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的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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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的如何定罪?

2024-07-05 12: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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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的如何定罪?

  段纪波律师解答:

  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对于抢劫行为过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由于抢劫的手段行为系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原因,客观上又实现了获取财物的目的,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此种行为的人可以为“抢劫致人死亡”的评价所包容,应当依法予以适用。

  段纪波律师补充:

  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构成抢劫罪的,根据抢劫的数额、次数、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构成抢劫罪的,综合考虑抢劫的起因、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段纪波律师简介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段律师法律从业二十多年,律师执业十五年,代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超千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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