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现状与发展路径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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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现状与发展路径的探析

2024-07-09 22: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对新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现状与发展路径的探析 发布时间:2014-01-15 15:52 来源:科研所 浏览次数:次 【大中小】【打印文本】 分享到:

    城镇化是工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因素,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幸福感的有力抓手,是扩大内需、转变发展方式的最大潜力,更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所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只有协调发展,才能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本文通过定量分析描述新疆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历程,解析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关联度,剖析新型城镇化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探寻适合新疆本土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融合之路,为新疆党委、政府制定城镇化发展战略提供参考依据。     一、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概念、判断标准及相互关系     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两个重要因素,其过程是人口和产业向城市聚集,生产方式向规模化、市场化发展,生活方式向多元化、社会化发展的过程,这是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1、新型城镇化的概念及判断标准     新型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人口规模不断增加以及地域规模不断扩大的一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     新型城镇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全面反映城镇化发展的内涵,目前我国对新型城镇化水平的评价分为量(人口型城镇化)和质(质量型城镇化)两个方面。量的评价主要使用人口指标法,采用城镇人口占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质的评价主要包括产业结构转变、居民消费水平现状、城市文明程度、城镇人口素质等指标体系。     从量的方面看,按照国际标准,城镇化进程一般可分为起步期(城镇化率小于30%) 、加速期(城镇化率在30%—70%)和成熟期(城镇化率大于70%)三个阶段。     2、农业现代化的概念及判断标准     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农业现代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从过程看,是实现农业的科技化、商品化、集约化和产业化;从结果看,是改变农业低投入、低产出,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从目标看,是实现农业的高产、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借鉴国际有关组织机构和发达国家的标准,结合我国国情,选取了10项指标、设定三个发展阶段作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衡量标准。     3、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相互关系     在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同时,势必会推动农业的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也会带动城镇规模的扩张和发展,新型城镇化进程与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     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发展推动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水平。城镇化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容纳能力,不仅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撑,更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规范化服务,从而有效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业收益、扩大农业投资、提高农业现代化实现程度。     另一方面,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础条件。农业生产在向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从而使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集聚到城镇,促使城镇交通、住房、水电等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科教文卫事业发展更加健全。同时,农业现代化发展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资本要素和土地要素等条件。     