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门以“电子厂”征地实建“城乡公益性墓地”引争议 当地回应:殡葬缺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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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门以“电子厂”征地实建“城乡公益性墓地”引争议 当地回应:殡葬缺口大

2024-04-23 11: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从村民家楼顶望去,种着油菜花的田地将建公墓(总台央广记者 任梦岩 摄)

在宣传册上,记者看到,天门人文纪念园采取禁止鞭炮、禁止吹打、禁止焚烧,全园采取“卧碑”形式,不设火化设施、不设置吊唁堂,建成后无噪音无污染,对周边环境没有影响。但是熊河村村民认为,当地民俗、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墓地建成后距离村民家最近不到100米,他们将备受困扰。有村民说:“(当地)就这个风俗,(改变)那不可能的。如果人家要办丧事吹吹打打,我们能管得了吗?别人办丧事,我们管不到的。”

而更重要的是,按照民政部1992年颁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现在要建的“城乡公益性墓地”涉嫌违规。

以建电子厂的名义来征地,实际用于建设公墓,符合规划要求吗?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年征地时的确想建电子厂,但招商引资遇到一些困难,目前没有企业能够进驻,空置几年之后,加上天门市对公墓建设的紧迫性,想对土地再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调规需要征得周边居民同意,他们还在公示的第一步,只有居民同意,才能继续做环评等一系列手续。

该负责人说:“它只是建设用地,我们在那里做了一版电子厂的规划,目前没有电子行业进来。土地征回来以后,长期闲置也不行,我们本来就是要征求意见。反正人性都是一样的,谁都不愿意在自己家门口搞。老百姓反映这个我们也理解。”

天门市民政局回复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已经是他们第三次为公墓选址了,之前两次也是因为群众反对而作罢,现实情况也很紧迫,目前的公墓马上就没位置了。“之前那些地方也是老百姓反对,我们公墓已经运行多年了,也没地方了。”

天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万卫军介绍,天门市户籍人口近160万人,每年去世9000多人,7000多人都是由农村公益性墓地安葬,剩下的只能靠天门唯一的经营性公墓,90年代建成的天圣墓园安葬,目前只剩下200多个墓位。今年如果不建新的公墓,只能拆掉管理楼改墓位,还能勉强再支撑一年。他理解熊河村村民的苦衷,但天门市建设新的墓地迫在眉睫。

万卫军:目前我们的公墓只剩下200多个,基本上今年可以保证下来了。

记者:明年怎么办?

万卫军:我们去年就在考虑搞这个事情,但是推进这个事情有一定难度。群众思想观念不转变,他就不愿意弄在家附近对吧?谁都是这样认为的,现在推行的城市公益性公墓是个新的概念,是在城市突飞猛进发展以后,城区面积越扩越大,需求也会增加,但它既然叫城市公益性公墓,就不可能说是找个荒山、瘠地,城市周边没有这些了,除非是山区,在平原不可能有这个地方了。

为什么不能再扩建现有经营性公墓,而一定要新建墓地呢?万卫军介绍,按照湖北省规定,每个地区只能有一个经营性墓地,该墓地已经无法再扩建,而且经营性公墓近年来销售价格越来越高,给社会观感较为负面,仅天门这座县级市的墓地价格已经至少三四万块钱一座墓位,老百姓多有“死不起”这样的评价。按照《殡葬管理条例》要求,不能占用耕地建墓地,而且针对城镇居民的墓地也不易太远,所以仍然希望可以建在熊河村。

立在田间的规划方案(受访者供图)

为了劝说熊河村村民接受建设公墓,万卫军带着村民去湖北省其他县市建成的试点公墓进行了参观,未来的公墓采用卧碑,视觉上更像是公园。“省里的‘十四五’规划要求每个县市区必须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目前为止很多地方只有经营性公墓,卖得很贵,老百姓普遍都是有意见、有想法的。目前做好当地群众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接受,所以我就带村民,还有部分村干部到江陵的现场去参观,参观以后他们体验效果也很好,亲眼目睹以后他们有切身体会,他们看这里就像公园一样。”

湖北省民政厅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城乡公益性墓地不进行推广,全省60%的城市居民安葬需求将得不到满足,现有二元化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和城市经营性墓地划分,已经跟不上城市发展的节奏,2020年,湖北省发改委、民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就是在上位法缺失的情况下进行的一种尝试。

该工作人员说:“经营性墓地不是不批,我们省原则上有,一个县级地方就只让建一处经营性公墓,为什么这样?如果经营性公墓一放开,口子大的话,势必会造成恶性竞争。现在有人反映不是说天价墓地‘死不起’、葬不起,我们通过政府来调节,公益性公墓的价格很便宜。到江陵县和谷城县去了解,原来至少是几万块钱,现在基本上1万块钱以内全部解决了,而且墓地很优美,它都是公园化的,看不出是墓的样子。所以天门这个事情我们省里很重视,正在做工作。”

长期关注殡葬问题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张琦告诉记者,1992年颁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早已不能适应当今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当年定义的“公益性公墓”,只面向乡村居民,将城市居民殡葬需求一律由市场解决。现在看来,不允许城镇居民享受“公益性”是没有道理的。各省目前情况不一,有的省不再审批经营性公墓转而建设城乡公益性墓地,有的省则继续批准经营性墓地。国家层面应该统一标准,尽快更新相关法规,让各地执行时有据可依。同时各个城市也应该把这一问题纳入城市整体规划,不能墓地快没地方了才想起来。

张琦说:“这30年整个城市化的过程是非常快的,大量农村居民迁移到城镇,1992年我们还可以说绝大多数人口都在农村,但是现在已经不是这样了,那么这些人去世之后很可能就不会安葬到原来的老家去。如果这个条例不改,显然是不适应发展趋势的,总不能要求这些人最后买公墓还得买回老家去,是吧?这个是不合理的。这件事我们现在归民政部门管,但实际上这件事牵涉的单位,远远不止民政部门,包括财政、自然资源等这些部门都牵涉,所以如果做一个完整的区域规划,一定要这些部门共同协作才可以。”

天门市政府部门说不得不建的公墓,在多次解释说明后,熊河村村民能否接受?如果不接受,又该怎么办?事件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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