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鱼器”网络热销,伤人事件频出,律师:禁渔期捕鱼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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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鱼器”网络热销,伤人事件频出,律师:禁渔期捕鱼违法

2023-07-23 07: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日,一款类似弹弓能发射金属鱼镖的“射鱼器”在网络中热销,只要瞄准,鱼被射中后无法逃生。电商平台中销售“射鱼器”月销量最高的店家已经达近千单,同时不少捕鱼爱好者还将使用鱼镖捕鱼的视频发布到网络进行心得分享。新黄河记者了解到,目前鱼镖属非管制工具,但是在禁渔期捕鱼涉嫌违法。

网络热销“射鱼器”种类多样有金属倒刺鱼镖

在网上热传的视频中可以看到,数名男子手持模样类似弹弓的工具,对水中的鱼类进行射击。尽管与弹弓的样式相差不多,但通过弹弓打出去的不是弹珠,而是有着倒刺的金属鱼镖,鱼镖上连着鱼线,与工具上的渔轮盒相连。鱼镖射出后,男子迅速扯拉鱼线,很快一条被鱼镖射中的大鱼就被捞了上来。而在发布的视频中,被鱼镖射中的鱼,几乎都是一镖“爆头”,有的鱼甚至已面目全非。

随后新黄河记者在网络电商平台对“射鱼”“鱼镖”等关键词进行检索发现,有多家店铺都有销售打鱼专用的“射鱼器”,整套设备的价格从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

据商家商品介绍可以了解到,网络销售的“射鱼器”是由弧形握把、强力皮筋、弹簧等组成的发射装置,可以发射金属鱼镖、钢制弹珠等。高端版本还带有激光瞄准器,可使用激光定位目标,实现精准射击。

商家客服介绍,金属鱼镖与发射装置下的渔线相连,通过强力弹弓射出后可使用渔轮收回。“我们家的金属鱼镖也有好几种,有配备倒刺、锁鱼性好的狼牙飞鲨镖,也有入水稳定性价比高的子弹头镖。”

“射鱼器”多在网络销售 伤人事件频出

电商平台上出售这种“射鱼器”及配件的网店,月销量最高的已经达到近千单。一店铺客服表示,“每天能发十几单,全国各地都有选购者。”

新黄河记者在济南几家渔具专营店探访时,并未发现有类似的“射鱼器”售卖。市中区一家渔具店店主表示,店铺内只售常规的鱼竿、鱼线等渔具。“像鱼镖、射鱼器这样的设备基本上都是在网络销售,因为这样的装备使用太危险,一旦使用时伤到人,店里负不起责任。”

而此类商品是否属于违禁管制物品?可以正常使用快递配送吗?一店铺客服表示,鱼镖目前并不算违禁管制物品,可以正常使用快递发货。同时类似的射鱼器也不在有关部门的管辖范围内。

新黄河记者采访中发现,近年来因“射鱼器”使用不当造成受伤的事件频出,2020年10月,广东东莞一男子使用鱼镖射鱼器时,不慎射进自己的脖子,距离颈部大动脉血管不足1厘米,最终历经1小时手术才将鱼镖取出。接诊医生表示,假如鱼镖再深入一点,就有可能引发生命危险。

鱼镖属非管制器具 禁渔期捕鱼涉嫌违法

那么鱼镖是否属于公安部门的管制器具呢?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目前的相关法规,鱼镖和弹弓并不属于管制器具,但由于鱼镖尖锐锋利,有一定危险性,加上近年来造成的伤人事件较多,建议运动爱好者不要购买此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山东宁泰律师事务所杜天琼表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同时《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黄河记者:陈元昊 编辑:赵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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