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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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4-07-16 01: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摘要:随着农民进城大潮,农村开始出现一些农田撂荒、农业减产的现象,农地流转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但在农地流转过程中存在不愿流转和难以流转的问题,加速农地流转就必须解决这些问题,但同时,农村的发展不仅仅是农地问题还需要一些配套的措施和需要谨防的问题来保障农地流转能够促进农村的发展。关键词: 农地市场;经营权流转;农业主体    一、当前农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民为了获得多的收入大量进城打工,农村就只有所谓的“386199”部队,没有能力把农田种好。为了改变农田浪费撂荒的现象,稳定粮食产量,这就需要促进农地使用权的转移或是流转,但农地流转工作存在着面积少、规模小、缺乏中介组织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从调查情况看,影响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制约农地流转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发展确实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民解决了温饱,住上了新房,用上了各种新式的电器和交通工具。但是农地对农民来说不仅仅是土地,农村土地具有双重功能:一个是作为生产要素的生产功能,另一个是作为农民基本生存保障的社会保障功能[1]。没有土地就没有了任何保障,使得农民不敢轻易放开手中的土地。尽管有了新型合作医疗、低保,但养老、医疗、子女教育仍然是最担心的问题。对于未来的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感是农民不愿将农地流转根本原因。    第二,农地流转市场发育滞后,中介组织匮乏    当前,农地流转大体有互换、转包、转让、反租倒包、租赁等方式[2]。由于农地流转市场发育滞后,农地的流转大都是农民个人之间的行为,粗略简单的达成口头的约定。农民能获得的政策和市场信息非常有限。另外,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为数甚少,需求量与供应量存在一定的不对称。有的农民想出租土地而苦于找不到要租地的人,这种信息不对称已经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三,流转机制不健全,难以流转    从流转机制来看,大多数村的土地流转机制和土地流转费用确定都存在这一些问题,,土地流转的自发性、随意性、盲目性较大,程序不规范[3]。土地的流入方和流出方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流转程序和该履行的手续不完全清楚,没有规范的合同,往往仅是口头协议。没有有效的流转机制约束,双方利益无法得到合理维护。土地流转往往在亲戚朋友之间进行,土地难以得到有效利用,土地的流入方不能确定土地的使用期限,没有培育和养护土地的积极性。这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    第四,农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为了确保进一步促进农地流转,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和《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物权法》都对农地合理流转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范。但是有关农地流转的专门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细则仍然不够健全,“土地流转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迟迟得不到解决,流转过程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都足以说明,我国目前关于土地流转的法律远远滞后于政策、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4]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没能形成一个连贯的网络系统,限制了农地流转的速度和规模。    第五,基层领导干部认识不够,不能正确的引导    由于农业土地税的取消,农业生产完全成了个人的事,有些基层干部认为土地流转也是农民个人之间的行为,是农民自己的事。没有严格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相应的管理。但一些领导干部不能够深入农村了解实情,不顾法律法规的约束,变相的占用耕地,使农民“被上楼”。还有的领导则是思想保守,不能正确引导农地的合理流转,不能为农地流转提供一个良好的操作平台。事实证明,不规范不完善的土地流转常常会造成利益纠纷甚至导致群体事件的发生,这都影响土地的合理有效流转。   二、进一步推进农地流转的思路   第一,健全各种保障,消除后顾之忧。农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既起着生产的功能也起着基本保障的功能。所以要进一步促进农地流转就必须解决农民的基本的社会保障问题。“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社会保障权,政府应当逐步建立起从最低生活保障到农村养老、医疗、生育、伤残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使农民与市民一样平等地拥有权利和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5]只有真正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让农民彻底改变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的陈旧观念,才能够使农民愿意放弃自己手中的土地,允许土地流转出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促进农地流转,加速农地资源的高效率使用。第二,积极培育农村土地市场,规范流转机制,加速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育不成熟导致了信息的不对称,影响了土地的流转和高效利用。要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就必须充分利用各种手段逐步建立起各种信息平台,构建农地流转的中介服务网络。通过这些网络收集和发布供求信息,并进行相应的土地收益评估,为农民土地流转提供参考,引导农村土地的快速、合理、高效流动。农村土地市场是促进农地流转的重要中介,它的发展和成熟能够使农地流转的机制更加健全,能够使农地流转处于一种合理、有序的流转过程中,从而减少了农地流转中出现的失信行为和利益纠纷事件,能够使农民更放心的把土地流转出去,加速农地的流转和资源的充分利用。第三,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增强土地流转的保障机制。当前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还相当缺乏,农地流转的权益难以得到法律的保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够使土地流转有所保障。