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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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社科司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二、申报程序 2023年度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可查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链接地址: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请申请人将填好的2023年新版《申请评审书》(附件4)电子版同时上传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和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 三、申报组织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和学术预评审,做好课题论证和格式审查工作。学院需于4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并将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5)(可由科研管理系统导出后修改生成)报送到社科处。 联系电话:8074551 地点:世纪楼10层1008室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社会科学处 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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