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经济调整与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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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初期经济调整与经济体制改革

2024-07-12 07: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调整,是1979年到20世纪80年代前期中国党和政府在经济工作中实施的以调整、改革、整顿、提高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工作的重大转折,它是党和政府对国民经济所进行的一次主动积极的调整。这次经济调整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深远的,它不但对改善中国经济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变有着重要影响,而且对中国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确立有着重要的作用。经济调整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了冲击,它所带来的商品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变化,使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确立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

  一、经济调整为经济体制改革创造了条件

  中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是为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以实现赶超目标服务的。但这种经济体制有着重大的缺陷,即在国家行政力量对经济的强力干预下,造成要素价格的扭曲和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传统经济体制并没有实现赶超的使命,相反却导致改革开放前的相当一段时期中国经济增长缓慢,人民生活得不到显著提高。

  (一)经济调整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松动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就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这是中国传统经济体制形成的逻辑起点。因为一经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作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扭曲的宏观政策环境、高度集中的资源计划配置制度和没有自主权的企业微观经营机制相继形成,三者之间相互依存,互为条件。

  重工业不仅价高利大,而且国家还加大对它的政策倾斜,从投入、生产到成品调拨,都有相关的优惠政策。重工业越是突出,资金和物资越是紧张,客观上就越会出现更大程度地集权的要求。产业结构和经济体制的选择有如此紧密的关系,所以改革开放初期通过调整国民经济,减少对重工业的投资,放慢重工业的发展速度,同时调整农产品和轻工业品的价格水平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农业和轻工业尽快发展起来,这就可以缓解重工业发展对高度集权的经济体制的压力,从而有助于弱化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因此,对国民经济的调整,动摇了实行计划经济的基础。

  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大部分建设项目都是由国家单独投资或国家投资占绝大部分比例的。经济调整过程中,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向。1983年95196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中,国家预算内投资为38659亿元,国内贷款为13572亿元,利用外资为1604亿元,自筹及其他投资为41361亿元。《中国统计年鉴(1985)》,中国统计出版社1985年版,第417页。同时各类预算外投资急剧增加,由1978年的8362亿元急剧增加到1983年的24837亿元。这种情况也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冲击。

  (二)经济调整过程中个体经济的快速发展

  个体经济是游离于国家计划之外的,其目标直接指向市场。新中国成立初期,个体经济数量相当大,但是经过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城镇个体工商业剩下16万人。后又经过“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割资本主义尾巴”、搞所有制升级等,全国1976年仅留下14万户个体小手工业和商业经营者。造成城镇商业网点严重不足,服务设施差,群众生活很不方便等问题。

  1979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采取支持城乡个体经济发展的方针。当时严重存在的就业问题,也要求改变高度集中的就业体制和产业结构,这就客观上为发展个体经济和集体经济创造了条件。1979年,薛暮桥针对当时全国城镇待业人员已经达到2000多万人,影响社会安定的实际情况,提出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广开就业门路的建议。他明确提出:“在目前,留一点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尾巴,可能利多害少……我们现在还不能使资本主义绝种,有一点也没有什么可怕。”《薛暮桥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49页。他这个观点得到胡耀邦的支持,在中央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上发表。有关部门于1980年召开全国劳动就业会议,会后发表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就业工作》中指出:解决城镇就业问题,必须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为此就必须大力扶植兴办各种类型的自负盈亏的合作经济,鼓励和扶植城镇个体经济的发展。1980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转发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文件的通知明确提出: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不可缺少的补充,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都将发挥积极作用,应当适当发展。同年9月,中共中央批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文件中指出,要充分发挥各类手工业者、小商小贩和各行各业能手的专长,组织他们参加社队企业和各种集体副业生产;少数要求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与生产队签订合同,持证外出劳动和经营。

  1981年6月和7月,有关政府部门又对发展个体经济做出进一步的规定,总的原则是放松条件,鼓励发展。198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的文件中指出:“必须同时发挥集体、个体等多种经济形式的积极作用。”《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984页。中共十二大报告对个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指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只有多种经济形式的合理配置和发展,才能繁荣城乡经济,方便人民生活”《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0~21页。。

  个体经济的生产、经营完全以市场为导向,自筹资金,自担风险,其权、责、利完全是统一的。由于利益目标十分明确,个体经济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一般都有极高的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由于市场竞争是实现利益的主要途径,一般都有较强的经营意识和竞争意识。

