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扬名立万》中有哪些有意思的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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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扬名立万》中有哪些有意思的隐喻?

2023-09-02 04: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谈一谈个人的看法。

《扬名立万》是一次对影视圈生态的嘲讽,但又不仅限于此,而是将表达对象放大到了更广泛的社会之中。

这其中的人,都在为了生计和事业卑躬屈膝、世故油滑,却又并非没有自己的执念之处,而更多是被迫的。电影一开始,就建立了这样的表达。在烂作品的首映后,李家辉关上酒瓶的特写,暗示着他对于电影艺术的执念——不屑作为娱乐的烂作,但又必须要在观影时靠酒麻痹自己,让自己遵守游戏规则行事。与此同时,他又为了生计而服从于圈子里的规则,“来赚车马费”,并在随后屈从于烂片大咖陆子野的邀请,并时不时地与他人一样地说着恭维的套话,社交把戏。

其他角色,也都有各自的执念:老演员善于交际,但也无法消化郑导演对自己事业不顺的嘲讽,反击了“侠中侠三都开了几天研讨会了”;而郑导演对此的受挫,以及随后面对陆子野的挽尊解释,则体现了他并非完全不要脸面;梦蝶对李家辉之前影评中嘲讽自己演技的行为,也反唇相讥,暗示她心里对于自己的事业并不是“有钱赚即可”。

所有人都有着自己对于事业、生活的执念,但在行业、社会的大环境之中,却又都只能屈服于其中,装作自己并不在意,让自己在表面上长袖善舞。所有人在瞬间的失控之后,都迅速恢复了社交面孔的“常态”。为了让自己能够获得自己的利益,他们都只能在外人的面前表演,呈现出并非真实自我、但恰恰符合外界利益需求的形象。因此,这些人的生活本身,其实就是一场电影,提供给他们“表演”的人生大舞台。

正是为了“生活的电影”,本片导演才设置了“暴风雨山庄“这种封闭的舞台,让生活的日常感消除,舞台感突出。拍摄着所有人一举一动的摄像机,正是对此的最佳强化——每一次人物的“失控”,露出自己的真实情感,都会被台词、镜头提醒,意识到摄像机的存在,并迅速回归伪装与表演的“常态”。并且,当李家辉与苏梦蝶产生冲突时,摄像机被搬到了舞蹈大厅,而李家辉也与苏梦蝶硬着头皮“和解”,其他人则违心地追捧着梦蝶的“影后”,凸显了众人社交的表演属性。

生活即是电影,日常即是表演,在这样的影视圈环境下,“电影”成为了单纯的娱乐,是为了从业者的生活,投资者的盈利而制作的商业项目,就像郑导演的“找卖点”一样,贴梗、蹭热度、追浮夸的“虚构“即可,而与表达真实自我的艺术毫无关联。人们第一次进入大堂时,那个“娱乐之神“的塑像,已经标志了这个空间作为“电影舞台“的纯娱乐属性。也正是因此,在摄像机拍摄的“舞台”之下,每个人都在为了生计而自我欺骗着,无视着或早或迟发现的“犯人”事实,也掩盖着自己对此真实的惊慌,继而无视着犯人讲述的漏洞百出的犯案动机,表演着“真情实感”的取材问询。

但是,即使如此,人们终究无法彻底地回避自己的真实一面。上述中每个人内心中的追求,都会在某一个时刻爆发出来。在微观的影视圈层面,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对电影艺术的追求之心”。当影片进入到中段,此前建立起的完美“电影舞台”被破坏了,而真实的成分开始流露出来——此前一直被人们强行“无视“的犯案真相,开始变得不可压制。犯人东拉西扯、“表演“出的犯案动机与虚假人格,被李家辉渐渐击破。与此同时,作为表演舞台的山庄也暴露了作为真正案发现场的属性,从虚假变成了真实。与此呼应的是,在楼梯与案发房间的两张戏里,摄像机处于缺席、关闭的状态,这提供了表演场合的打破,而众人也先后呈现出了真实的状态——女演员在事业发展里的被错怪,导演为了保全职业生涯渡过低谷期的被迫拍烂片、被编剧误解,老演员对曾经傲慢的忏悔,武打演员在美国的屈辱,投资人压上一切的豪赌。

到了这里,对电影艺术的追求之心、案件侦破的表层剧情主线、向更广义的“社会层面”的映射,开始得到了进一步的合拢归一。随着一个闪电,娱乐之神的塑像被点亮,象征着“娱乐电影“的被打破,也引导出了上述众人在摄像机离场后的真实自我表露。与此同时,人们对案件的侧重点,也开始从电影前半段的无视真相、“佯装探讨”,转变成了对案件本身的追索,“追热点”的商业行为变成了“求真相”的本心引导。

