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统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拱墅门户网 拱墅区统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拱墅区统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03-02 19: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2年拱墅区统计局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司法局和上级统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有关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圆满完成国家统计督察整改、统计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等工作任务,为拱墅经济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规范统计法治建设

1、坚持依法治统依法统计。严格落实《拱墅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推行执法公示,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说理性执法”机制。同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拱墅统计公众号及时发布统计信息资料,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标准、监督方式等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公示8项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事项,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聘请法律顾问,落实公职律师,切实做好法制审核和法治监督工作。

2、夯实防惩强化数据管控。局出台《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实施意见》(拱政办发[2022]1号),切实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督促广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法律底线。强化全员、全流程、全领域数据质量管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拱墅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坚持“数据核查和指导工作”相结合方式,会同街道开展数据质量自查和核查工作。报表期内对上报企业数据随报随审,每月定期梳理汇总核查发现的问题,注重从业务科室和街道两个维度构筑统计“数据质量防控网”,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今年共开展统计数据自查、核查单位1758家,对813家统计入库退库单位(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二)强化统计监督职能

1、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确保工作程序透明,监管有序,全程公开公正。今年对80家单位开展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均完成掌上执法,查处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2家,警告1家,警告并罚款1家,共计罚款4000元。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今年分别和区应急事务管理局和区商务局开展联合执法7家。全年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断充实统计执法工作力量,及时做好统计执法证申领、注销、报名考试等工作,全局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10人,入选国家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1人,今年报考统计执法证7人;持有行政执法证28人,持证率达到91.7%。全力保障统计执法的顺利开展。2022年配合参加国家和省市执法检查、统计督察12人次,其中国家级1人次,省级6人次、市级5人次;两位干部分别到省、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挂职。

2、组织开展统计督察整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统计督察意见反馈,李志龙书记和冯晶区长等区主要领导4次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围绕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全区专题会议、印发整改文件、落实整改任务,根据督察整改方案分街道、分部门指导服务,对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多方面有序推进全区和统计系统两个层面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且注重深化统计督察整改成果转化,积极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及时推动各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建立防惩统计造假责任机制。强化协同监督,与区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配合的合作备忘录》,区纪委印发《拱墅区行政执法机关向区纪委区监委移送问题线索的操作办法》。不断提升统计监督职能,推动统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夯实统计法治基础

1、积极推进统计网格化管理。全力推进全区企业统计网格化管理工作,积极指导各街道做好网格化建设和网格日常活动开展,坚持网格工作与统计工作有机融合,及时掌握企业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网格企业的共同努力解决问题,为我区的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撑和保障。按照“建特色网格带一流队伍和建一流平台促过硬数据”的目标,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新形式,建立健全“网格指导员—网格长—网格成员”三位一体、逐级互通的工作管理机制,明确了各级工作责任。并按照“同专业优先兼顾区域”的原则,进一步推广宣传统计网格智治应用系统,丰富统计网格线下活动。全区召开基层基础建设和网格化专题会议2次,全区19个街道(园区)全部建成统计工作驿站,共划分111个基层网格,开展线下网格化活动129次。

2、不断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一是抓牢关键少数。在区政府第5次、第7次常务会议和区委第20次常委会议上专题学习《监督意见》《选编》《汇编》等重要文件精,并通报了统计违纪违法案例神,进一步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二是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制作了统计法治宣传课件《依法统计 诚信统计 争做统计守信人》,利用企业调研、年报培训会议等时机对4000余家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治培训,切实提高知法守法遵法的自觉。三是面向社会公众。结合统计开放日,制作《统计法实施条例解读》小视频进行普法宣传。以12月8日《统计法》颁布39周年纪念日为契机,在“拱墅统计”微信公众号开展为期五天的法治知识线上有奖竞答活动,在《今日拱墅》上发表《弘扬法治精神 谱写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篇章》。印制4000份“26个不得”统计法治宣传口袋书和2900份宣传折页。

二、存在的不足

(一)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有的企业领导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统计力量较为薄弱,所从事统计的人员由会计人员兼职,并且人员更换比较频繁,对部分统计指标理解还存在偏差,有时还存在部分统计指标数据报错的现象。

(二)统计普法宣传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

我区统计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组织开展宣传的形式比较单一,普法宣传的工作广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部分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统计法治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由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对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统计法治工作情况,推动党委政府学习最新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总结半年度和年度统计法治工作,确保全年统计法治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推进依法行政机制建设

强化统计法治制度建设。推动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实施意见》(拱政办发[2022]1号),确定《杭州市拱墅区统计局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为我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施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性文件。

四、2023年工作思路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

进一步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相关内容的学习贯彻,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升全区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的思想认识,切实做好各项统计防惩工作。落实《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通知》,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

(二)突出实效,进一步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2023年是统计法颁布40周年和第五次经济普查年,我局将以此为契机,把统计法治融入经济普查全过程。根据“八五”普法的部署安排,结合9·20和12·8等时间节点,利用统计网格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统计法治宣传。

(三)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统计基础建设

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统计人员综合能力。积极推进全区统计网格化建设,完善统计网格化管理体制,切实使基层统计网格化工作作为提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抓手和重要途径。将主题党日党建活动和统计网格活动深度融合。同时,推进统计诚信单位创建评选工作,充分调动统计工作积极性,提升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基础。

(四)依法治统,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

全面实行“双随机”抽查工作,全面、认真、细致开展各类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认真、规范的做好对企业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罚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线索和统计违法案件的查摆工作力度,积极配合区纪委做好对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线索和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处置和查处工作。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