二、新疆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     新疆是我国农牧业大区,自195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以来,尤其经历改革开放30多年的洗礼,农村建设发生波澜壮阔的变迁,农民生活发生了根本改变。城镇化进程也伴随着丝绸之路的[FS:PAGE]兴起而萌芽,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而成长,借助西部大开发和全国援疆之力的浪潮而壮大。     (一)城镇化发展历程     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标志着城镇化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从1949年至2012年,新疆总人口由433.34万人增加到2232.78万人,增长 4.2倍;城镇总人口由65.02万人增加到981.98万人,增长14.1倍;城市数量由1个发展为24个。其中,地级市2个、县级市22个;建制68 个县城(包括6个自治县)和263个镇;城镇化率由15.0%提升到44.0%,比1949年提高29.0个百分点,比1978年提高17.0个百分点、比2009年提高4.1个百分点。初步形成了以首府乌鲁木齐为龙头,以昌吉、石河子、克拉玛依、伊宁、库尔勒、哈密、阿克苏、喀什、和田等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以县城和镇为载体,兵、地互动发展具有新疆特色的城镇体系。这其间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六个阶段:     1、初期快速发展阶段(1949—1957年)     从1884年清政府正式在新疆建省到1949年和平解放时,新疆仅有迪化(后更名为乌鲁木齐市)一个设市城市,市区面积不足10平方公里,人口仅有近10 万人,经济发展十分落后,城市基础设施等几乎空白。1950年之后,国家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度,城镇建设也得到相应发展。1952年分别增设伊宁和喀什2个县级市。截至1957年未,全疆共设有3个城市和83个县城,城镇人口达到94.07万人,城镇化率由15.0%增至19.9%。     2、剧烈波动阶段(1958—1978年)     1958年,随着新疆石油的开发,国务院批准设立克拉玛依市之后,城镇人口进入大起大落阶段。起初,受“大跃进”的影响,人口非正常急剧增加,城镇人口由 1958年的136.62万人上升到1960年的218.50万人,仅2年时间人口增加81.88万人。之后,受三年自然灾害和十年“文革”的影响,以及国家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大力压缩城镇人口,用3年时间把55多万城镇人口下放到农村,致使1963年城镇人口锐减到163.26万人。城镇化率由1958 年的23.5%猛升到1960年的33.3%,继而又下降到1978年27.0%。这期间,仅增设1个城市,是自治区成立以来城镇化进程最慢的一个时期。     3、加速发展阶段(1979—1990年)     1979年以后,经过初步整顿,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业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城镇化进程相应加快。这期间,先后在北疆设立6个城市(昌吉、塔城、阿勒泰、石河子、奎屯、博乐市),南疆4个城市(库尔勒、阿克苏、和田和阿图什市),东疆2个城市(吐鲁番、哈密市)。截至1990年未,全区共建制 16个城市,71个县城,57个镇。城镇人口达508.25万人,城镇化率由27.8%提高到31.9%。这是自治区成立以来城镇化进程发展最快的时期。     4、缓慢发展阶段(1991—2000年)     自1991年开始,国家提高了设市标准,而新疆由于城镇人口数量和部分经济指标难以达到国家设市标准,设市工作放缓。仅在1992年和1994年增设阜康市、米泉市和乌苏3个县级市。但加快了口岸城镇化建设,在新亚欧大陆桥的推动下,先后开放建设15个国家级一类口岸,并由所在区域的乡或镇提升为镇或县。到2000年,设市城市有19个,68个县城,123个镇。这时期新疆人口城镇化发展水平与全国出现逆转。即1990年新疆城镇化率为31.9%,比全国平均水平(26.4%)高5.5个百分点;而到2000年新疆城镇化率为 33.8%,比全国平均水平(36.2%)低2.4个百分点。     5、稳步提高阶段(2001— 2009年)     面对国家东、西部日益拉大的区域经济差距,为增强西部自我发展的能力,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在这样的背景下,2002年、2003年先后设立五家渠、阿[FS:PAGE]拉尔和图木舒克市3个农垦城市,城市数量达到22个,2007年米泉市并入乌鲁木齐成为米东区,城市数量减为21个。城镇化率由33.8%提高到 39.9%。同期新增一类口岸2个,国家级一类口岸共达到17个,新疆成为全国对外开放一类口岸最多的省区。     6、又好又快阶段(2010年以来)     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做出了集全党之智、举全国之力推进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英明决策,新疆迎来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对口支援,二、三产业经济快速发展,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能力不断增强,城镇化水平进入又好又快发展时期。2011年、2012年分别增设北屯、铁门关和阿拉山口市3个城市,城市数量达到24个,城镇化率由2010年42.8%提高到2012年44.0%。同时,城镇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及基础设施等“硬环境”建设不断增强,城镇环境绿化、文教、卫生、商业网点及社会保障体系等“软环境”建设不断改善,城镇功能逐步增强,城镇在区域经济增长中的增长极作用日益凸显。     (二)当前城镇分布特征     新疆国土面积为166.49万平方公里,是我国拥有国土面积最大的省区。因气候条件和自然资源等因素的影响,新疆各城镇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其特征为:     1、城镇依绿洲而建。新疆地貌特征是“三山夹两盆”。沙漠与山区占新疆总面积的95%左右,可供人类活动的绿洲面积仅占4%左右。目前,全疆有300多个市、县(市)、镇和174个兵团农牧团场,除少数工矿外,绝大部分分散在50多个较大绿洲中心或其边缘交通干线上。其中天山北麓的绿洲,形成北疆最大的城镇密集带;塔里木河的源流河绿洲,形成南疆塔里木盆地西北缘的城镇密集区。     