而在另一层面上,真相的逐渐揭露,也就此引出了社会性的指代映射——官方的武力介入,明示了社会上层的黑暗,这与影视圈的肮脏生态有关联,却又不完全统一。对这样一个力量的闯进,角色们的反应也吻合了他们对于影视圈内部规则的态度——面对手枪象征的强制性压迫,他们先是无奈屈从,而后终于在“求真相”的本心鼓动之下,终于不堪压迫、奋起反击,让真实的自我爆发出来。

由此,影片构成了三个层面上的表达合一。它以对电影从业者服从“电影娱乐属性”的“行业中压制本我的表演”为基础层,而将之延伸到“对案件真相的不在意,对案件带来的话题度之商业性的看重”,并具体表现成他们对犯人自述与案件过程漏洞百出之设计编纂的“佯装相信”,最后又将之上升到了对整个社会环境的指代之上,让他们在规则与其制定者面前力量弱小的屈从表演,成为了对全部生活的“认清现实”。而到了后半段,对电影艺术的追求之心、对案件真相“不惜抗争官方”的不可放弃,也以“人物本我”的形式而高度吻合,并上升为对如此社会的反抗层面。

在这样的表达系统里,他们是一些被迫的演员,无时无刻不在摄像机面前表演,为的只是延续自己的职业生涯,而他们也是一些被迫的平民,无时无刻不在压迫力面前表演,为的则是延续自己的现实人生。而“对案件真相的轻视,对案件热度的关注”,则是将两个层面连接起来,让他们对圈子的表演对等到对生活的表演,让他们的服从于行业对等到麻木于社会。而后,借着“推理“线索的推进必要,完成对这两个层面的反转。

在电影里,“推理“上的案件真相被反转,而人物对电影、对社会的人格节操也被反转。而更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最后的一层反转,在最后,人们选择了一条相对的道路——出于现实,不能彻底对抗,而出于本心,又不能无视真相,于是便以电影的形式、虚名化影射,而这又带出了他们对于电影艺术追求层面的相应变化,“不理想主义,但也将一切思绪、情感、希望,都压在电影之上”。

这最后的一次变奏,让本片的表达不再那么两极化分明,从一种极端的宣泄与强调,带有了现实主义与理想伸张的更多结合,接近了电影行业与全部社会之下、“更可能实现”的理想化状态。而值得一提的是,同样发生反转的,其实还包括了“电影“这一要素本身。这也是本片非常值得关注的一个手法。

在电影前半段,“电影“都是一个偏向负面的存在,被付之以批判性的表现态度。导演揭露了现实生活中电影行业的诸多问题——花瓶定义的女色消费,“出口转内销”的镀金演员,收钱写作的软文评论家,互相虚伪的行业社交,赚钱至上的烂片导演,热度话筒的死命贴蹭,低俗堆砌的强搏眼球,唯利是图的投资心态。随之,“电影“本身就成为了“娱乐”。

在很多时候,“电影”被用成了“引导人们伪装自己”的引导存在,正是对其本身之“虚假”的象征,这也是与“娱乐属性,毫无底线”息息相关的——光鲜亮丽的“造梦“表象,引诱着很多人怀揣梦想与期盼的进入,但回报给他们的,却是上述的这些黑暗本质。前半段,李家辉的被打压、不得志,是一个表现。中段,李家辉的状态则外扩到了所有人身上。高潮段落中,配合着“案件推理”“行业揭露”“社会批判”的三个层次达到的顶峰,它也来到了最终的高潮。案发之夜呈现在画面上,(当时语境下的)最终真相出现。“女演员潜规则”,带来了影视圈最公认、也最肮脏的真相。“官商勾结”,则是社会的终极丑恶。

而这一刻的“电影之梦“,也构成了期盼之心的幻灭——犯人与夜莺看电影时,伸手触碰着放映机投出的光线,仿佛光影中的美好世界尽在掌握;而夜莺望着大舞厅招牌的眼神,也让二人将生活希望明确地寄托于“演艺”之上,从歌女努力到演员;然而,伴随着花魁竞选成功的,却是迅速而来的潜规则,镁光灯与弧光灯闪耀的靓丽,瞬间变为犯案房间的灰暗。电影的美好其实都是虚构,就像“生活之电影“中各人物和谐优雅的虚伪——前半部中梦蝶“夺得影后“的选票纸片,正是后半部里开启夜莺梦想破碎悲剧的“花魁”投票。

