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 边督边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三十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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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 边督边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三十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2024-07-09 15: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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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120064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公示承认部分属实,说明该企业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应当停止建设;2、“该项目行业类别为57,管道运输业,根据2021年4月14日工信部部长信箱回复,该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管理范畴,不违反《长江保护法》中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的规定”,2018年2月26日实施的《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明文规定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应当符合该要求;3、项目危险性大,且在长江大保护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其他污染

4月24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会同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包案领导调度本交办件办理情况,具体情况如下:一、关于“公示承认部分属实,说明该企业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应当停止建设”问题1. 编号D2JS202204120064信访交办件(第十九批,省编序号15号)举报内容为:“欧德油储液氨管道项目于2021年3月3日提交环评报告,2021年3月5日在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生效,举报人质疑为何该项目在长江保护法出台生效后仍可获批,认为该项目会危害生态环境。”2. 经调查,项目在《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前已开展了相关论证工作:2020年6月19日,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委托评估单位(南京培源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召开了欧德油储液氨管道项目环评技术评审会;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评估单位于2020年12月16日组织原专家对报告进行了技术复审,2021年1月27日出具环评审查技术评估意见(南培评估〔2021〕017号);2021年3月5日企业正式向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提交了《欧德油储液氨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当日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意见或建议;2021年3月26日,该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宁新区管审环建〔2021〕5号)。3. 根据调查核实结果,举报人反映的项目存在且审批时间情况属实。二、关于“该项目行业类别为57,管道运输业,根据2021年4月14日工信部部长信箱回复,该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管理范畴,不违反《长江保护法》中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的规定”,2018年2月26日实施的《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明文规定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应当符合该要求问题1. “欧德油储液氨管道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57管道运输业”,“57管道运输业”不在2021年4月14日工信部部长信箱回复的化工行业管理范畴,因此该类别不属于化工项目。2. 化工项目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不是同一概念。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此概念是从安全管理角度定义的概念。化工是“化学工艺”、“化学工业”、“化学工程”等的简称,凡运用化学方法改变物质组成、结构或合成新物质的技术,都属于化学生产技术,也就是化学工艺,所得产品被称为化学品或化工产品。化工项目是针对化学工业项目的简称,是从国民经济分类管理角度定义的概念,具体准确的“化工项目”定义,至今仍未可查,但工信部门作为化工行业的管理部门,其管理范畴可以作为化工项目的判别依据。举例说明,加油加气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但不属于化工项目。3. “欧德油储液氨管道项目”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适用《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9条“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要求,江北新区应急管理局已依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欧德油储液氨管道项目”开展安全审查,并组织专家组进行了评审,均通过评审。该项目于2020年5月12日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宁新区管应急危化建审(Ⅰ)〔2020〕7号),2021年9月16日,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许可意见(宁新区管应急危化建审(Ⅱ)〔2021〕14号)。三、关于“项目危险性大,且在长江大保护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问题1. 为响应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要求,欧德油储公司拟投资2400多万建设“液氨管道项目”来取代现有的槽车运输,项目依托新材料科技园现有管廊建设,采用高架明管。据企业测算,通过液氨管道输送(15万吨/年)替代槽车运输,可实现年减少槽车运输6000辆次,减少12000次的装卸操作,有效降低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是强化安全管理的有力举措。2. “欧德油储液氨管道项目”前期已经开展并通过了安全论证,针对物料及管输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该项目在设计阶段充分考虑安全风险,从技术、设施、管理上采取了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联合客户、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液氨长输管道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规定处置程序及措施。根据编制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演练内容主要涉及在管道发生泄漏等突发状况时,联动采取停供、抢险堵漏、环境修复等处置措施。(2)委托第三方风险评估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DNV GL AS Phast & Safeti模型分析,对项目所采取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给予模型计算。基于模型计算结果,建设项目管道设置有在线泄漏检测系统(PLMS),用于泄漏监测报警,在发生泄漏后触发工艺报警及联锁,及时切断向客户的物料输送。(3)部分敏感线段管道采用夹套管设计,确保内管出现泄漏后物料仍储存在夹套管中,不会泄漏到外部环境。(4)运行期每周安排操作人员对管道进行全线安全巡查并形成巡查记录,在巡查中发现有泄漏或者其他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发出报警,启动应急响应程序。(5)一旦发生泄漏,立即停止转输作业并通知客户关闭收料作业,同时客户通过收发球筒及吹扫口将管线内剩余物料吹扫至欧德油储公司,进入欧德油储公司球罐或液氨火炬系统和水吸收池。在管道清空后,采取置换措施,进行维修处理。

部分属实

一、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督促欧德油储公司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评、安评要求建设投运,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液氨管道安全运行。二、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督促欧德油储公司牢固树立长江大保护理念,开展《长江保护法》学习与宣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回应群众关切。三、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指导欧德油储公司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项目应急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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