2、城镇布局松散。目前,新疆14个地州市和101个县(市)串珠壤嵌在2万多公里的交通线上,县与县之间的公路里程平均距离为112公里;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至各地州的公路里程平均距离为750公里,其中有6个城市距新疆首府1000公里以上,最远的和田市相距1513公里。截至2011年底,新疆县城和独立建制镇分别占到全国的5%和1%,但由于新疆地广人稀,城镇的集聚能力非常有限,城镇人口规模偏小,使得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营运成本过高。     3、城镇化模式多种形式并存。在新疆城镇化进程中,由于建设的动力不同,城镇化模式也呈现多样性,主要包括:屯垦戍边型城镇化模式(石河子、五家渠、图木舒克、阿拉尔、北屯、铁门关市)、资源开发型城镇化模式(克拉玛依、库尔勒、哈密、阿勒泰、阜康市等)、政策推动型城镇化模式(塔城、博乐、和田、阿图什、吐鲁番市等)、市场驱动型城镇化模式(乌鲁木齐、昌吉、乌苏、喀什、阿克苏、阿拉山口以及区域的集贸型小城镇等)等,这些不同的城镇化模式相互影响,共同促进新疆城镇化发展。     4、城镇化区域差异明显。以天山为分水岭,将新疆分为南疆、北疆和东疆三大区域。各区域城镇化差异很大,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城镇分布密度西部大于东部(90%以上的城镇集中于西部)。二是北疆大于南疆。现设的24座城市中,北疆14座、南疆8座、东疆2座。三是城镇化进程呈现“北快、东平、南慢”的局面。2012年,北疆、南疆和东疆地区城镇化率分别为64.0%、39.9%和40.1%,北疆城镇化水平最高,其次是东疆,南疆最低,而且东、南疆城镇化率均低于全疆平均水平。     (三)农业现代化发展历程     城镇化的核心是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由此保障农村自然和生态条件,同时改善农村经济落后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使“三农”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为此,在各级、各届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2012年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56.0%,比1978年下[FS:PAGE]降17个百分点、比2000年下降8.8个百分点、比2009年下降4.2个百分点。纵观这时期新疆农业化现代化发展进程,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1、1979~1984年:农业基本政策实施和粮食生产大发展时期     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各级政府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改革的重点,极大地调动和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经过几年努力于1983年摘掉吃调进粮的“帽子”,由缺粮区变为余粮区,从而为调整产业结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随着城镇建制速度的加快,乡村富余劳动力也加快向城镇聚集。这一时期,乡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72.2%下降到68.4%,是自治区成立以来,乡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下降最快的时期。     2、1985~1991年: 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农产品流通体制时期     这时期,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支农援农政策,一切从实际出发,将农产品统购统销改为合同定购与市场收购的“双轨制”,除粮食、棉花等少数产品外,其它农产品价格全部放开,农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断扩大,进一步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生产经营活动,农民拥入城镇开始从事农贸集市活动。7年来乡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67.8%下降到66.7%。     3、1992~1998年: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结构调整起步时期     这时期,新疆农业发展以不放松粮食生产为重点,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以棉花为主导的经济作物异军突起,成为种植业的主导产业,棉花总产量由1978 年列全国第13位跃居到第1位,成为全国最大的优质棉生产基地。同时,香梨、哈密瓜、葡萄、枸杞等特色农产品迅速发展,乡镇企业蓬勃发展,“以工哺农”、 “以商促农”效应得到发挥,经济效益与农民收入双提高,也加快了推进农民向城镇转移的速度。7年来乡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66.5%下降到64.7%。     4、1999~2005年:深化农村改革和调整区域产业结构时期     这时期,在保证粮食安全、棉花稳定的基础上,各地因地制宜加快产业的调整步伐,形成了南疆以林果业为主导,围绕畜牧业优化特色业;北疆以畜牧业为主导,围绕林果业调优种植业。同时,自治区确定了粮食、棉花、特色林果、畜牧产品“四大”产业的发展方向。但受城镇化发展滞后的影响,农村聚集了大量的人口。7年来乡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64.8%下降到62.9%。     5、2006年至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期     2006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提出新时期我国农村发展方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规范了“新农村”5大要素,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时期,新农村建设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特色基地不断强固、朝阳产业不断涌现、乡镇企业不断扩大,富余劳动力加快转移。