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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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仲裁委员会

2024-06-13 18: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网络、邮寄立案指引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为更好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维护好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现向广大人民群众提倡使用网络立案、邮寄立案等方式。

网络立案

您可通过网络方式提交立案申请,提交成功后,我们将进行立案审核,并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您是否通过审核。通过审核的,仲裁费缴款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快递寄送给您。网络立案具体流程如下:

1

注册账号

     

登录 https://www.chinesearb.org/,然后点击“注册”按钮,您可以使用手机号码或邮箱进行注册(注册后,手机号码或邮箱就是登录的账号)。

备注:如果您是个人,注册后,需要登录系统,点击“个人身份绑定”,输入您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进行人脸识别后即可进入网上立案大厅。

2

立案申请

      

登录进入网上立案大厅,点击“立案申请”即可按照步骤填写立案信息。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选择立案机构(如下图)

第二步:填写申请人和添加代理人(如下图)

第三步:填写被申请人(如下图)

第四步:填写请求的内容(如下图)

第五步:上传证据(如下图)

第六步:预览和确认

确认后,待我们审核是否给予立案受理。

只需上述六步操作即可完成网络立案申请。若您在网络立案操作过程中有疑问,可致电020-32382015。

邮寄立案

您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立案申请,您只需将立案材料邮寄至总会或各分会地址(联系地址见本指引下方)即可。收到材料后,我们将对立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由立案秘书通知您是否通过审核。通过审核的,仲裁费缴款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快递寄送给您。

(一)立案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主体资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资料(授权委托书、所函、律师证复印件)(无授权则不需要提交);

3.被申请人主体资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局出具的人口信息1份/公司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注册信息1份);

4.送达地址确认书(需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有效联系地址);

5.仲裁庭组成书;

6.仲裁申请书;

7.证据材料(需附上证据目录)每页证据材料须连续编写页码并列入目录且须装订整齐。

注:第1至7条请按照以上顺序摆放提交。

(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提交的份数

1.争议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为普通程序,提交5份(合议仲裁庭3份,仲裁委1份,被申请人1份);

2.争议金额50万以下为简易程序,提交3份(独任仲裁庭1份,仲裁委1份,被申请人1份);

3.在此基础上,每多1个被申请人多1份材料,多1个送达地址多1份材料。

(三)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交的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原件2份 (注明"此致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并转XX法院"),若申请法院为外省法院的,有代理人的还须附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原件1份;

2.仲裁申请书(复印件或原件)1份(财产保全具体事宜以相关法院要求为准)。

在邮寄立案材料准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020-83287919。相关文书模板可前往本会官网下载(https://www.gzac.org)。

为更好地完善系统功能,提高当事人用户体验,进一步提升立案工作的科学化和智能化,如您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和建议,可电话联系网络立案技术支持热线020-32382015或立案咨询热线020-83287919。感谢您对广仲工作的一贯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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