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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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2024-07-17 12: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实施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改善服务条件,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网底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皖政〔2021〕24 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强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强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满足居民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满意度,切实保障人民健康。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广德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领导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

三、目标任务

通过3年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的更新补充,全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能够诊治60%左右的常见病多发病,基本满足群众基层就医需要。至2021年底,全市40%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达到标准;至2022年底,70%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达到标准;至2023年底,100%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具体建设标准和2021年度目标任务见附件2和附件3。

四、实施范围

全市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资金自筹)和124个一体化村卫生室。

五、实施内容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在基本达到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的基础上,实施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建设重点为新建、修缮基础设施,更新补充医疗设备及医务人员培训等,业务用房建设以建筑规模适度实用、功能分区合理,设备配置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相适应为原则。

六、资金保障

根据文件精神,政府办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由属地政府承担,省级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统筹用于支持村卫生室和政府办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施建设,2021年市财政按照省财政补助标准安排配套资金。各乡镇(街道筹备组)在省财政补助和市本级财政配套投入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完成标准化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我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七、实施程序

(一)各乡镇(街道筹备组)按照本方案实施内容,7月15日前完成辖区内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情况的摸底调查。

(二)各乡镇(街道筹备组)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分年度制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对标对表实施建设,解决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医疗设备配备等问题。2021年度建设实施方案于7月底前报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备案,12月上旬完成建设任务,并向市建设领导组申请验收。

(三)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筹备组)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验收并报宣城市卫健委复核,由宣城市卫健委将复核结果报告报省卫生健康委,作为下年度建设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

八、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筹备组负责新建或者改扩建村卫生室资金的筹集和建设工作。      

(二)市卫健委负责标准化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协调财政部门统筹拨付补助项目资金等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督促相关单位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新建或者改扩建项目用地的审批。

(五)市审计局负责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六)标准化建设涉及的其他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确保工程按预定的建设计划实施。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筹备组)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全面摸底调查,明确具体短板弱项,制定针对性、合理性的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有序有力有效推进,确保三年内完成辖区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二)把握总体目标。市卫健委要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改善执业环境和装备水平,加强管理指导,提升服务能力,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各乡镇(街道筹备组)要针对标准化建设中摸底调查出的短板和不足,依规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四)强化督查考核,实施一票否决。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纳入省、宣城市民生办年度目标考核,并纳入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筹备组)民生工程工作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市民生办、市卫健委要加强督导,定期通报项目进度。

 

附件:

     1.广德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领导组名单

2.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

3.2021年广德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分解表

     4.2021年广德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名单

 

 

 

 

 

 

 

 

 

附件1

 

广德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

标准化建设领导组名单

 

组  长: 江晓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杨  勇  市政府办党组成员、总值班室主任

邱秀敏  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

成  员: 刘为龙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总会计师  

陈  蕾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 总审计师

沈有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希胜  市卫健委党委委员

何  璠  桃州镇副镇长

汪雪境  新杭镇副镇长

卢桂兰  邱村镇党委委员

刘  洁  誓节镇党委委员

孔  甜  杨滩镇人大副主席

潘  骞  柏垫镇副镇长

谌  谨  四合乡副乡长

王  锷  卢村乡副乡长

任元培  东亭乡副乡长

熊再亮  桐汭街道筹备组成员

龚发平  祠山街道筹备组成员

余  欢  升平街道筹备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陈希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

准化建设标准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基础设施。

1.业务用房。按照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建设规模,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含5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服务人口5-7万人(含7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社区医院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

2.中医服务设施。与诊疗服务相适应。

(二)设备配备。

1.数字化影像系统(DR)。原则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

2.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也可配置其它生化分析仪,建立区域检验中心的可不配备。

3.彩色超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也可配置其它B超。

4.其它设备设施

达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中设备标准,设病床的,配备与之相应的病床单元设施。

(三)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每年至少派1人到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修,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

(一)基础设施。

1.业务用房。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1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适当增加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值班室、公共卫生室(资料室)、中医康复室、隔离观察室等独立八室,不得一室多用。治疗室操作台设置规范,有自动洗手设施和紫外线消毒灯(每30立方米不少于15瓦,无盖、且离地在1.8-2.2米之间)、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设备。

2.配套设施。水、电、宽带网络、卫生厕所、宣传栏和卫生室制度齐全。

(二)设备配备。

1.电脑。至少1台,能正常运行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系统。

2.智医助理或两卡制移动终端。至少1台,其与电脑总数与乡村医生数量相匹配。

3.健康一体机。至少1台,能正常使用,所测数据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4.冷藏药品柜。至少1台。

5.中医药服务设备。至少四种以上诊疗设备。

(三)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1.岗位技能培训。所有在岗乡村医生每年均应参加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

2.脱产进修。执业(助理)医师到县级医院或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不少于1个月(计划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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