乡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62.1%下降到56.0%。     三、对新疆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现状的透视     我们通过相关统计数据对新疆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现状进行定量分析,可以看出:     (一)城镇化进程:发展水平为中期阶段     按照国家对城镇化水平的评价方法,我们从“量”和“质”两个方面来评价新疆当前城镇化发展的现状。     1、从“量”的方面看——城镇人口和数量规模“双提高”     人口型城镇化是通过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及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其主要标志是城镇人口增加、城镇数量增多等指标。     (1)城镇人口规模。2012年,新疆城镇人口由2000年624.18万人增加到981.98万,[FS:PAGE]城镇化率由33.8%提高到44.0%。按照国际划分标准,城镇化率在30%—70%之间,城镇化发展水平为中期阶段。以此判断,新疆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正处于中期初级阶段。     从区域看,东疆总人口达到121.7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2.02万人;南疆总人口达到1095.3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15.47万人;北疆总人口 1008.9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84.64万人。南疆总人口比北疆总人口多86.36万人,而城镇人口却比北疆人口少269.17万人。

    (2)城镇数量规模。截止2012年,新疆建制城市24个(2个地级市、22个县级市)、县城68个、镇263个。其中,北疆城镇180个,占城镇总量的50.7%;南疆城镇146个,占41.1%;东疆城镇29个,占8.2%。     (3)城镇规模结构。我们以非农业人口数据为依据,对全区92个市、县城(因“建制镇”资料不全)划分为8个不同等级进行城镇规模结构分析。     从上述中可以看出,当前我区城镇人口规模主要集中在20万以下的县(市),占城镇总量的89.2%,而20万以上县(市)仅占10.8%。如按非农业人口对24个城市进行划分,规模在200~100万人口的大城市1个(乌鲁木齐);规模在100~50万人口的中大城市1个(石河子市);规模在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8个,其余均为小城市。     2、从“质”的方面看——空间、经济、基础设施“三提升”     多年以来,人口城镇化率一直是衡量各地城镇化水平的唯一标准。诚然,人口城镇化固然是城镇化的核心,但并非是新型城镇化的全部。新型城镇化除人口城镇化外,应该还包括三个方面,即:空间城镇化(土地城镇化)、经济城镇化(产业城镇化)和生活质量城镇化。     (1)城镇空间布局。受地势地貌的影响,新疆城镇空间距离具有分散和绿洲经济活动集中的特性,即主要分布围绕准噶尔盆地和塔里木盆地的边缘以及河流流域,形成沿河流呈狭长分布的形态,或者沿铁路、公路等交通呈串珠状线性分布形态,成就了新疆城镇具有本地特色的“一圈三带”(“一圈”是指乌鲁木齐都市圈; “三带”是指北疆铁路沿线地带、南疆铁路沿线地带和沿边17个开放口岸地带)空间分布格局。总体来说,新疆城镇空间布局主要呈现圈状环形、串珠线状和沿边带状的发展形态,同时也有点、面结合和点、线、面结合的网络状发展形态。     (2)城市经济实力。2012年,在建市的24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由于资料不全,自治区5个直辖市和阿拉山口市除外)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5253.26亿元,占全疆GDP总量的70.0%;人均GDP达到61095元,超出全疆平均水平27299元;城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 6010.31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79.8%;城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630.99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2.0%;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14.98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的5645元增加到17921元。由此可见,城市经济的发展水平对整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量与质的提升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城镇基础设施。近些年来,全区各级城镇大规模开展了一系列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城镇的绿化、亮化、美化环境均上一个新台阶。2012年,全疆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960平方公里,是2000年的2.0倍;城市园林绿地面积达到5万公顷,是2000年的2.6倍;用水普及率达到99.1%,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95万立方米,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3.9%。在城镇功能得到极大提高的同时,城镇基础设施、社会服务等传统功能明显增强。与2000年相比,2012年全疆集中供热面积由5170万平方米增加到21844万平方米,增长3.2倍;天燃气供气量由5385万立方米增加到262670万立方米,增长47.8倍;铺装[FS:PAGE]道路长度由2809公里增加到5813公里,增长1.1倍;道路清扫面积由3224万平方米增加到10445万平方米,增长 2.2倍。同时,卫生医疗保健事业也有了很大发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达到629.15万人,参保率为96.1%。