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 要认真执现行土地制度和相关的土地使用和流转的有关规定, 确保政策上的合法性。另外,“还要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 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户转让。一定要做到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国家对农户承包土地的流转, 要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的同时, 对流转的办法、程序、合同关系的变更及相关的制约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6] 第四,合理定位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地位,促进农地流转。农地流转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是加速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就必须抓住这个机遇,引导农民依法、有序的流转土地。政府要及时掌握农地的流转数量、流转价格、流转方式,建立农地流转的档案库,随时发布农地流转的信息,实现农地流转的信息化、科学化、市场化。积极引导农地的合理流转,促进农地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7]总之,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服务职能,为农民的土地流转提供各种有益的服务,促进农村土地的快速流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工客体。现阶    三、土地流转的配套措施和需要谨防的几个问题进一步推进农地的流转速度和效率,不能仅仅局限于土地的管理上,还要有一系列相关的配套措施才能够更好的促进农地的流转和高效利用。    第一,进一步调节农产品价格。商品价格反映其价值,价格要与价值相适应,而农产品的价格却不能够反映其价值,农民的收益与付出是不等的。农产品价格低影响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农产品价格高又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进一步缩小工业品与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工业反哺农业。农产品的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我国的社会稳定,进一步调节农产品价格使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浮动,能够维护农民的利益,提高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的快速发展,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    第二,进一步加大农业科研力度,提高机械化水平。我国农业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业科研力度不够,不能够推出高质量,高产量的品种。进一步加大农业科研开发力度,更新农产品品种,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机械化水平也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机器生产,改变原始的刀耕火种,靠天吃饭的落后局面,全面提高农业的机械化水平。    第三,进一步加强农民农业技能培训。我国现阶段的农民文化科技素质还比较低,农民生产的科技技能低,阻碍了农业的现代化进程。这就要求政府发挥服务职能提供农民技能培训的机会和条件,提高农业种植技术,尤其是在搞多样化农业时,农业技能就显得尤为重要。农村土地流转有可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但同样有可能导致农民利益受损,所以要保证农民利益就谨防一下几个问题。    第一,谨防流转中土地所有制性质的改变。前面已经分析过,我国土地制度不适于实行私有制,要严格关注土地流转过程中土地所有制的问题。不能在长期的流转过程中因疏忽而导致土地所有权的改变。土地一旦变为私有财产,就有可能导致土地兼并,大量农民失去土地成为流民。大量流民的存在容易造成社会的混乱,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二,谨防流转中农地用途的改变。这一状况的出现是由于一方面国家要求严守18亿亩农田的红线[9],另一方面,不同用途的土地又存在很大价格的差距,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的价格都远高于农业用地的价格。不少商人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往往通过各种手段把农用地变成商业或是工业用地。出卖土地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也存在变相的把农用地变为其他用地谋取暴利的可能。而中国要维护自身的稳定就必须严守这条红线,所以谨防农地用途的改变是十分严峻的。   第三,谨防土地流转中农业主体的改变。我国农村的特殊情况决定了在解决土地问题时,还必须考虑到农民、农村的问题。农村的土地改革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解决“三农问题”要考虑到农民的收入,生活条件,农村的整体环境的改善,以及农民长远发展的问题。这就要谨防农业主体的改变,如果在土地流转中,引进的工商企业,使拥有雄厚资本的商人来种地。这些商人的最终目的就是谋取利润,会导致土地质量的下降和土地的风化、沙化,以致整个农村环境的恶化。另外,农民没有地种了,城里打工没人要了,农民怎么办、到哪里去?所以,中央不主张在土地流转中引进工商企业。在日本、韩国等一些国家就有明令禁止工商企业进入农业,也是我们在土地流转中必须谨防的,它关系到农村以后发展的大局[10]。 参考文献:[1]冉美丽,邸晓燕,赵凡.从“向应模式”谈我国农地流转问题[J],特区经济,2010-03,176-177.[2]蒲方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利益平衡机制研究――以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转包或农地的租赁为视角[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5, 78-83.[3]韩立达, 陈卫宜. 我国农地抛荒的现状原因及对策[J], 安徽农业科学, 2008( 29) : 12966-12968. [4]陆晓波,周冬,周阳.农地流转现实及政策选择[J],农村经济问题研究,2010(08),5-6.[5]王晓燕,段林春.《论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我国农地流转》[J],经济研究导刊,2010年第17 期.[6]朱博文,杨涛,杨利琼.《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南方国土资源,2003、02. [7] 陆晓波,周冬,周阳.农地流转现实及政策选择[J],农村经济问题研究,2010(08),5-6.[8]18亿亩耕地“红线”是中国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中国新闻网,2010-12-12.[9]专访陈锡文:准确把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人民日报,200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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