在这一层的表达中,真正的电影“本影”,并不比生活中的任何一物更美好,甚至比它们更多丑恶那么一点,完全不足以成为对生活憧憬与期盼的寄托。如同它的行业的追求一样,它只是娱乐,提供给人以享受、刺激为核心目的,而丝毫不重视这种享受与刺激的内容层次、道德标准——肉欲、虐待、低俗、猎奇、阴暗,无所不为。这是行业的创作心态表现出的,也是延伸到社会整体的,同样还是“电影”自身属性上的。

然而,导演却又对“电影”做了一层定性上的反转。电影本身的美好都是虚构的,但这并不代表它其中蕴含的情感是虚假的。电影画面里呈现的光鲜亮丽,虽然对接着拍摄它的摄像机背后“真实”的诸多肮脏黑暗,但在这些肮脏中摸爬滚打、勉强求生、甚至要“表演和谐“的电影创作者们,其内心中的真情、良知,却从未彻底磨灭。这便赋予了电影以一层名为“真实”的积极意义。虽然它必须畏惧于行业生态、外部力量的种种规则,而不能以彻底完美的真实样貌呈现出来,但在外表的虚假表演中,也蕴含着创作者尽可能的“表达真实”的诉求努力。

对于“电影”的这层反转,影片里有很多重要表现。高潮段落里,犯人将自己掩盖真相、保护夜莺的“布局故事”称为“完美的电影“。而到了结尾,人们更是用电影的形式将案件的真相(他们所了解到的相对真相)局部性地传递了出来,淡化具体人物事件指代,采取暗示影射的方法。这种“整体的无奈屈从之下,本心未泯带来的本我短暂爆发”,也正对应了人物在面对影视圈、大社会这两个层面上的状态变化——经过压抑的虚伪、爆发的本心后,最终变成了对大规则之下的“让步式相对揭露真相”:在一番“要不要揭露真相”“揭露后会被干掉”的纠结后,选择了电影这一虚构形式,并以“不具体点名”的架空设定。

到了这里,各个层面上的“压抑,爆发,现实与理想的混合”,都在“电影”本身的层面上得到了体现。它是虚构的,不能公开地彻底对抗这个世界,但它同样也是真实的,是电影人在现实压控的被迫之中表达自我,对这个社会的相对对抗手段。它剧情中的真实不绝对,但也并非不存在,以一种“思绪、情感、诉求”的载体而显露。夜莺与犯人希望的那个“美好的影视世界“不存在,但夜莺唱着歌时的明媚纯真、犯人触摸光影时的质朴虔诚,却不是假的。犯人编造出的“案件故事”是虚构而出,但他坐在这个虚假故事舞台中心的沙发上,管道里的夜莺凝望着他,心中的情感却并毫无虚假。电影人们拍出的电影,情节指代并不明确,但却是他们包含揭露的真实愤怒、激情,拍出的作品。

在本作里,导演用了很多细节的手法去暗示“电影”本身的“相对真实”属性。比较有趣的,当是对经典电影的借用。首先,在前半部中,当郑导演说出最“娱乐无底线”、最不接近真相的故事时,插入的预想成片画面,却是以《闪灵》为首的影史名作的经典桥段再现,这让它的“虚假娱乐”之中,又带有了一些“艺术创作”的暗示。而到了电影高潮部分,暗示则进一步明晰起来,以“虚构”的影史作品来映射人物的真情实感。当犯人与夜莺爬过管道时,在借由与“房间明亮之生活舞台”区分的“管道“来表现此时“不再表演、并非电影的绝对真实”的同时,它也在各种层面上让人想到了《白夜行》——亮司的“愤怒、恐惧、绝望、爱情”,只有在此处才完全爆发,应和着全程表演、只在这一段中表现完全自我的犯人。

此外,围绕“电影”,导演大量地使用了前后对照的细节设计,借由与电影创作有关的某一要素、物品意味的前后变化,以“生活中的表演、电影”为载体,配合着其他各层面的三次变化,最终表现出“电影创作”的真假合一性。

首先,“摄像机”,先是引导人们在现实中“表演”的虚假存在,在“缺席“——如犯人即将报仇时,倒地的摄像机的特写——下才能带来真相的揭露、本心的外显。但到了最后,只有通过“摄像机”拍出的电影,反而才能相对地暗示一部分的现实。此外,“剧组讨论会”,开头是各自行业社交的虚与委蛇,最后变成了“拍不拍真相,如何拍真相”的激烈争论。“我送送他”,也从最开始的“真的想要脱身而去”,变成了结尾的“一个转场已经拍完了”。“演员在现实里的表演”,一开始毫无水准,“文戏”被破功,“打戏”摔马趴,但在最后却变得高明起来,导演对老演员的表演避免了老演员被暴力,武替的身手则撂倒了持球杀手。