互联网用户、电子商务、区域性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等综合服务水平得到较快提高。     (二)农业现代化进程:发展水平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目前,我区农业生产结构经过30多年的不断优化调整,已形成了粮食、棉花、林果、畜牧业、特色农作物、设施农业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奠定了新疆在全国粮、棉、果、畜四大基地的战略地位,为新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12年,新疆农林牧渔业实现生产总值2275.67亿元,比 1978年增长11.3倍,比2009年增长20.4%。     1、四大基地建设成效显著。2012年,粮食:产量达到1259.83万吨,比1978年增长29.4倍,人均粮食占有量保持在570公斤,比全国高 31%。棉花:产量达到354.95万吨,增长63.4倍,人均棉花占有量158.5公斤,是全国人均占有量的31.5倍。果品:产量达到1222.09 万吨(含果用瓜),增长84.9倍;人均果品占有量547.3公斤,是全国的3.1倍。牲畜:年末出栏3737.3万头(只),增长7.1倍,肉类总产量 134.23万吨,增长12.9倍。     2、生产条件显著改善。2012年,水利设施:全区建成水库457座,总库容由1978年46.72亿立方米增加到112.11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 4280.08万公顷,比1978年增长64.2%。生态环境:森林覆盖率由1994年的1.57%增至到4.24%;绿洲森林覆盖率达到 23.5%,提升了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机械化水平:农业机械总动力达1968.27万千瓦,比1978年增长10.8倍;机械化率名列全国第三,其中机耕率为98.6%、机播率为91.6%、机收率为47.1%。     3、生产效益稳步提高。2012年,劳动生产率:平均每一劳动力提供粮食由1978年1034公斤增加到2534公斤;猪牛羊肉由27公斤增加到 267.2公斤;水果(含果用瓜)由2348公斤增加到2432公斤。土地产出率:粮食单产由1978年的1605公斤/公顷提高到5990公斤/公顷,比全国高 14.2%;棉花单产由375公斤/公顷提高到2057公斤/公顷,比全国高41.2%。设施农业:全区设施农业总面积97万亩,比2009年增长1.8 倍;总产量269.38万吨,比2009年增长1.6倍。     4、产业化步伐加快。2012年,产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9300个,拥有农产品加工企业10724家,实现工业总产值1215.43亿元,增加值 260.87亿元,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0%,辐射带动全区270万的农户增收。科技兴农: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由1978年的10%提高到43%。     5、农村居民生活显著提高。2012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394元,比1980年增加6193元时,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食品消费比重)也由 1980年60.8%下降到36.1%,也就是说,目前农村居民有近2/3的收入可用于非食品方面的消费,标志着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同时,农村人均住房面积由1985年12.7平方米增至36.1平方米;新农合医疗参合率达到99.7%。     6、农业现代化发展程度。依据农业现代化的参考指标及衡量标准,可以判断新疆农业现代化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并呈不断上升趋势。     四、新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互动关系探究     从发展现状来看,新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都可圈可点,方方面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然而,从定性分析的视角来看,通过构建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综合指数以及对二者之间进行因果关系检验,我区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二者之间发展较为独立,所形成的相互促进作用并不强。     (一)新疆新型城镇化[FS:PAGE]和农业现代化趋势检验 为深度探析新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互动关系,首先对新疆的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行测度。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改进的熵值分析法计算得出:     新疆的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总体走势基本上是保持上升的态势,并且趋势非常接近。但过程中有所曲折。如2008年新疆农业现代化水平要低于2007年的农业现代化水平的,这是因为当年的肉类产量大幅度降低所致(见图2)。     (二)对新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指数进行平稳性检验     研究过程采用2002—2012年测算新疆城镇化综合指数( )和农业现代化指数( ),为了保证数据的可比性和容易得到平稳序列,削弱可能的异方差,同时考虑到数据的对数化处理在双对数模型中的回归系数能够反映经济弹性,对数据采取自然对数进行处理。     运用Eviews6.0软件,采用Dickey-Fuller的ADF单位根检验方法,对两个变量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     经过检验可知,新疆新型城镇化指数和农业现代化指数均为平稳序列,表明自2002年以来新疆的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变化程度均是稳定的。     (三)新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关系的因果关系检验     因不能做协整检验和误差修正模型,故只能采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来分析新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之间的关系。     1.相关性检验

