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八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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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八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4-07-16 02: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八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的公告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8家公司全体债权人: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8家公司(以下简称金盛置业等2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一案,于2023年5月12日14:30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依照债权分类,分为有财产担保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分组对《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八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设出资人组进行表决。经管理人申请并报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的投票期限至2023年6月6日18:00届满。

 一、出资人组表决结果

金盛置业等28家公司需要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为510,551,291.00元。

经表决,同意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出资人持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为504,551,291.00元,占出资人认缴注册资本总金额的98.82%。

出资人组表决同意的结果已超过出席会议出资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因此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的债权人共计23户,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为13,778,440,821.78元。

经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18户,占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该组债权人的78.26%;其所代表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12,398,464,708.58元,占该组债权总金额的89.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以上表决同意的结果已超过法定标准,因此有财产担保债权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税款债权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的税款债权人共计5户,税款债权总金额为152,468,929.08元。

经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税款债权人5户,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税款债权金额为152,468,929.08元,占该组债权总金额的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以上表决同意的结果已超过法定标准,因此税款债权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四、普通债权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人共计1,307户,普通债权总金额为6,500,600,831.96元。

经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普通债权人1,218户,占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该组债权人的93.19%;其所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为5,684,046,166.5元,占该组债权总金额的87.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以上表决同意的结果已超过法定标准,因此普通债权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综上,金盛置业等28家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税款债权组以及普通债权组均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8家公司管理人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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