这些元素的前后呈现特点,让借由它们而共同完成的“生活中的电影”,在与它们必然的属性对等之下,从消极变为积极,对应着上述三个层面中的前两步变化阶段。而到了结尾,它则同样来到了第三阶段的混合状态——演员们站在现实的舞台上,希望有记者问自己关于案件影射的问题,但这种“借电影揭发真相”的真情之下,是他们依然身穿的戏剧服装,问答也只能依靠与伪装记者的投资人的配合“表演”。“生活中的电影”,从虚假的消极到真实的积极,落于“相对真实”的混合。

到了收尾部分,导演也给出了最后的点睛之笔。李家辉接近了真正的真相,但他却停在了最后一步。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双重意味的巧妙设计——一方面,他了解到犯人保护夜莺的心绪,不能破坏它,这是犯人与李家辉二人于创造、维系虚假之中的真情;另一方面,它又让“真相”的层次停留在了李家辉等人所拍作品的相对真实之上,并停留在了电影层面之中,而没有让它完全真实、进入现实。而后,李家辉等人登上客船,但在报道中却疑似死于船难,暗示着权势者对他们的追杀而至。而他们出现的画面,则停留在了“电影”的层面——穿着戏服的奔跑,以及最终”影像化”的照片。

这个收尾,非常精妙地点睛了主题:只有电影,才能以相对的程度表达某种真实,而“未经创作”的“绝对真实”之现实世界,却在各种力量与规则之下,无比黑暗,甚至不能容纳任何的一点真实。此前的高潮段落里,摄影机倒下的绝对真实中,当权者此前掩盖以嚣张的“咳嗽虚弱”变成了不可压制的讨好求和,然而犯人只是引爆洋房,让这个带有全部真相的“物证”毁灭,他固然借此保全了夜莺的清白名声,但这也是在“猎奇、好色”的恶意舆论环境之下的无奈之举,也是权力面前真相必然被“有选择留存”之下“防止清白与真相两失”的让步式报仇。

如上所述,这是对影视圈的批判,也是对整个社会的批判,而将对真实之追求、借由电影的局部伸张,则正带出了“电影”本身的虚构与真情,带出了影人对电影艺术在“让步现实、商业、压制”之下的努力伸张,对于创作中自我的竭力保留。

这种表达,显然是导演自己对于电影创作的剖析。我们在其中,可以看到他可能面临过的诸多问题,如审查的封锁、商业的要求、受众的考量、资方的压迫,让他无法在自己的作品中真正实现完全的自我呈现,而只能以“暗示性的结局”、“强塞入的情节”、“硬贴上的类型”,作出退让,让自己的影片能够完成,并在此基础上尽量提高自己的主题表达完成度。让步与坚持、妥协与反抗、理想与现实,对立统一于我国当代影人的创作之中。

这是无奈的现实,但却不是创作者的投降。而非常有趣的是,本片导演的这次创作,其实恰恰与电影的内部主题构成了完美的互文关系——他对行业与社会的一切情绪,对于电影艺术的一切热忱,对于创作状态的不弃与无奈,都不能靠着媒体采访、文章书写而直接表达,只能靠拍出这部电影,且还要把时间设定在远离当代的民国,规避过度直接与锋锐带来的舆论争议与外部阻力。

犯人步入那个犯案房间时,对于“性虐女体“直观镜头的回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是导演“不忍”的私情流露,也是对“故事只能呈现局部真实”的强调,但同样,或许也有着审查面前的考量。

但是,这些却并没有阻挡导演拍出这部作品,固然“绕远”,却完成度十足。这让他的那一些执行问题——如犯人之外的人物,情绪心境都过于“为反转而服务”,缺少扎实的细致铺陈,更多靠反转节点上的台词交代——都变得不那么令人在意了。

而同样重要的是,以这部作品而言,在这个多层次对应的系统的作证之下,导演已经足以实现类型化与自我表达的平衡、思想诉求与外部诉求的平衡、创作理想与环境现实的平衡。这让他值得被看好,成为一个能够在当代的影视、社会环境之下,活得有保障、拍得有内容的可持续创作者。

这当然是一种“长袖善舞”,但在当下,这并不是一个贬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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