    运用Eviews6.0软件,对新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指数两个数据列进行相关性分析完成散点图(见图2),新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为正相关关系。在此基础上对二者的相关性进行测算。可得;二者的相关系数为0.986,具有高度的相关性。     2.因果关系检验     表6显示:按三组滞后阶数看,通过P值(三种情况P值都大于0.05)可以假设二种变化。假设一:当新疆新型城镇化程度不会引起农业现代化程度变化时,三种情况下都不能被拒绝(接受),说明新疆新型城镇化并不是农业现代化发展格兰杰原因。假设二:当农业现代化变化不会引起新型城镇化变化时,仅在一种情况下(滞后一阶时小于0.05)被拒绝,其它两种情况没有被拒绝。也不能完全确定农业现代化并不是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兰杰原因。结果表明,新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之间虽然具有较强的正相关关系,但不能证明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四)主要分析结论     从新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互动关系看,当前新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呈现平稳增长态势,并具有较强的正相关关系,但二者发展的过程有所曲折,同时它们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目前新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关系呈现各自发展状态,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作用尚未完全形成。     五、制约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     尽管改革开放30多年,城镇和农村经济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但通过对新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综合指数的因果关系检验,可以看出,不管是新型城镇化还是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以及两者间的互动关系都不尽人意。那么,是什么因素阻碍了新疆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与良性互动,因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     1、城镇土地扩张与农民市民化不同步。近年来,在“经营城市”、“以地生财”理念的支持下,地方政府对于农地非农化的热情远高于人口城镇化。据统计,1990年至2012年间,新疆城市建成区面积由299平方公里增至到960平方公里,每年以5.4%的速度递增。而同期城镇总人口由685.96万人增至981.98万人,年均增长速度则为 1.6%,两者相差3.8个百分点。说明新疆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FS:PAGE]化。     2、新型城镇化的增长级仍然薄弱。目前,新疆工业经济虽然发展较快,但经济总量仍然很小;财政收入虽然增长很快,但可用财力仍然不足;居民收入增速虽然实现跨越,但实际水平并不高。从新型城镇化主要指标看,2011年全国城镇化率达到51.3%,比新疆高出7.8个百分点,当年全国人均GDP、二三产业占 GDP比重、工业占GDP比重分别为35181元、90%和39.9%,比新疆分别高5176元、7.6和1.9个百分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薄弱不高,制约了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质量的提升。     3、半城镇化现象日趋严重。所谓“半城镇化” 是指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过程中的一种不完整状态,其表现为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等,造成“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同工不同时”等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这些人又被称为“灰色人口”。 2009年到2012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以“民工潮”形式进城打工(每年约30万),推进全疆城镇化水平以年均1.4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但这是一种“虚”的增长。因为只要在城镇地区居住半年以上,无论是否有城镇户口都按城镇人口来统计,结果是按城镇常住人口计算的2012 年城镇化率为44.0%,而按城镇户籍人口计算则为42.2%。     4、三次产业结构不协调。新型城镇化发展一定要有产业支撑,让进城的农民有活干、能谋生、可安居,这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据统计,2012年我区一产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00年21.1%下降到17.6%,但占就业总人口的比重却仍高达48.7%。相比之下,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由39.4%上升到46.4%,但二产就业人口仅为15.6%。这表明,农业人口未充分释放,也反映出农业产业化水平仍然不高。究其原因,我区二产发展动力主要以资源型为主,而资源型产业对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吸纳能力十分有限。另外,能容纳大量就业的第三产业发展滞后,降低了城市的集聚效应,城镇化必然发展缓慢。