  (三)经济调整与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乡镇企业的兴起

  (1)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原来政社合一的体制,农民开始成为自主经营的商品生产者,使改革迈出了决定性的步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使中国的亿万农民赢得生产自主权,而且赢得经营自主权,成为农村市场的主体乃至进入城市农副产品市场。农民以自主经营商品生产者身份出现,为中国农村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确立了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随着农业调整和改革的成功,农业劳动效率大大提高,这就推动了广大农民利用剩余劳力和资金去发展多种经营,分工分业,从事商品生产。

  “近年来随着多种经营的开展和联产承包制的建立,出现了大批专业户(重点户),包括承包专业户和自营专业户。它们一开始就以商品生产者的面貌出现,讲求经济效益,充分利用零散的资金和劳力,发挥了农村各种能手的作用,促进了生产的专业分工和多样化的经济联合。”《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57页。专业户的形成促进了农村生产的专业化和商品化。到1983年底,全国农村的专业户已达农户总数的136%,1984年达15%,而且出现了一批专业村,少数专业乡和个别专业县,开辟了一些专业市场。

  1979~1983年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的农村改革,使得农业生产年年大幅度上升,为工业生产提供了充足的原料、资金、市场和劳动力,推动和促进农村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农民发展商品经济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使中国农业经济开始由自给、半自给状态,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生产方面转变。

  (2)乡镇企业的兴起

  乡镇企业从一开始就游离于计划经济之外,没有市场的放开,就没有乡镇企业;没有市场调节的逐步扩大,就没有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

  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依靠的是市场调节,它们之所以能找到米下锅,并最终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就是因为在经济调整过程中,出现了原材料市场、资金市场、劳务市场、技术市场等。由于乡镇企业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吃大锅饭,不捧铁饭碗,投资少、费用低,自主权比较多,容易应用科研成果,经营比较灵活,因而容易适应市场需要,乡镇企业的绝大部分产品也通过市场渠道销售。1983年农村乡镇企业单位数为13464万个,总收入为92870亿元;1984年,农村乡镇企业单位数达到16496万个,总收入为126815亿元,分别是1983年的12252%和13655%《中国统计年鉴(1985)》,中国统计出版社1985年版,第297页。。

  198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和部党组《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的通知中,开始把原来的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赋予乡镇企业以不同于社队企业的新的内容和性质。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乡镇企业要在发展方向上给予积极引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管理,使其健康发展。对乡镇企业要和国营企业一样,一视同仁,给予必要的扶持。”《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40页。1984年,中央先后发出一号、四号文件,对乡镇企业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历史性意义给予了充分肯定。大中型国有企业是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基本力量,但是在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非国有经济快速增长的态势下,它们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下降,这对传统发展战略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冲击。

  乡镇企业的发展,使社会大生产方式开始进入农村,从而引起农村传统生产方式乃至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的变革,扩大了社会分工和交换,大大改变了农村的产业结构,使大多数农村,由过去的单一的粮面油生产模式,逐渐转向农、工、商、建、运、服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轨道。

  (四)经济调整与城乡集市贸易的恢复和发展

  集市贸易是中国传统的商品交换形式,但长期以来,为保证计划经济体制所必需的调拨渠道,集市贸易被当做产生资本主义的温床而受到种种限制。1978年下半年,过去强行关闭的集市在一些省市陆续有所恢复,但对上市商品范围仍然控制得较死。这种状况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有了较大的改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集市贸易的发展,已经打破了过去单纯在农民间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的狭小范围,出现了提供日用工业品、农副产品、修理、服务配套成龙的商品一条街形式;交易场所出现了厅室化、规范化、长远化的发展趋势;商品购销的辐射能力日益扩大,呈现出货源来自全国各地、销路通往四面八方的兴旺景象。恢复和发展城乡集市贸易,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增强了他们的商品意识和市场意识,同时也促进了农副业生产的发展,活跃了城乡物资交流,满足了人们多方面需要。农村集市上市的各类商品成交额全面增长。

  城市集市贸易也开始恢复和发展起来。有些大中城市因势利导,逐步开放了一些农副产品市场,结果农民满意,市民高兴。1979年3月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就开放城市农副产品市场问题,进行了反复讨论,认为原则上应该开放。国务院批转这次会议的报告以后,大中城市的农副产品市场相继放开,到1979年底,全国28个城市已放开2200多个。上市品种,由开放初期的五六十种,增加到一二百种。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通知,允许在城市内适当地点建立农副产品市场,并且要求各地政府把它作为整个城市商业网点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规划,逐步修建一些永久性的室内场所或半永久性的棚顶市场。对于上市物资和参加交易的人员也逐步放宽,与农村集市管理办法一致起来。据统计,1984年,城市集市平均为城市每个职工提供大约68元的副食品。

