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出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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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出首张罚单

2023-12-08 01: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不少商户已改为白光灯

有商户依旧在使用“生鲜灯”

当我们进入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红色暖光便扑面而来,随之生鲜肉类也呈现出鲜艳的红色,难以辨别本来的色泽。这种让肉食、海鲜、水果等生鲜如同开了“美颜”的特殊照明灯,俗称“生鲜灯”。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定,12月1日起,这种容易蒙蔽消费者眼睛的“生鲜灯”被禁止使用。

昨天是“生鲜灯”禁用新规实施首日,重庆高新区、九龙坡区、渝中区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市场开展前期宣传、排查的基础上,对市场“生鲜灯”更换情况进行巡查。

在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埝山苑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的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对仍在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开出了首张罚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商户若后续仍未整改,将面临罚款等处罚。消费者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行为,也可拨打12315或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

在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观音岩附近的农贸市场和商贩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进行处罚,累计督促现场换灯4家,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处罚5家。

为何“禁用”?

让食品颜色更鲜艳,误导消费者

生活中,为什么消费者在超市、农贸市场看着光鲜的肉食、蔬菜、水产品,买回家后却发现黯然失色了呢?其实,问题就出在照射到这些生鲜农产品的“生鲜灯”上。“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通过增加特定的颜色发光,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鲜艳,从而误导消费者的判断。

为避免因为“生鲜灯”给生鲜农产品加了“美颜滤镜”后,有可能对消费者造成消费误导。2023年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违反规定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重庆这样做

市场监管部门先宣传后检查

记者了解到,重庆市场监管系统已对农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单位提前展开排查,要求各经营主体按时将“生鲜灯”改成普通照明灯具。

自《办法》公布以来,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口头提醒、发放《禁止使用“生鲜灯”提醒告知书》、分别召开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动员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醒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换符合规定要求的灯具。截至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1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6个次,超市87家次,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1300余户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

渝中区市场监管局于11月14日召开由全区农贸市场、超市、连锁经营者参加的“落实贯彻新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培训会议”,督促全区落实新规。同时,在12月1日前全面开展排查行动,累计排查“生鲜灯”经营者116家,印制发放《渝中区对经营者使用“生鲜灯”等照明设施的提醒告诫书》2000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内容解读》海报1000份,广泛在超市、农贸市场、生鲜专营店、水果店等场所进行张贴宣传。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1日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的通知》。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对照明灯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和接受属地镇街市场监管所的检查指导。并对更换照明灯具的选择标准给出了量化参考。例如,肉类交易区、熟食卤品交易区、水果交易区的照明灯具色温需在2500~3300K,蔬果交易区和熟食卤品交易区光源一般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88,肉类交易区、水产品交易区、副食品交易区光源一般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80。

现场走访

仍有部分商家违规使用

昨天,记者走访南坪多个农贸市场,发现泛滥的生鲜灯明显减少,但并未彻底消失。

随着“生鲜灯”禁用的新规正式实施,在多个生鲜市场内,商家撤下原先的“生鲜灯”,调整为白光灯或者暖光灯。换回白光灯后,肉类的新鲜程度、肉质一览无余。

不过,记者看到,仍有少部分商家在肉类商品,橘子、苹果等水果,辣椒、辣椒面等调料上方悬挂着红光灯,与使用常规白光灯的商家相比,该档口的商品色泽红润,显得十分新鲜、诱人。

“我们是私人商贩,不属于市场统一管理,之前没接到过禁用‘生鲜灯’的通知,所以不太清楚。”一家水果摊贩的老板告诉记者。

一家销售土鸡土鸭的门店老板则称,换成白光灯更环保、省电,他们已经换了一段时间了,对生意没有影响。

在他旁边不远处的一家销售卤菜的老板也称,换成自然光,消费者看得更真切,买得更放心,反而更愿意来购买。

随后,记者又跟随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观音岩附近的农贸市场。

临华路一家副食店,商户已在使用普通照明灯。“大家都不用‘生鲜灯’,颜色统一,消费者对农副食品的品质好坏能一目了然。”该商户表示,他们在得到通知的当天就已经把灯换了。

而不远处的水果商铺,一个十多平方米的店就用了4盏“生鲜灯”。老板称,前期的确张贴了《食品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内容解读》,知道12月1日后不能用“生鲜灯”,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对此,渝中区市场监管局食品一科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在附近的一个农贸市场,记者看到,少数肉类、蔬菜销售者在继续使用“生鲜灯”。部分商户表示,对禁用要求已知悉,采购的规范灯具已在路上,会及时更换。

仍有个别商户辩称,“我们不晓得换哪种规格的灯,到时买来又不能用就浪费了。”“这个灯只要是使用不使生鲜、农产品变色的就可以。”执法人员当即进行了回应。据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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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手段也会影响

消费者对商品的认知

在日常生活中,除了“生鲜灯”,影响消费者对商品性状认知的现象比比皆是。

水果店使用彩色塑料袋,从视觉上给水果增加新鲜度;暖黄的灯光照在鲜肉月饼上,令人垂涎;熟食店、鸭脖店里常见的橘红灯光,也让食品获得了更多的吸引力。从事口红、美甲试色工作的吴女士表示,为了让某些色号更“显白”,同行往往使用冷光灯。

如果说对于生鲜、熟食等小额商品,顾客可能还抱着满不在乎的心态,那么在房产交易中,消费者损失的可就不只是一顿饭钱了。

比如售楼处为了吸引顾客,会在样板房上采取一些“手段”,在视觉上放大房屋空间,例如摆放等比例缩小的家具、增装照明设备等。

业内人士称,样板间是地产开发商重要的营销道具,其设计与实际生活区域的设计要求大不相同。“比如,样板房里通常没有门,无论是厕所、厨房还是卧室都完全向外敞开,以便于在视觉上营造空间感,家里肯定不是这样,消费者在看房时要多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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