    5、城市空间结构不合理。目前,新疆大城市(150—200万人)集聚能力过强(第一大城市人口是第二大城市人口的3.3倍),100—150万人口的城市断档,与唯一1个刚跨入的中大城市(100—50万人)缺乏有效联结,中等城市和小城镇所占比重明显偏高,造成城镇规模体系首位度过高、城市规模大小悬殊、城镇结构体系不合理等,这不仅大大削弱了大城市的辐射效应和聚集效应,也不利于带动中小城市的发展,更不利于推动全疆城镇协同发展。导致各地工业化、经济发展水平和民生保障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     6、新型工业化滞后于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是新型城镇化的基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离不开新型工业化的支撑。目前,我区新型工业化正处于初期向中期过渡阶段,而新型城镇化则进入中期发展阶段,随着转型跨越步伐的加快,两者不协调关系越发凸显。2012年,新疆工业化率(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 38%,城镇化率为44%,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之比为0.86,高于0.5的标准值(比值越接近0.5越协调)。说明农村仍有一部分滞留劳动力未能向城镇地区聚集,这不仅未能给工业化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要素,还会制约城镇的发展,既影响新型工业化的进程,又影响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还影响农业现代化的扩张,更影响全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7、城镇人口增速滞后于乡村人口。虽然乡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逐年下降,但人口总量却逐年增加,并且增速快于城镇人口。据统计, 2012年乡村总人口达到1250.80万人,比1995年增加411.98万人,年均增长8.3%,同期城镇人口981.98万人,增加159.45万人,年均仅增长6.6%,[FS:PAGE]城镇人口比乡村人口增速低1.7个百分点。大量富余劳动者沉淀在农村,加剧人口与土地之间的紧张关系和造成农村生态恶化。其原因:一是我区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区,农村人口基数大;二是农村地区生育率较高,自然增长率快于城镇;三是受城镇化发展缓慢的影响,加剧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难度。     8、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改革的步伐滞后。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升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已不适应要求,国家虽然提出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但许多制度改革步伐仍然滞后。一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没有明显突破。实行了三十多年的土地承包制度已不能适应如今的发展环境,它不仅制约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步伐,还制约了科技文化的进步,迫切需要加大改革力度;二是户籍制度改革没有明显突破。原有农业和非农业户籍管理制度已远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受户籍制度的限制,不仅制约了人口由农村向城镇的流动,而且进城的农民也享受不到市民权利,阻碍了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提升;三是各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滞后。从区域看,社会保障体系存在区域差距,从制度设计上未能实现统一,使各种社会保障政策不能适应人的流动需求。从城乡看,未能全面实施城乡社会保障的一体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不统一,造成城乡保障难以相互兼容。     六、对新疆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建议     据研究表明,当城镇化率在50%前后的这段时间发展最快,这种趋势一直要持续到70%以后才会趋缓。目前,新疆的城镇化率为44.0%,这表明,新疆城镇化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这关键时期,应该准确把握城镇化的经济意义和内在动力,挖掘城镇化所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提高城镇化内在品质,推进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空间。新型城镇化根本目的在于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有效载体,通过二、三产业的发展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聚集,不仅带动市场容量,还可形成持续的消费需求增长。如果城镇化滞后,不但第一产、第二产业发展受阻,也将严重影响第三产业的发展。当前,我区第一产业的就业人口已经过剩,第二产业的就业增长空间也不大,而第三产业(服务业)发展滞后,拓展就业的空间非常大。所以,在城镇化进程中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必须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尤其是加快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阵地服务业领域,并实施阶梯式发展中小城镇战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     2、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以满足城镇对人力资源的要求。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人口是关键因素,“人”坚决不能掉队。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10年农村受教育人口中大学及以上占2.6%、高中(中专)占6.7%、初中占47.6%、小学占42.6%、其他占0.5%。