  (五)经济调整中外资企业和经济特区的兴起

  经济调整中,中国还积极利用外资,扩大对外借款的范围并允许外商在中国投资设厂。外商投资企业一般是按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通行的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和内部经营机制来管理的,它们的经营方向完全是按国际国内市场的需要来确定,资金、原材料、劳动力等一切生产要素都是通过市场进行配置的。通过对外开放,积极兴办三资企业,不仅解决了现代化建设所急需的资金和技术,也引进了发达国家先进的经济管理办法和先进的企业制度,借助外商的帮助学会了开拓国际市场的策略,也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多了可供选择的参照系。对外交流的扩大,使得中国人得以以新的视野和视角观察中国和世界。中国在改革以后不久,就有条件借鉴东欧国家的经验教训,借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等的经验教训,从而带来了多种多样的经验和思想,促进了中国从东欧的改革理论和当代西方经济学理论中汲取对我们有用的营养。

  经济特区在经济调整过程中也快速发展起来。经济特区所取得的改革经验,对中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首先是对南方地区的改革所产生的巨大推动作用,确是无法估量的。特区改革经验的最突出效应,是使南方许多先进地区深刻地理解并紧紧把握住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取向。这对全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都有很强的借鉴意义。1993年4月13日,海南省召开庆祝建省办特区五周年大会,江泽民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于经济特区的作用和意义,他说:“经济特区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为全国的改革开放一直发挥着试验、探路和积极推动的作用,并以自己宝贵的经验为丰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做出了贡献。”《中国共产党新时期历史大事记(增订本)·1978年12月~2002年5月》,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386页。

  (六)经济调整与人们商品经济意识的发展和增强

  经过经济调整,大力发展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和轻工业产品,活跃了市场,增强了人民的商品经济意识,人们的经济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978年,共有73种主要商品在全国范围内凭票证定量或限量供应。从1979年到1983年底,已有64种限购商品陆续敞开供应。到1984年,除少数商品外,大都取消了凭票证供应的办法,有的商品甚至出现了供过于求的局面。如在1982年的全国百货供应会议上,26种主要商品只有名牌缝纫机、火柴等少数品种比较紧张,供过于求的品种扩大到13种。陈云在谈到这一局面时说:“这三年来的情况有很大的变化,在街上可以看到,百货商店的东西多得很,卖的东西多得很。现在的市场是买方市场,票子拿在我手里,好的就买,不好的就不买。这么好的形势,我好久没见过就是了。”《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19页。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其市场主体地位得到加强。这反过来迫使生产厂家树立市场意识,把生产和市场销售情况结合起来,按照市场法则行事。

  调整初期实行的农产品提价措施使农民的利益通过价格调节进一步扩大,使农副产品生产与流通的结合更为密切,使农民的商品意识、市场观念增强。城市生活中,随着就业人口的增加,工资提高以及其他方面条件的改善,个体经济的迅速发展,服务业的开始兴起以及消费商品数量和种类的不断增多等,人们有可能到市场上去获得自己需要的商品或者服务,这每天都在影响和冲击着城市居民的生活,增强着他们的商品经济意识。

  中国领导人也开始注意到人们思想意识的这种变化,并在其言论中反映出来。邓小平在江苏、浙江等地视察时对所见所闻用生动的话语说道:“这次,我经江苏到浙江,再从浙江到上海,一路上看到情况很好,人们喜气洋洋,新房子盖得很多,市场物资丰富,干部信心很足。”《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页。1984年邓小平对深圳视察时,对那里发生的一切给予了肯定,并对他们提出的“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予以赞许。

  二、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

  20世纪80年代前期,包括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企业在内的非国有成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了重要地位,极大地促进市场竞争格局的形成。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调整中包含着改革,在一定意义上经济调整就是经济改革,改革也使得经济调整更有成效,影响更为深远。中国农村改革的巨大成功仰仗的是市场调节,整个农村经济从生产到流通,市场调节的比例越来越大,终于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市场调节比重不断加大,经济活力则随之加强。

  (一)改革开放初期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曲折探索

  国有部门的局部改革也使宏观管理体制出现不同程度的松动。中国经济初步形成体制内与体制外两种经济并存,计划内与计划外“双轨制”运行的格局。这种体制的变化,一方面,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业改革的成功,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有力地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支持了城市改革,也使改革的声誉提高,支持率激增。另一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改革的要求。

  早在1978年下半年,许多同志在总结历史教训时就开始讨论经济体制问题,认为中国现行体制非改革不可,在1978年7~9月召开的国务院务虚会上,有的同志就提出,为了加快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现行苏联式计划经济体制必须改革,建议实行“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体制。时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认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6页。。这一时期,经济理论界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鼓舞下,就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价值规律、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1979年4月在无锡召开的“社会主义中价值规律作用问题讨论会”的影响比较突出。会上就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是商品,价值规律对生产领域的调节作用等问题达成共识。

