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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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

2024-07-09 14: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年多来,在上级人普办的悉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协同推进,全体普查人员攻坚克难、辛勤工作、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主动参与、全力支持、积极配合,顺利完成了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组织动员、现场登记和主要数据汇总工作,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一、全县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成立苍溪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多次研究部署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普查方案,圆满完成了各项入户登记任务。全县共划分普查小区3079个,完成165034个建筑物的标绘工作。普查工作人员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全县所有家庭和人口进行了全面普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本次人口普查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实时直接上报数据。首次实现普查对象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自主填报,首次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纳入普查内容,强化了部门行政记录和电力、手机等大数据的应用,提高了普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县各级各地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始终坚持依法普查,严格进行质量管控,确保了普查过程严谨规范,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全县人口普查主要数据[1]

(一)常住人口[2]。全县常住人口为51261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559180人相比,减少46563人,下降8.33%,年平均下降0.87%。全县常住人口总量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全市第1位下降至第2位。

图1  全县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3]211172户,集体户4024户,家庭户人口为492305人,集体户人口为2031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5人减少0.42人。

(三)区域分布。31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3万人的乡镇有2个,在2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乡镇有3个,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乡镇有14个,1万人以下的乡镇有12个。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乡镇分别是陵江镇、元坝镇、龙山镇、东溪镇和歧坪镇,合计占全县常住人口的48.53%,其中陵江镇常住人口为143446人,超过全县常住人口的四分之一、达到27.98%,比2010年提升6.02个百分点。

表1   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常住人口

比重

陵江镇

143446

27.98

云峰镇

15383

3.00

东青镇

15010

2.93

白桥镇

10123

1.97

五龙镇

10537

2.06

永宁镇

6918

1.35

鸳溪镇

7314

1.43

三川镇

10250

2.00

龙王镇

17677

3.45

元坝镇

35444

6.91

唤马镇

7670

1.50

歧坪镇

22064

4.30

白驿镇

14535

2.84

漓江镇

11833

2.31

文昌镇

13286

2.59

岳东镇

14421

2.81

石马镇

11055

2.16

运山镇

7342

1.43

东溪镇

23830

4.65

高坡镇

13869

2.71

龙山镇

24001

4.68

亭子镇

5928

1.16

百利镇

8479

1.65

黄猫垭镇

8698

1.70

河地镇

11620

2.26

白鹤乡

7688

1.50

浙水乡

5721

1.12

月山乡

11288

2.20

白山乡

6296

1.23

彭店乡

5498

1.07

桥溪乡

5393

1.05

(四)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54395人,占49.63 %;女性人口为258222人,占50.37%。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口普查的96.18增加为98.52。

图2 全县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数

图3 全县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比

表2   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地  区

占常住人口总量比重(%)

性别比

陵江镇

46.89

53.11

88.29

云峰镇

50.82

49.18

103.32

东青镇

51.07

48.93

104.38

白桥镇

50.27

49.73

101.09

五龙镇

49.72

50.28

98.89

永宁镇

50.69

49.31

102.81

鸳溪镇

52.23

47.77

109.33

三川镇

49.91

50.09

99.57

龙王镇

51.42

48.58

105.86

元坝镇

51.20

48.80

104.90

唤马镇

50.37

49.63

101.47

歧坪镇

49.56

50.44

98.24

白驿镇

50.46

49.54

101.88

漓江镇

50.42

49.58

101.69

文昌镇

50.50

49.50

102.04

岳东镇

50.84

49.16

103.40

石马镇

50.46

49.54

101.84

运山镇

49.65

50.35

98.59

东溪镇

50.10

49.90

100.39

高坡镇

51.48

48.52

106.10

龙山镇

49.97

50.03

99.89

亭子镇

52.02

47.98

108.44

百利镇

50.81

49.19

103.28

黄猫垭镇

52.75

47.25

111.63

河地镇

50.23

49.77

100.93

白鹤乡

51.12

48.88

104.58

浙水乡

51.91

48.09

107.96

月山乡

50.09

49.91

100.35

白山乡

51.30

48.70

105.35

彭店乡

50.42

49.58

101.69

桥溪乡

52.59

47.41

110.91

(五)年龄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79875人,占15.58%;15-59岁人口为278202人,占54.2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4540人,占30.1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21380人,占23.6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15-59岁的比重分别下降1.27个百分点、8.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56个百分点。所有乡镇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14%。

表3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计

512617

100.00

0-14岁

79875

15.58

15-59岁

278202

54.27

60岁及以上

154540

30.15

其中:65岁及以上

121380

23.68

表4 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乡  镇

占常住人口总量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陵江镇

18.28

62.12

19.6

14.96

云峰镇

9.94

48.25

41.81

33.00

东青镇

13.02

50.63

36.35

28.15

白桥镇

15.67

52.07

32.26

25.12

五龙镇

19.17

50.62

30.21

22.98

永宁镇

15.99

51.92

32.09

24.46

鸳溪镇

13.99

50.65

35.36

26.54

三川镇

14.28

49.83

35.89

28.53

龙王镇

12.19

51.58

36.23

28.94

元坝镇

12.50

52.87

34.63

27.43

唤马镇

15.96

52.79

31.25

24.64

歧坪镇

16.13

52.58

31.29

24.40

白驿镇

13.96

50.68

35.36

28.15

漓江镇

15.38

50.65

33.97

26.93

文昌镇

15.73

53.06

31.21

24.90

岳东镇

14.42

53.03

32.55

25.48

石马镇

14.80

52.98

32.22

25.51

运山镇

16.14

52.27

31.59

24.68

东溪镇

18.23

50.25

31.52

24.90

高坡镇

15.70

51.82

32.48

26.18

龙山镇

16.32

51.50

32.18

25.83

亭子镇

15.82

50.39

33.79

25.93

百利镇

11.64

45.72

42.64

34.00

黄猫垭镇

14.09

54.33

31.58

25.19

河地镇

14.36

49.16

36.48

29.19

白鹤乡

11.56

46.87

41.57

32.74

浙水乡

11.62

51.18

37.20

29.68

月山乡

14.64

48.46

36.9

29.60

白山乡

12.41

55.30

32.29

26.06

彭店乡

14.68

49.05

36.27

29.08

桥溪乡

13.26

51.90

34.84

28.43

(六)教育程度。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100人。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68人增加到7237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7.36年提高至7.84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105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1921人,文盲率[6]由2010年的11.26%下降为8.01%,下降3.25个百分点。

(七)城乡[7]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8843人,占32.9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43774人,占67.06%。

(八)流动人口[8]。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9]为85332人,流动人口为85332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5103人,省内流动人口为80229人。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48360,增长130.80%。

注释:

[1]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0-15岁人口为85283 人,16-59岁人口为272794 人。

[5]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 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7] 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 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9] 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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