可以看出,90.2%农村人口主要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所以,必须大力发展面向农村劳动力的基础教育和岗前技能培训,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从而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人力资源的质量。农民只有掌握更多的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才能提高农业产业化能效,才能扩大农民到城镇就业的空间,实现自己的生活意愿,从而促使他们产生更强烈的迁移意愿和动机。     3、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创造公平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身份障碍,给农村劳动力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为农民建立医疗、失业、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能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也能达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更能消除他们在离开土地后的种种顾虑,切实做到城乡居民在发展面前具有平等的机会。所以,在实现城乡一体[FS:PAGE]化过程中,首先要做到待遇上的一体化,这样才能引导更多的农民由“离土不离乡”转为“离土又离乡”的健康发展轨道上。据测算,新疆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有20多万农牧民可转化为城镇居民。如这20多万人人均节约宅基地0.3亩计算,每年可节约6万亩地用于农业和工业生产建设。     4、增强中小城镇的综合承载和辐射能力,推进兵、地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据有关专家研究表明,当城镇人口规模达到2万人时,城镇化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小城镇的集聚效应开始形成;当城镇人口规模达到5万人以上时,镇区人口才能产生一定的聚集效应,可以对周边发展起到带动作用;当达到10万人以上时,公共基础设施功能才能有效利用。目前,我区10万人以下城镇规模占到77.2%,而城镇人口仅占总城镇人口的31.2%。究其原因:一是中小城镇基础设施发展缓慢,人口聚集能效差。二是当前以重点发展屯垦戍边型(兵团)城镇化为主,地方为辅的发展格局。2000—2012年,这期间自治区直辖市(屯垦戍边型)增设了5个,地方仅增设1个(目前兵团城镇化率比全疆平均水平高出11.0个百分点),而地方许多特大县,如莎车县(79.48万人,新疆第二大人口市、县)、墨玉县(53.86万人,新疆第五大人口市、县),还有5个县人口均在40万人以上,人口聚集均达到中大和中等城市水平,而且这些特大县大多数在南疆。所以,兵、地应协调发展,共同推进全疆区城镇化建设,尤其加快推进南疆地区的城镇化建设,既能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也能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完善中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增强聚集力,不仅缓解大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市的扩容压力,还能减缓中心城市引发的“城市病”。     5、加大投资力度,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发展中小城镇。新疆地大,但适宜人类活动的区域实在是太少,绿洲面积仅占总面积的4%左右。要新建或扩大城区面积,土地无疑成为新疆提高城镇化水平的“瓶颈”。向沙漠要地、向荒滩要田,让沙漠荒滩变成可居住城镇,这样的范例在新疆比比皆是,如中国第一座石油城市克拉玛依、新疆第一个农垦城市石河子等均是在沙漠荒滩筑建起一片绿洲,两座城市先后荣获国家“人类环境”奖。它们之所以能成功,除有好的政策外,投资是关键。新疆与内地省市相比,要扩城、建镇不仅困难多、投资大、建设速度也相应比较慢。所以,新疆要争取得到国家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更多的资金援助,才能筑起更加和谐的 “三化”之路。另外,由于各地的资源条件、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等经济社会条件禀赋各异,综合承载力千差万别,所以,要吸取历史教训,优先发展大城市还是重点发展中小城镇要因地制宜而定,有计划、有步骤、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决不能盲目发展。同时,要充分利用未开发土地(新疆土地利用率仅为38.6%),对新设城镇采用“城镇上山,居住进林”的方式,尽量减小或不占用农田,决不能采取牺牲我们赖以生存的农田,来发展城镇化。     新疆作为新兴经济地区,在国家差别化产业政策和全国19个省市的支援下,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具有后发赶超的优势,应充分借鉴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有益经验,吸取教训,少走弯路,尊重客观规律,高起点地推进新疆特色新型城镇化,其核心就是从数量型扩张向质量型发展转变,从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发展转变,重点解决好农民工的公共服务问题,走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同时,在“新三化”建设中,应建立以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可持续经济为平台,制定以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生态利益、城乡居民生活利益紧密相联的长效机制,实现三者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力争到2015年新疆城镇化水平实现48%的目标。     注:文中城镇人口数据因口径问题2001年以前均采用“非农业人口”代替“城[FS:PAGE]镇人口”【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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