人: 1.生命体征及意识状态 2.静脉通路是否通畅。有无渗出,是否注明液体量、液体名称、药品名称,输液泵运转是否正常。 3.各种仪器(呼吸机、心电监护等)各项参数值,机器运转是否正常。 4.各种管理固定及引流情况(引流量、颜色、性质)。 5.皮肤有无压疮、皮疹等,术后伤口有无渗出。 6.大小便排泄情况(量、颜色、性状),术后病人是否排气。 7.护理措施实施及效果新入病人:一般情况、诊断、治疗、护理级别、饮食、特殊过敏史、心理状态、待检查项目等。巡视病房,交接特殊检查事宜。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59850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 第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第二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第三条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第四条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第五条医疗机构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销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申请后,应当于5日内到场监督医疗机构销毁行为。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 第一条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第二条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第三条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第四条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第五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单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执行。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目录 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与保管制度 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发放与调配制度 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制度 7.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8.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 9.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10.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报告制度 1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制度 1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值班巡查制度 1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15.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患者随诊复诊制度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医疗需要,安全使用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特制定本规定。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一、医疗机构要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应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并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医疗机构要把麻醉药品和第一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五专”管理。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残、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 三、医疗管理部门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本院各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汇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申请领用表优选稿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申请领用表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申请领用表 注:1.病区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附件:《病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2.本表内容有变动要及时重新申请审批。 附件: 病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应当指定专职人员(经医院麻、精药品培训并考试合格)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并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制度。处方医师必须是取得麻、精一处方权的职业医师。 2.各病区根据临床需求申请麻精药品储备基数,由药剂科和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备案后,向各科室发放基数。每季度由“麻精药保管人员”现场对麻、精一药品的基数进行检查,并做详细的检查记录,保管人和护士长应在检查记录表中签字。 3、储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专人负责。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不得漏项,做到帐、物、数量、批号相符。 4、被指定的专职人员应当对该病区的“交接班记录”逐日检查不得有遗漏。 5、患者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使用后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废弃贴剂回收妥善保管,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以及批号。 6、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床号、临床诊断、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7、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院内临床使用并不得经患者传递。 8、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防盗设施。 9、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发放、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出现问题及时查找或者追回并立即逐级上报。 10、患者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如单次使用剂量不足一支剂量时,应将残余量弃去,并填写《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弃去记录表》,操作执行人和护士长双人签字。 11、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各病区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药剂科不得私自处置或增加为基数。

麻醉药品的五专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五专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使用,我院实施严格的五专管理,根据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五专”,是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中的“专人管理、专库(柜)保管、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1、专人负责 1)医院特殊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2)药剂处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购买药品付款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3)药库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和保管、发放和登记。保管人调离岗位必须有第三者在场,双人清点帐物相符签字后办完交接手续,方 可调离。 4)药房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领用、保管、调剂和登记,以及空安瓿和废贴等废包装的回收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在指定窗 口调剂,窗口人员换班时,应进行交接,填写交接登记表。 5)各病区、手术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护士长指定专人负责基数管理,班班交接,每日清点,做好交接班记录。 6)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的办理,后勤处指定专人负责空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管理工作。 2、专库(柜)保管 1)药库应设立特殊药品仓库,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储存在仓库的保险柜内,门、窗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 2)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储存在保险柜内,并安装监控装置,防止偷盗。 3)各病区、手术室、ICU、急诊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均应放置在保险柜内,双人双锁保管,以防失窃。 3、专用账册 1)药库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需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记录”,出入库均须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库登记表”。 2)药房领用、出库需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库登记表”。 3)药房窗口人员、各病区护士换班需进行交接,清点无误后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 4)废包装回收需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包装回收记录表”,销毁需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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