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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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河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师大教〔2022〕8号),我校2023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院(部)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与公布 9月8日-10日 学院(部)参照《河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师大教〔2022〕8号),制定学院(部)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2.组织报名 9月8日—10日 各学(部)向学生公布选拔条件、推荐名额、遴选办法。具备报名资格且拟参与推免遴选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普通类推免)》(附表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学院(部)须将在校期间学生服兵役情况纳入遴选办法中。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优先分配推免指标。 3.学院(部)审核、汇总、公示 9月11—15日 学院(部)依据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院(部)依据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对报名学生进行排序,经学院(部)领导小组评议,按公布名额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接受监督。 4.学院(部)报送汇总材料 9月16日12:00前 学院(部)将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汇总表(普通类推免)》(附表二,含电子版)、学生填写的《河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普通类推免)》、公示电子照片(显示周边环境)等材料报送教务处。 材料报送后不许变更。报送后确有自愿放弃资格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声明,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同时更新汇总表,并在新汇总表中显示该生排名情况,备注栏标注“自愿放弃”字样。学校将在次年分配推免指标时扣除相应数量指标。 5.学校复核和公示 9月17-23日,教务处对学院(部)所报送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公示拟推免名单。 6.学校上传推荐名单 9月24-25日,学校上传推免生名单。 7.网上注册、网上支付、报考、复试及录取 10月20日前,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面试、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所有推免生要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网上注册和网上支付手续。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刻苦学习,勤于创新,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2.专业主干课程总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40%(含40%)。有任意课程补考记录者须位于前20%。 3.非外国语专业学生,要求英语水平达到大学生英语四级水平(成绩≥425)或雅思成绩达到6.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体、音、美专业推免生可不受英语四级水平限制,但不能有英语考试补考记录,且英语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如因2022年上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延期导致无四级及以上成绩的,请学院教务员核查该生是否报考9月17日四六级考试,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酌情研判。 4.外国语专业学生,要求外语水平达到全国高校英语(俄语、法语、日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日语专业学生要求达到国际日语能力考试N1级水平也视为符合推免条件。 5.在各类学科和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各学院(部)应依据我校《河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师大教〔2022〕8号),制定本单位具体报名条件,但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报名条件。 三、名额分配办法 学校将教育部下达的普通类推免生指标分设为基础指标和奖励指标。 基础指标的分配主要依据学院(部)上年度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数(不含推免生数)和出国读研(留学)人数占全校考取研究生数(不含推免生数)和出国读研(留学)人数的比例。 奖励指标分配办法详见《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指标分配办法》。 四、对接收单位的要求 凡拟参加校外免试的学生,原则上联系“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 五、监督 推免工作全程接受监督,在推免工作任何环节发现或被举报弄虚作假取得资格并经查实的,一律取消推免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酌情减免相关单位下一届推免指标。 监督电话: 纪委监察处:3325862 教 务 处:3326958 附表一:《河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普通类推免)》 附表二:《河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汇总表(普通类推免)》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8日 普通推免附表.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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