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哲辩证法这一篇就够了丨二、三、五最全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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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哲辩证法这一篇就够了丨二、三、五最全梳理

2024-06-02 10: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道路的前进行和曲折性的统一,任何事物都不是一帆风顺的,要求我们善于洞察事物发展中的各种肯能行,充分估计困难和曲折,经得起困难和挫折的考验,坚定信心,知难而上,开辟前世道路。

否定观(方法论)要求我们队一切事物采取科学的分析态度,同时看到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在肯定肿看到否定,在否定中看到肯定,不能肯定一切和否定一切。

量变与质变规律:

原理:量变是一种渐进性的,不是显著的变化。质变是一种显著的,突然的变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任何事物都处在量变与质变的循序过程中。

因此(方法论)我们要注意量的积累和坚持连续原则。

对立统一规律:

原理:对立统一规律指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指矛盾对立双方在统一体中相互依存,矛盾对立双方相互利用和吸收对方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矛盾对立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斗争性指矛盾对立双方相互斗争而发展,斗争性推动着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为事物的质变准备条件。

方法论: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举例:区域不平衡,收入不平衡、公平和效率等)

解释: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5大范畴

现象和本质

原因和结果

必然性和偶然性

可能性和现实性

内容与形式

现象与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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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含义

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

本质: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

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有真象和假象之分。

假象也表现本质,它从反面表现事物本质。(选择题)

[1]:现象与本质不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而是表现与被表现的关系。

[2]:区分真相与假象

[3]:区分假象与错觉。它们不是一回事,错觉是由人的感觉上的错误造成的,属于主观的范畴;假象则是客观存在的种种条件造成的,它是现象的一种,属于客观的范畴。

第二,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①对立:

(1)现象为感官直接感知,本质为抽象(或理性)思维把握。

(2)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本质是一般的、共同的。

(3)现象多变易逝,本质相对稳定。

(4)现象生动丰富,本质深刻单纯。

②统一:

(1)本质是现象的根据,现象是本质的表现形态。

(2)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

(3)任何现象都是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

(4)任何事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统一体。

第三,方法论意义

①现象与本质的统一,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能够通过现象认识本质。

②现象与本质的对立,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必要性,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

简记

[1]: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观察大量生动的现象,把现象作为人门的向导。

[2]:把握本质是认识的深化,不是认识的结束。

[3]:如何“通过现象认识本质”或者“透过现象揭示本质”?对现象“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这个16字诀是毛泽东“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思维模式),不断深化对事物本质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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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毛泽东《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们看事情必须要看它的实质,而把它的现象只看作入门的向导,一进了门就要抓住它的实质,这才是可靠的科学的分析方法。”

[例2]:毛泽东《实践论》:“感觉材料固然是客观外界某些真实性的反映,但它们仅是片面的和表面的东西,这种反映是不完全的,是没有反映事物本质的。要完全地反映整个的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性,就必须经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就必须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

原因与结果

第一,含义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

①原因: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

②结果: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

③因果联系的特点:因果联系是有时间顺序的联系,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并不是任何前后相继的现象都存在着因果联系。

[注]:因果联系不仅是前后相继的一种联系,而且彼此之间还有一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

第二,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①对立: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②统一:

(1)相互依存: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没有无因之果和无果之因。

(2)相互作用:原因引起结果,结果又反作用于原因,使结果转化为原因,互为因果。

(3)相互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

(4)相互转化: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在特定的因果链条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不能例因为果或倒果为因。在不断发展的因果链条中,两者的区分又是不确定的,即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也就是“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

第三,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①客观性: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②普遍性: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无不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

③杂多样:有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同因异果、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第四,方法论意义

①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②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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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例2]: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例3]: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

必然性和偶然性

第一,含义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①必然性: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

②偶然性:可以出现,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趋势。

第二,二者的区别与对立

①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势;

②它们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决定的;

③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它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

第三,二者的统一

二者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

①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

②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

③一定条件下,二者可以相互转化。

第四,方法论意义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

①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

②同时,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可能性与现实性

第一,含义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①可能性是指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并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各种趋势。

②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③把握事物的可能性,注意区分:

(1)可能性和不可能性

(2)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非现实)的可能性(看根据和条件是否充分)

(3)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

(4)多种可能性(特别是相反的可能)

[注:没有“有根据的可能性和无根据的可能性”之说。]

第二,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①对立:可能性是潜在的、还没有称为现实的东西,现实性则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现实性也不同于可能性。

②统一:可能性和现实性紧密相联,没有现实就没有可能,没有可能就没有现实,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第三,方法论意义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注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认识可能性的复杂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争取实现好的可能(即创造条件使事物的好的可能性成为现实)。

内容与形式

第一,含义

内容与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形式的关系范畴。

①内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

②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形式。

第二,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①对立:内容和形式是现实事物的内在要素和结构方式这两个不同方面,二者是对立的。

②统一:

(1)二者相互依赖,不可分割。任何事物的内容都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都有一定的内容,没有无内容的空洞的形式,也没用无形式的纯粹的内容。

(2)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

(3)在一定的条件下二者相互转化。

第三,方法论意义

①重视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新。

②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地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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