  关于国家经济体制的目标,在1980年薛暮桥等就搞出了被称为“我国市场取向改革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即《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薛暮桥于同年9月奉命在党中央召开的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会议上,作《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说明。说明中提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优势、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的商品经济。”《薛暮桥学术论著自选集》,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437页。而当时经济学界就社会主义经济是不是商品经济,市场机制能否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1982年十二大政治报告中强调了“我国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2页。。同年9月《人民日报》发表的一篇评论员文章批评主张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观点,认为这种观点是否定计划经济。“红旗出版社把1982年至1983年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汇集出版,并在《前言》上加了编者的话,说:‘放弃计划经济,必然导致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导致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破坏。’受这件事的影响,理论界一度消沉,主张以‘市场为取向’的专家、学者,发表论述文章少了”陈锦华:《国事忆述》,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版,第223页。。

  (二)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确立

  实践在发展,认识也在深化。在商品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新形势面前,原来党的十二大通过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越来越显得不能适应推进改革的需要。“我一直认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思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期是起了积极推动作用的。它在行政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主张允许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为改革的起步开拓了道路。但是这一方针不应被当作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因为它仍以行政指令性计划经济为主体,市场调节被限制在狭小的范围《薛暮桥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77页。。”当时在农村中,实际上已经不是计划经济为主了;在城市中,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逐渐缩小,市场调节的范围不断扩大。于是—部分同志开始提出意见,认为还是应当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重新恢复1980年体改办《初步意见》中的观点和改革思路。政界和理论界加快改革的呼声渐高。1983年1月,胡耀邦在全国职工思想工作会议上作题为《四化建设和改革问题》的长篇报告,提出“全面而系统地改、坚决而有秩序地改”的改革总方针。

  1984年初,邓小平对四个特区的视察和他关于扩大开放的讲话,进一步提升了加快改革的热度。1983年末至1984年初,经济领导部门专门研究了怎样改善国有企业素质的问题,1984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扩权十条”。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新旧体制并存状态不能持久,必须进一步改革,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在1984午7月份,经济研究中心马洪同志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几位研究人员,写了一篇题为《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商品经济的再探索》的文章,分送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文中批评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认识,认为应当重新肯定在1982年时被否定的“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提法。

  在理论界建议恢复有计划商品经济提法的同时,1984年9月9日,时任总理给中央政治局常委写了一封信,信的内容突破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定式,对于促成全党确认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及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方针起了重要作用。9月13日,陈云复信总理,指出:这三个问题都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对这几年城市经济改革经验的总结,他自己表示完全同意。《中国共产党新时期历史大事记(增订本)(1978年12月~2002年5月)》,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167页。同年10月6日,邓小平在会见参加中外经济合作问题讨论会全体中外代表时,发表谈话指出,“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主题,就是城市和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这意味着中国将出现全面改革的局面。农村改革经过三年就见成效。城市改革大体上也要三年至五年才能够看到显著的变化。农村改革的经验使我们相信城市改革能够搞好。”《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8页。他们两人的表态,对新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给予了有力支持。

  1984年10月20日,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在经过6天准备会议的充分讨论后,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决定》的一个最重要的进步,就是正式改变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明确指出:“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68页。这个《决定》在会上与会后得到邓小平、陈云等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邓小平在通过这个决定的会议上指出:“这个决定,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006页。在同年10月召开的中顾委会议上又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很不容易通过。会被看作‘异端’。我们用自己的实践回答了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91页。陈云在会上书面发言中说,决定中对计划体制改革的基本点所作的四点概括,完全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他还指出:“这次体制改革涉及范围相当广,还会出现一些现在难以预见的问题,必须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经验。”《陈云年谱》(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65、366页。薛暮桥认为,“确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新的概括,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它反映全党在计划和市场关系这个体制改革的根本问题上的认识,已达到一个新的阶段”《薛暮桥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99页。。

  建国初期,我们选择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个体制曾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缺点也很明显,“一五”计划后期,就提出了改革这个体制的任务。但由于当时国内外复杂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我们党在指导思想上受“左”的倾向引导,使得探索合乎中国国情的经济体制过程充满了艰难和曲折。“文革”结束后,党和政府逐步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并利用有利的国际环境,进行了以改革开放为主要内容的政策调整,使得对中国经济体制的探索又回到了正确的轨道上来。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机制,是介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的一种过渡性的经济体制,随着商品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人们认识的深化,它必然会走向市场经济。十四大正式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理论和改革开放实践的认识发生了新的飞跃,对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调整,则为这个目标的确立奠定了实践方面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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